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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競賽規程
2010/03/29 21:10:02瀏覽331|回應0|推薦1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國民中小學躲避球錦標賽暨社會公開賽競賽規程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

五、承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躲避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苗栗縣議會、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體育場、國立苗栗高中

七、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528日(星期五)至530日(星期日)止。

八、比賽地點: 苗栗縣巨蛋體育館、國立苗栗高中  

十一、報名辦法: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九十九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一)止。

    (二)地點: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

十三、比賽制度:

()  預賽採單循環賽(二局總分制),第二局時間終了,兩隊內場剩餘人數相等時為和局,不舉行延長比賽。

(二)複賽採雙敗淘汰賽(三局決勝制),分組前二名參加前四名之決賽,分組第三名參加五、六名之決賽。

(三)決賽採淘汰賽(三局決勝制)。三局決勝制,每局成和局時,採驟死賽決勝負。

(四)同一組別同一縣市參加兩隊以上時,預賽以平均分配於不同賽程組別為原則。

() 國小組各組上一屆前四名列為種子隊。

() 循環賽決定名次方式:

1.勝一場得2分、和一場得1分、敗一場得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兩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兩隊積分相等時,以兩隊比賽得分多者為勝隊。

若積分相等,得分又相等時,則以全循環中得分合計減失分合計(對隊得分)之差數多者為勝。

3.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三隊(含)以上的相關隊伍之間積分相等時,以相關隊伍之間得分合計多者為勝。

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時以相關隊之間得分合計減失分合計(對隊得分)合計之差數多者為勝。

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時以全循環中得分合計減失分合計(對隊得分)合計之差數多者為勝。

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時以全循環中得分合計多者為勝。

4.抽籤決定名次。

十四、賽程抽籤: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三)下午二時,臺北縣永和市秀朗國民小學舉行(地址:臺北縣永和市得和路202號)大會不另行通

十五、技術會議: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國立苗栗高中舉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至公路183號)

                凡大會規定及修()訂事項,均於技術會議時公布,概不另行通知。未參加技術會議之隊伍應不得異議。

十七、獎勵:

(一)參加球隊在15隊以下錄取4名,16隊以上錄取6名。

(二)冠、亞、季、殿軍頒贈獎盃、獎狀,五、六名頒發獎狀。

(三)學童組冠軍球隊頒贈冠軍龍鳳旗,龍鳳旗保留一年(翌年本賽會開幕典禮交回),連續三年冠軍者,可永久保存。

(五)有關各項賽程及通告請至下列網站下載

            中華民國躲避球協會:http://ms2.pcps.tpc.edu.tw/~book/dodgeball/

            苗栗縣苑裡鎮苑裡國民小學:www.yles.mlc.edu.tw

            臺北縣永和市秀朗國民小學:http://www.hles.tpc.edu.tw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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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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