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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5 21:48:40瀏覽917|回應1|推薦69 | |
有一位姓党(音義同「黨」,「黨」的異體字)的女子,她是同州韓城縣芝川南村(今陝西省渭城市轄韓城市芝川鎮)人。此外,還有另一位藺如賓也住在芝川,在說党氏的故事前得先交代一下藺如賓的事。
在唐朝、唐憲宗李純、元和初年,有一位外地來的王蘭,帶著數百萬錢從事茶葉生意,就租住藺如賓的家中,一連住了數年,也不見他有什麼親友往來探視。有一天,王蘭突然得了急病,躺在床上起不來了。藺如賓知道王蘭始終是孤身一人,打他的主意必然沒有後顧之憂,就起了歹心趁他病要他命的將王蘭殺了,將對方的財物盡數侵吞。此後藺家吃好喝好穿好,在家有僕人伺候,外出有車馬代步,生活奢華堪比公侯。
藺如賓謀財害命,不但沒有立即遭到報應,這一年他的妻子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這孩子模樣俊美而且非常聰慧,就算是有神童之稱的孔融、衛玠之類令人稱奇的孩童也都比不上他。藺家人都非常寶貝這個孩子,都說連驪珠(註)、趙璧(註)都沒有這孩子珍貴,因此為孩子取名為「玉童」,而且特別的溺愛,孩子每日吃穿所需都不惜巨資的花費數兩銀子;孩子若是感覺身體不舒服,就召來巫醫跳大神驅趕病魔、或是前往寺廟燒香拜佛,那怕是一天之內就要將家產耗盡也在所不惜的要將孩子病治好。
藺玉童逐漸長大,藺如賓讓兒子穿著輕緩的皮衣、騎著肥壯的馬匹,放任他隨意的出入。於是藺玉童交往了一些同齡少年,每天在歌樓、酒肆,聽著小曲兒、或是毫無限制的賭錢,這個小孩兒出手闊綽的程度連狂徒都甘拜下風,佩服他的豪爽性格。然而就算是家有金礦也扛不住這樣的挖,因此藺家的家業也開始出現衰敗的跡象,遇到莊稼收成不好的年頭,藺如賓甚至要靠著向他人借錢周轉,才能支撐著到明年收租之時。
元和十年,不過才十歲左右的藺玉童突然死了,藺如賓夫妻倆傷心至極(註),號哭的聲音,感動得路過的行人們恨不得自己去代替藺家夫婦承受那喪子之痛。家道逐漸中落加上喪子之痛,然而藺如賓即便手頭如此拮据(註),為了處理好亡子的後事,從喪葬用品,到施捨給僧侶的財物、寺廟的佛畫、籌備喪宴以及延請演奏哀樂的樂師們(註)等等的費用,都盡量以家中剩餘的財力予以支應。即便是喪事處理完畢之後,每年到了孩子的忌日,藺如賓仍施捨財物請來僧人為孩子唸經追祭。就這樣,藺如賓的家境又逐漸變為貧窮的程度,相當於回到藺如賓謀財害命之前的狀況了。
到了唐朝、唐文宗李昂、太和三年的秋季,有一位法號玄照的僧人,來到了党家門前化緣。門內傳出一名年十三、四歲的少女的聲音回應說(註):
「家母與家兄都出門去了,我不方便準備食物施捨給你。此地往北數里左右有一個名叫芝川店的地方,那裏有一戶姓藺的人家,今日是他家亡子的忌日,他們家每當到了這一天都會施捨飯食給僧人,師父到那裏去,他們一定會很高興的招待你,你何不去那裏看看?」
玄照問:
「女施主並非是經常出入村市之人,為何能知道這件事,該不是找理由誆騙老僧我離開吧(註)?」
党氏笑著說:
「藺家死去的兒子就是我的前世啊。」
玄照聽了之後非常的驚訝,想要追問原因,但門內的党氏沒有回答便轉身入內而去了。於是玄照前往拜訪藺家,才剛進入通往藺家的巷子口就見到裏面搭起了寬廣的布幕、擺妥了宴席。到了藺家門口,藺家的人見到有僧人前來都很高興,拱手作揖請玄照入席就座。等到宴席結束後,藺如賓因思念亡子而忍不住哀傷。玄照見了之後就對他說:
「主家(註)如此思念亡子,那麼想要看看今世他生得什麼模樣嗎?」
