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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陳希亮〈三〉執法繩還民公道
2014/08/12 00:11:00瀏覽308|回應0|推薦66

宋朝時官場上有個慣例,那就是地的人若是擔任地的官職時,只有「通判州事(有制衡現任知州或藩鎮的功用)」相關的職位不能擔任。

 

陳希亮因為母親年老,想回地任職以便就近照顧母親。但以他太常博士的身分又榮獲宋仁宗賜贈五品官服,理應可以擔任「通判州事」的相關職位,但礙於前述的慣例便又無法如願回鄉任官,於是陳希亮主動請求降低自己可以任職的資格,願意只擔任一名縣官,就只是為了要完成回鄉就近照顧母親的心願。朝廷同意他的請求,於是讓陳希亮擔任臨津縣(今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香沉鎮群英村的知縣。一直到母過世、陳希亮守孝完後,宋仁宗再任命陳希亮開封府的司錄司,掌管開封地區百官刑獄之事。

 

位於汴京,也就是開封開寶寺福勝塔(又稱「梵塔」,位於今河南省鄧州市城區大十字街西南,現存塔樓是後來重建的琉璃寶塔),是於宋太宗趙炅瑞拱二年,詔令由喻皓帶領天下四十六萬僧尼、花費億萬、耗時八年所建造完成的一座高十三層(三百六十尺)、塔身向西北微微傾斜的八角形木塔,又名「靈感木塔」。

 

宋仁宗慶曆四年,福勝塔因被閃電擊中失火而焚毀。由於這座木塔是先帝宋太宗敕令興建,因此朝廷有意撥款修建,預估要耗費三萬錢。當時北宋西夏關係緊張,陳希亮就上書勸說:

 

陝西正值用兵所需,希望朝廷能將這筆修繕預算移作西北軍費之用。」

 

宋仁宗同意陳希亮的看法,就詔令暫停福勝塔的修復工程。

 

說到這西夏崛起並出兵與北宋交戰,其實早有跡可循。

 

西夏的前身是党項族,在唐朝時因助平亂有功而受封為夏州節度使,故自唐朝以來,党項族先後臣服於唐朝、五代諸朝。到了宋朝時,夏州自然也被納入宋朝版圖,但當時党項族首領夏州節度使)李繼遷不願再向宋朝投降,同時契丹族遼國也與北宋對峙抗衡,故李繼遷採取連的方式,接受帝的冊封,陸續佔領蘭州河西走廊地區。後來遼國北宋宋真宗趙恆景徳元年簽定「澶淵之盟」後,夏州等地在名義上也就確定歸宋朝所有。

 

到了宋仁宗趙禎景祐年間,青州(今山東省濰坊市青州市有一位名叫趙禹的百姓向朝廷密報,指稱當時党項族首領夏州節度使)李元昊一定會反叛宋朝,宰相(大概是王欽若認為這趙禹口出狂言,區區夏州節度使怎敢反叛大,於是下令將趙禹流放到建州(今福建省

 

過沒多久,宋仁宗趙禎景祐四年/寶元元年,李元昊先是廢棄了族皇帝所賜的姓,以北魏王室後裔自居並自稱嵬名氏,而後稱帝建國,即位為夏景宗,國號大夏,與北宋遼國成為三足鼎立之勢。

 

消息傳至建州趙禹認為自己所言不虛,白白被判這流徙之刑當然不服氣,就上告建州府衙,但建州的官員都不肯受理,於是趙禹就逃亡並前往京城告狀。這訴狀到了宰相手中,想當然爾,這宰相怎麼會承認自己的錯誤呢!於是宰相大怒,下令開封府趙禹關入大牢聽候發落。

 

執掌開封地區百官刑獄之事的開封府司錄司陳希亮看了卷宗後,直言趙禹可賞不可罰,為此與宰相爭執不已,最後還是勞駕宋仁宗親自裁決,宋仁宗不但決定無罪釋放趙禹,更直接任命趙禹擔任徐州的推官。

 

----- 待續 -----

 

改編自 《宋史

 

原文:

 

《宋史》.卷二九八.陳希亮

陳希亮,字公弼,其先京兆人。

……

初,蜀人官蜀,不得通判州事。希亮以母老,願折資為縣侍親,於是知臨津縣。母終,服除,為開封府司錄司事。

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希亮言:

「陝西用兵,願以此饋軍。」

詔罷之。

青州民趙禹上書,言趙元昊必反,宰相以禹狂言,徙建州,元昊果反。禹訟所部,不受,亡至京自理,宰相怒,下開封獄。希亮言禹可賞不可罪,爭不已。上釋禹,賞為徐州推官,且欲以希亮為御史。

 

宋.蘇軾.《陳公弼傳》

公諱希亮,字公弼,姓陳氏,眉之青神人。

……

以母老,乞歸蜀。得劍州臨津。以母憂去官。服除,為開封府司錄。

福勝塔火,官欲更造,度用錢三萬萬。公言陝西方用兵,願以此饋軍,詔罷之。

先趙元昊未反,青州民趙禹上書論事,且言元昊必反。宰相以禹為狂言,徙建州,而元昊果反。禹自建州逃還京師,上書自理。宰相怒,下禹開封府獄。公言禹可賞,不可罪。與宰相爭不已,上卒用公言。以禹為徐州推官。且欲以公為御史。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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