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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11:52:18瀏覽251|回應0|推薦7 | |
台中地院執行處的辦事員可以為了自己方便,任意的用“規定”兩個字來侵犯我的權益. 我不想搬走,儘快把房子點交出去嗎?不 我有求助嗎?有,但是沒有下文,照理講我的社福個管小姐應該幫我找住的地方或者陪我去看房子吧,但她都不肯,之前她曾說要陪我去看醫生,結果她一次都沒陪我去過,好像她的工作就是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 本來是想分配款領到,趕緊去訂租,好搬走,結果她們不讓我領,我就卡住了,也許你會想,那去跟人借不就得了,問題是我沒人可以借,不熟的我不敢開口借,熟的早斷線. 這些年來那些心靈的傷害,讓我害怕跟人接觸交談,因為他們總讓我感覺到一種排斥的訊息,從眼神從舉動裡都感受得到,他們不喜歡跟我相處,被背棄的感覺真的很不好! 有人說妳看起來很樂觀開朗,請問我表現出我的憂慮跟不安,誰在乎,誰願意幫忙? 有人說我堅強,請問有誰願意讓我脆弱的身心得到安息空間? 我常想自個是不是一個難相處的人?是不是個不會體貼別人的人?但不是呀,兩個人相處是需要時間的溝通,但是往往他們都只見一面就偏見的把我打入黑名單,讓我黑的莫明奇妙,傷得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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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