藺如賓聽了之後大吃一驚,連連追問,玄照就將與党氏的對話經過說了。藺如賓隨即前往党家,請求能見一見党氏。党氏的父母了解原因後,就入內將此事告知女兒,党氏不肯出去會見,急得藺如賓直跳腳,以為是因為沒有帶著孩子的娘一同前來,而且又空著手沒有帶禮物(註),孩子這才不肯出來相見。於是藺如賓就先告辭回家了。
第二天,藺如賓與妻子帶著蜀地出產的二十匹紅色上等織物(註)當作見面禮。党氏收下了禮物卻仍不願出來會見,藺如賓萬般請求党氏的父母幫忙勸說,党氏的父母見其態度誠懇,也就同意入內幫忙勸解。他們對女兒說:
「妳既然不想見他們,那麼先前就不應該說出妳的前世是他家孩子的事。既然妳說了,而且藺某夫婦倆也都知道了,他們自然會堅持想見妳一面啊!」
党氏聽了仍舊沒有回答見還是不見。党氏的父母就問她:
「妳若執意不肯見藺家人,總得要給個說法好勸退他們啊?」
党氏說:
「就請爹娘對他們說『何必相見』,若他們還是執意要見,就說:
『你們的兒子從出生到過世,其間各種的花費不少,那王蘭的錢財用完了嗎?』
他們聽到之後,必定不再要強求見面了。」
党氏的父母出來,按照女兒交待的內容對藺如賓夫妻說了,藺如賓看了看妻子,搖頭嘆氣、不發一語,就帶著妻子離開了。之後,党氏才從房內出來,党氏的父母問她原因,党氏說:
「我的前世是茶葉商人王蘭,帶著數百萬錢租住在藺家。元和初年,因為頭暈而躺臥在床上起不了身,遭藺如賓趁機謀財害命,藺家這才暴富成了有錢人家。我死後極力向上帝訴冤,上帝就召我前去,詢問我想要如何報復藺如賓?我說我願意當他的兒子以消耗他侵占我的財物,所以這才轉世投胎成了藺玉童,將他家的財產消耗得詫不多之後才死去。
最近冥司經過清算,發現我自藺家索還的財物還差了十貫錢(註),故才收下了他所贈的二十匹蜀紅。然而從今而後,藺如賓也不會再思念玉童這個兒子,每年兒子祭日舉辦齋僧的活動也會停止。
此外,韓城(今陝西省渭南市轄韓城市)有一個名叫趙子良的人,曾向王蘭賒帳(註)購買了五束(綑)茶葉,尚未付清貨款而王蘭就遇害過世了。如今那趙子良將會以等值的禮物前來為他的兒子下聘,要迎娶我當他的兒媳婦,足額收到這筆欠款後我則會離開人世,也不會當他趙家的媳婦。」
不久之後,果真有媒人前來党家,正是為趙子良的兒子前來說媒下聘的。雙方很快的談妥了迎娶佳期,約定在明年年初的某日。收下聘禮、媒人回去趙家報喜後,過了數日,党氏就無緣無故的過世了。党氏的父母雖然早有心理準備,但還是害怕未來親家趙子良責難,就還是假裝傷心難過得哭著為女兒舉辦了喪禮、讓她入土為安了。當天晚上,党氏的父母又見到了女兒出現在面前,党氏對父母說:
「天帝認為天下凡人皆愚昧,而且都違背、歪曲正道的常在無人看見之處做出昧良心之事,謀劃出各種欺詐的心思,以為可以說謊騙人(註),可以用詐術迷惑神明。卻不知道凡是以詐術迷惑他人者,他人也會欺騙此人;以荒誕言行欺騙他人者,他人也會用荒誕言行欺騙此人;因為嫉妒而誣陷他人者,他人也會誣陷此人。
雖然這類虛偽做作已然形成風俗習慣,相互之間的報應或許一時還看不出來,然而在冥冥之中的紀錄(註)卻是清清楚楚、一絲一毫也無法欺騙得了良善者的。冥司也知道這世上對於明知自己的作為是罪惡而承認錯誤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所以安排我轉世投胎到藺家以及臨近的地方,藉以警醒、告誡人們千萬不可再行虛偽欺詐之事。
之前之所以未能詳細說明,是因為我身為你們的女兒,還需要早晚在二位身邊服侍盡孝;既然將心中之事都說明了,之後就難以再逗留在此處了(註)。如今二位的撫育之恩我已經報答,回想起以前你們對我的關懷呵護(註),如何能讓我不為此悵然思念!那就只能相互勉勵(註)凡事都要三思而後行,不要因為心生疑惑而對於他人多有怨恨了。」
說完,党氏向父母行拜禮之後就消失不見了。
這莫非真的是鬼神顯靈對凡人的勸戒嗎(註)?
