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法院+考試=實質言論自由
2011/07/03 08:27:50瀏覽108|回應0|推薦4

法院+考試=實質言論自由:法院+考試具有公開+公正+公平特質,已是實質言論自由;腦波竊盜集團所有成員個個都能說話都能寫字,為何35年來沒人敢親赴法院考試?既然四處散播高職畢業那有可能會100多道學術領域!絕對是偷來的?為何35年來沒人敢親赴法院考試?35年來腦波竊盜集團掛者國家元首(李登輝12年+陳水扁8年+馬英九2次)招牌+掛者偌貝爾化學獎得主招牌(李遠哲)+點名100多位頂級政商名流,有這麼多靠山,只要這些靠山每人教腦波竊盜集團一個學術領域,就已超過100多個學術領域,為何已35年腦波竊盜集團還是沒人敢親赴法院考試?甚至自己名字都不敢自報姓名?

法院+考試=實質言論自由:35年來腦波竊盜集團掛者國家元首(李登輝12年+陳水扁8年+馬英九2次)招牌+掛者偌貝爾化學獎得主招牌(李遠哲)+點名100多位頂級政商名流,有這麼多靠山,國內2千3百萬同胞捫心自問,若當事人換作是您,您是否能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就是法院+考試!理由是腦波竊盜集團所有成員個個都能說話都能寫字,為何還用腦波竊盜系統?手機可以錄音+市內電話可以錄音+電子郵件都能存檔+任何郵件就是文字證據,法律領域認同直接證據通通不敢用!時間已經35年!

著作權人黃群生龍雨2011.07.03AM08:27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qunshenghuang990619&aid=538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