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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金章 - 53 - 果報
2020/03/12 09:54:10瀏覽228|回應0|推薦0

本堂主壇司  到

貪蔽心靈糊塗用,冥報深仇絕不容。

閻王面前無可辨,披毛帶角挽迷良。

夫欲求天賜福,不若求心。欲求天消災,不如行善。因果報,有其因必

有其果。行善善報,行惡惡報,乃天理之循環也。舉頭三尺有神明,而

人身尚有三尸神,日夜監察,賞罰分明。雖有近報自己與遠報子孫之應

,但絲毫無偏差也。昔山陰平湖邵某者,康熙丁卯舉人也,嘗受銀貳百

金,離間劉陸兩姓婚姻,致令劉女含冤投環,陸子絕嗣。卒後,子妻同

夢見,云:我為劉陸一案,削盡祿壽,死不蔽辜,金在某屠家為豬。豬

有五尾,半白我也。次日,其子訪之。果然買而豢之。僧寺老嫗馳騖其

事,觀者如堵牆。呼之曰:邵舉人一示眾等,唯願君子勿失靈性,勸修

參悟,識理明空。

格言云:天下無窮大好事,皆由於輕利之一念,利一輕,則事事悉屬天

理。為聖為賢,從此進基。天下無窮不肖事,皆由於重利之一念,利一

重,則念念皆違人心。為道為跖,從此直入。

悟之!悟之!

吾再勸,世事莫重一切名利富貴,進而借假修真我之前程。前賢劉伯溫

先生有云:

善似青松惡似花,看看眼前不如他。有朝一日遭霜打,只見青松不見花。

諸君子修身莫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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