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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05:04:55瀏覽1223|回應1|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嶺東科技大學原規定日間部各級服務時數為100、75、60、45、30小時,該校已公布100學年度就學補助服務學習實施辦法,服務學習時數日間部為90小時(畢業生45小時),進修部及進修學校為45小時(畢業生24小時)。
嶺東科技大學就學補助服務學習實施辦法(100年9月1日學生就學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通過) 本校學生服務學習期間於該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至次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止。 本校符合申領學生就學補助金之學生,由各學制承辦單位統籌分配其服務學習單位。 服務學習內容由各服務學習單位指定之,唯以不妨礙學生之學業及身心發展為原則。 經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之學生,如經任用單位考核服務紀錄為「服務學習不力者」,提請本校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取消其次學年核發就學補助金之資格。 前一學年度服務學習績效卓著,經任用單位考核服務紀錄為「服務學習優良者」,次學年服務學習時數得予以減免1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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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