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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00:00:57瀏覽375|回應3|推薦67 | |
北宋、宋仁宗趙禎、慶曆末年,有一位王元規考中進士後,前往吏部報到等候選派官職。在等候期間,有一天晚上,王元規夢見自己遇見一位穿著古代官服的人,就向對方請教自己將會被派往何處任職與何時可以上任。那位官爺就寫了八個字給王元規,這八個字是: 「時生一陽,體合三水。」 王元規收下後就醒了,這八個字倒是牢牢記得,但無論如何琢磨思索,就是想不通這八個字與自己的官職任期有什麼關聯。 不久之後,吏部的人令派了下來,王元規被派往河南府的河清縣擔任主簿。王元規恍然大悟,原來這「河」南府「河」「清」縣這三個字的部首都是「水」,正應了「體合三水」之意。 於是王元規出發前往河南府,抵達河清縣的那一天適逢「冬至」。而冬至在卦相中為「地雷復卦」,所以古人又稱冬至為「一陽生」,這也正應和了那夢中預言的「時生一陽」之意了。 王元規在河清縣任職十多年,由主簿升任知縣。到了嘉祐年間,在京西轉運使陳希亮上奏的一份考核官員的奏章中曾提到: 王元規的河清縣知縣任期已滿,原本按照規定要改調他處,但河清縣的僧人、道士與進士們聯名請求朝廷讓王元規留任。經過陳希亮確實訪查考核,當地軍民對王元規頗多好評,甚至還將王元規十項特點編成了歌謠傳唱讚頌,稱之為「十奇」,因此陳希亮上奏建議還是讓王元規留任。這十奇是: 一奇、民吏不識知縣兒。 這是說王元規的知縣任期已滿,但當地的民眾與官吏都還沒見過王元規的兒子。這是因為當時朝廷為避免官員家屬仗勢欺人,曾下達跟隨官員上任的親屬必須「當絕見客,勿出中門」的規定。而王元規也確實遵守了這一項規定,的確是一位守法的官員。 二奇、塌卻曹司舊肚皮。(禁止衙役收紅包) 三奇、買物價利不曾欺。(向百姓採買一律按照市價) 四奇、斷處明白盡絕私。(禁絕人情關說) 五奇、街里不見凶頑兒。(路上沒有不良少年糾眾鬧事) 六奇、蝗蟲不入境內飛。(古人認為蝗蟲不敢飛入有德者所治理之地區) 七奇、不敢賭錢怕官知。(禁賭) 八奇、不孝不仁不敢為。 九奇、鄉村不被公人欺。(禁止衙役在鄉下地方仗勢欺人) 十奇、百姓納稅不勾追。(收取稅銀時不會刻意追討稅銀,會酌情讓百姓緩繳或分期繳納) 以上全都是稱讚王元規在任內有極佳的政績,由此可見王元規深得民心,因此陳希亮也建議讓王元規再留任河清縣縣令一職。 宋仁宗聽完報告後,下令審官院記下王元規的名字。後來王元規就被升任滑州知州,負責治理黃河的工作。 改編自 《括異志》/《職官分記》 原文: 《括異志》.補遺.王元規 王元規赴吏部選。一夕,夢一人衣冠高古,因訪以當受何地,官期早晚。書八字與之云: 「時生一陽,體合三水。」 既覺,不悟意。 及泣(蒞)官河南府河清主簿,凡三字從水,到官日正冬至。 (錄自宛委山堂本《說郛》一百十六) (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先兆 王元規景仁,慶曆末,將赴吏部選。 一夕,夢一人衣冠高古若術士者,因訪以當受何地、官期早晚。書八字與之云: 「時生一陽,體合三水。」 既覺,不悟其意也。 及注官河南府河清主簿,凡三字皆從水;到官日,正冬至。 《四庫全書》.宋朝事實.類苑.卷四十五.休祥夢兆(一) 王元規景仁,慶曆末,將赴吏部選。 一夕,夢一人衣冠高古,若術士者,因訪以當授何地官,期早晚。書八字與之云: 「時生一陽,體合三水。」 既覺,莫曉其意,及注官,果授河南府河清主簿,凡三字從水,到官日,正冬至。 《職官分記》.卷四十二.十奇 嘉祐中,京西轉運使陳希亮奏: 據河清縣僧道進士等狀奏舉留知縣著作郎王元規再任事,本司體量得: 本官到任,軍民歌詠有「十奇」: 一奇、民吏不識知縣兒。 二奇、塌卻曹司舊肚皮。 三奇、買物價利不曾欺。 四奇、斷處明白盡絕私。 五奇、街里不見凶頑兒。 六奇、蝗蟲不入境內飛。 七奇、不敢賭錢怕官知。 八奇、不孝不仁不敢為。 九奇、鄉村不被公人欺。 十奇、百姓納稅不勾追。 如此之類,甚得民情。 上令審官院記姓名。 宋·佚名.《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一四.縣宰·王元規十奇 嘉祐中,京西轉運司奏: 據河清縣僧道進士舉留知縣王元規再任。本司體量,得本官。軍民歌詠有「十奇」: 一奇民吏不識知縣貌; 二奇塌卻曹司舊肚皮; 三奇買物價例不相虧; 四奇處事明白盡無私; 五奇街里不見凶頑兒; 六奇蝗蟲不入境內飛; 七奇不敢賭錢怕官知; 八奇不義不孝不敢為; 九奇鄉村不被公人欺; 十奇百姓納稅不勾追。 上令審官院記姓名。 (引自《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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