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06/05/12 20:25:24瀏覽709|回應1|推薦7 | |
是的,在今天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被車撞到了,事情的經過如下: 晚上下班後回家,騎著我的自行車,在快到家時是上坡,照例我下車用牽的,走在路邊。跟以前不一樣的是,這次出了點意外,走到中途時,有台車在我後面按喇叭,正在奇怪時才發現我前面有一台車,因為路不大,所以後面那台車就過不去。等到前面那台車開過我身邊時,後面那台車就超過我。就在這時,他撞到了我…右後視鏡撞上了我的左手肘,然後那台車就這麼走了…而且,我還沒看清楚他的全部車牌,他就這麼開走了… 回到家後,覺得手有點痛,想想覺得不對,於是就打了110備案,沒多久警察就來問一下狀況,然後就請交通隧的來做筆錄。交通隧的來了後,問了經過的情形,然後畫了現場圖,寫了筆錄,告訴我一些要注意的事情:沒有車號的話,很難查到車主、要去醫院看病及驗傷(驗傷單不用先開,因為一張1000元)。 整個處理過程蠻快的,謝謝這些來幫我處理的警察同仁們,雖然我並不是受到很嚴重的傷,但,撞了人,連問都不問就跑走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所以我備了案,雖然我沒記到車牌,但,這是保護自己所該要做的一些步驟。 在此,請大家多多注意馬路安全,一旦出事了,一定要記得對方的車號,車型,顏色…等的訊息,這樣對自己才有保障。 |
|
( 心情隨筆|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