此故事是於唐朝、唐文宗李昂、太和六年(壬子年),由通王府的功曹趙遵約轉述得知的。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驪珠」,也稱為「頷下之珠」。傳說中驪龍頷下的寶珠。欲取驪珠,須潛入深淵中,待驪龍睡時,才能竊得,為極珍貴的寶物。
註:「趙璧」,「趙氏璧」,即「和氏璧」的別稱。春秋時,楚人卞和自山中所得寶玉。戰國時,爲趙惠文王所得,故稱「趙氏璧」。
註:「哭玠之不若也」,「玠」指「衛玠」,此句大意是說連晉朝的衛玠過世時旁人致哀的場面都比不上藺家哭祭哀傷的程度。
註:「瘵」,音「債」,病,多指癆病。又引申為疾苦、困頓。
註:「命樂」,「樂」音「勒」(待確認),即奏樂。
註:「映門」,待查。
註:「紿」,音「帶」,古同「詒」,欺騙;欺詐。
註:「掌人」,主人。
註:「藉手」,此處「藉」音「即」,進貢;「籍手」,應是指禮物。而非同「借手」,借助他人之力。
註:「蜀紅」,待查。此處應是指蜀地生產的織物。又指海棠,一稱蜀客,因花色红,故名「蜀紅」。
註:「環」,應同「貫」,待查。或以一貫錢在串成一串後形成一個環的模樣,故有此稱。
註:「貰」,音「是」,此處指賒欠,亦為出租、出借,或寬縱、赦免。
註:「言排」,詞義待查。
註:「冥寞」,死亡、死者、或指陰間。
註:「淹留」,久留、逗留。
註:原文網路版此處「舊」與「顧盼」之間缺漏數字,待查。
註:「令圖」,善謀,遠大的謀略。
註:原文網路版此處「勸戒」之前缺漏數字,待查。
改編自 《玄怪錄》
原文:
《玄怪錄》.卷二.党氏女
党氏女,同州韓城縣芝川南村人也。先是,有藺如賓者,舍於芝川。元和初,客有王蘭者,以錢數百萬鬻茗,止其家積數年,無親友之來者,一旦臥疾,如賓以其無後患也,殺之。服饌車輿僕使之盛,擬於公侯。其年生一男,美而慧,雖孔融、衛玠之為奇,猶未可為比。其家念之,謂驪珠趙璧未敵,名曰玉童。衣食之用,日可數金。其或不欲,舞神拜佛之費,一日而罄,不顧也。既而漸大,輕裘肥馬,恣其出入。於是交遊少年,歌樓酒肆,悅音恣博,日不暫息,雖狂徒皆伏其豪。然而孳產稍衰,稼或不登,即乞貸望歲。 元和十年,玉童暴卒,父母之哀,哭玠之不若也。號哭之聲,感動行路,恨不得自身代之。如賓極困成瘵。其所飾終之具,洎捨財梵侶、佛畫蓮宮、致席命樂之費,若不以家為者。雖喪畢,每忌日,飯僧施財而追泣焉。自是稍稍致貧,如舊日矣。 太和三年秋,有僧玄照,求食於党氏家。有女子年十三四,映門曰: 「母兄皆出,不得具饌。此北數里芝川店,有藺氏者,亡子忌日,方當飯僧。師到必喜,盍往焉。」 僧曰: 「女非出入村市之人,何以知此而紿我也?」 女笑曰: 「其亡子即我之前身耳。」 照大異之,問其所以,不對而入。 照於是造藺氏門,入巷而見其廣幕崇筵,及門,人者喜照之來,揖之而入。既卒食,如賓哀不自勝。照曰: 「掌人念亡子若此,要見其今身乎?」 如賓大驚,乃問之,照具以告。如賓遽適党氏,請見之。父母以告,女不肯出。如賓益聳躍,獨念不以其母來,且無藉手,此所以不出也。遂歸。 明日,與其妻偕,攜蜀紅二十匹為請見之資。女納紅,復不肯出。如賓求其父母萬辭,父母以如賓之懇也,入謂女曰: 「汝既不欲見,不當言之。既言而藺叟若此之請,安得不強見?」 女不復語。父母曰: 「必不見,則何辭?」 女曰: 「第告之:『何必相見』。但云:『其子身存及沒,多歧所費,王蘭之財盡未?』聞此,必不求矣。」 父母出,以告,如賓顧其妻,無言而退。既出,父母問其故,女曰: 「兒前身茗客王蘭也,有錢數百萬,客其家。元和初,頭眩而臥,遂為如賓所殺而取其財,因而巨富。某既死而訴於上帝,上帝召問欲何以報,蘭言願為子以耗之,故委蛻焉。耗之且盡而死。近與之計,唯十環未足,故有蜀紅之贈。而今而後,如賓不復念其子而齋亦罷爾。韓城有趙子良者,嘗貰茗五束,未酬而蘭死。今當以其直求為婦,幣足而某去耳,亦不為婦也。」 俄而媒氏言,子良之子納幣焉。親迎之期,約在歲首。既畢納而失女,父母懼子良之責也,偽哭而徙葬焉。其夕,遇女曰: 「天帝以天下人愚,率皆欺暗枉道,詐心萬端,謂人可以言排,神可以詐惑。以詐惑人者,人亦詐焉;以妄欺人者,人亦妄焉;以嫉誣人者,人亦誣焉。雖虛矯之俗,交報或闕,而冥寞間良不可罔。知己之所為而不咎人者鮮矣,故遣某托身近地,而警群妄耳。頃者未言,得侍昏旦;此心既啟,難復淹留。撫育之恩亦償,舊□□□顧盼,能不悵懷。各勉令圖無惑多恨。」 言訖而去。 □□□□勸戒耶?太和壬子歲,通王府功曹趙遵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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