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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16:20:05瀏覽790|回應0|推薦2 | |
涼山奇遇008
日期:99年3月13日、星期六 地點:涼山vavulengan家 人物:valagas 背景:61年次、領有醫師證照的三地門衛生所醫師,涼山當家頭目。 時間07:00,星期六正想好好睡大覺,就聽到陸良正村長感性的廣播說:「因為明天星期日,是我們的孩子、弟弟valagas‧vavulengan文定之喜日子,所以生活作息要稍作改變,教會禮拜要提早8點開始,9點鍾整我們都要去北葉參與納聘(訂婚)活動。上午10點鍾時,請大家來vavulengan家整理納聘(訂婚)時所需聘禮的事宜。 我睡眼惺忪的沿著床延起床,著好衣服打掃地、洗衣服,看到鄰居打聲招呼Good morning sir,順便請教今天陸良正村長廣播的真意。幾個姊姊、哥哥說,今天要在vavulengan家殺豬,目的是要為明天納聘(訂婚)的活動準備東西。而且vavulengan家是涼山村當家的mamazangilan vusam你應該去露臉,那怕只是坐在那裡,讓村裡的人看到您的臉就ok了,我歡喜的接受了這樣的建議。 因為中午11點我有事情要去來義鄉談事情,所以我10點鍾就去vavulengan家,剛好看到隔壁家的阿姨kina muni的先生正在打掃庭院、挪移機車,也看到萊雍跟幾個親戚正離開殺豬現場。我禮貌性跟他們寒喧後就去來義。 回應 排灣族傳統婚姻制度過程十分嚴謹,是採一夫一妻制,排灣族沒所謂的試婚存在。結婚後不單是代表雙方家庭的姻親關係,在不同家族的聯姻下,常會以此聯姻擴展部落的勢力版圖。 正式婚禮因各部落而多少有些差異,但大致上由議婚、納聘、成婚三個階段。 在北排灣,平民家結婚時,必須向其頭目家呈報,並通常此時要繳納刀、鍋等物品,物品稱為inilisian或sinitukez等。 上述所謂正式婚在排灣語之稱呼,各不同部落也有相異,大概有mararukuz、malalisi、marepaukuz或pakaiv。前三個詞彙都有前綴表示「互相」之意,從字面上判斷古式之婚禮是否雙方都需相互授受聘禮?這一點可以討論。而pakaiv有表示「宴客」之意,因為kaiv表示「晚餐」。過去許多部落也以pakaiv表示頭目家之間的婚禮,而其他詞彙表示平民家之間的婚禮。 在傳統排灣族社會中,婚約不在男女雙方本人締結,而是由雙方主婚人主事的婚姻,無父母者則由尊長為之,若皆無合適主事者,才由本人行之。即使如此,主事者也並非直接交涉婚事,通常是由男方家選擇並委託媒人來交涉,並在成婚之時到場見證。排灣族求婚是由男方家提出,女方家則耐心等候,求婚程序雖因部落不同而有些許差異,但大體上方式如下: 一、求婚: (1)tjumuljinga:由媒人向女方家提議行kisudju(指尚無妻之男子到尚無夫之女子家遊玩,sudju表示未婚之異性朋友),此稱為tjumuljinga,有「開始商議」之意。媒人告知對方答應此婚禮之後,一連數次男方會親自或託人帶不同禮物至女方家,並徵求女方同意。每次媒人帶去之禮物,皆須表明娶人之意。(2)pasedjam之禮:若得女方允諾,便由媒人陪伴男方攜帶少許禮物來到女方家,接受女方款待。此時男方將禮物授女方(飾品..等)稱為pasedjam(表示借予之意),若日後成婚,禮物需歸還男方。如果當下女方不答應,則聘禮便由男方帶回,象徵求婚下聘宣告失敗。若女方應允,則在此之後,男女成為maresudju(情侶關係),男子便可常常前往女家訪。 (3)palizuk之禮:男女情投意合時,直到最後才由男方父母帶著豐盛的聘禮,親自向女方家下聘,並持酒肉到女方家求婚,兩家相會飲宴,此時訂定下次paukuz的日期。 (4)paukuz及qemayam之禮,paukuz之後,男方家開始釀酒準備聘禮,並持酒肉及其他禮物至女方家,女方家也同時以酒肉款待,兩家相會飲宴並歌舞,稱為paukuz。當天或隔天,女方家察看聘禮,即所謂qemayam(檢視、嘗試之意),女方家若滿意則攜帶其中一物回去,婚約於是確定。頭目家之間的求婚則較為複雜,在pasedjam及paukuz之間上有一兩回的飲宴,均有眾多雙方族人參與,故較平民家的儀式更盛大隆重。而盪鞦韆儀式則是在paukuz次日,於女方家庭院製作鞦韆,使子女乘坐、搖擺的儀式,稱為paputje’uma’。 二、納聘:排灣族之婚姻無論嫁娶、招婚,皆由男方家向女方家繳納一定的聘禮,將其交給女方家的儀式稱為納聘。排灣語稱呼「納聘」在不同部落亦不相同:有lemisi或rumukuz,稱聘禮為silisi(lemisi所需費用)、sirukuz(rumukuz所需之費用),或稱siveli ta vavayan(買女人之費用)、sipuvaljaw(結婚所需費用)。聘物另稱si’alakudan 及vavulevule…等不同稱呼。 三、成婚: (1)ljemayuljayulj之禮:婚姻一旦成立,女方本人確知後必哭訴數日,稱為ljemayulj(哭訴之意)。女方會向sudju(男朋友)及drava(女朋友)哭訴,然後至頭目家、部落親戚…等哭訴,大多都會受到安慰勸諭。 (2)相見及行房之禮:訂婚後數日,男方本人與同伴前來女方家探視,稱kipaljizaw(表探尋之意)。女方則逃至親戚家躲藏,稱kiulaw(表示躲藏之意),須由男方之人找尋帶回女方家,然後由媒人親著雙方新人行semangutj(以鼻輕觸對方臉頰之意,常譯為接鼻禮),以及penetel(握乳,隔著衣服外輕觸)、lemakculj(使女方蹲跼而男方跨足於上)之儀式後送入洞房,但此時並不行房,女方之女伴drava將女方腰裙右側縫合至大腿處,這段時間男方不得強迫女方,必須得到女方首肯才得以行房(初次行房稱為masalutanga或segetjem),行房後婚姻於是成立。 (3)pasutjumaq或kipalaing之禮:新人行房後,男方家則派人來迎接新人,稱為pasutjumaq(帶往住家之意)或kipalaing(表示隨行之意),此時男方要背載新娘及其伴娘而行。至於頭目家之間的婚禮與上述大致相同,稍有差異是在儀式中的相見禮部分,除kiilja(躲藏)之外,新娘還要再度逃脫,稱為ki’ulau,通常兩三回,但據說甚至有到達四回者。新娘又被找著後,女方家的婦女們必須出面抗拒,女方家人阻撓時,男方會以少許財物賄賂,然後將新娘扛在肩上,出門時,門口便有女方家男人們的阻攔,雙方會裝格鬥的樣子,但男方家得獲勝扛走新娘,但步出門外數十步之後,將新娘由肩放下,再行返家,此儀式稱為patjedjalan或qemalu,乃源自古代掠奪婚之遺風。 參考資料來源: 部落耆老口述 http://tw.myblog.yahoo.com/jw!FN0xjFCXFBauqkpjB5Oi/article?mid=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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