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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10:03:50瀏覽1613|回應1|推薦1 | |
日本媒體在不久前報導了一家長崎醫院,竟然將過期的疫苗接種在1~6歲的15名幼童身上
其實這種錯誤(Vaccination errors)並不罕見,2015年的數據,是佔各種錯誤總件數(5685)的15.6%=889件。 由於格主剛好在上一篇部落格文章中,探討過關於疫苗注射錯誤的種種問題,所以就有網友問到:在適當溫度儲存下的疫苗,其效期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據瞭解,那批疫苗的過期狀況,分別在2至23天不等,並不是太嚴重!(?) 但日本衛生單位早已出面安撫家長,並告知關於副作用方面,沒有恐慌的必要,可以放心~格主相信,這在台灣或許沒這麼"冷靜"就被處理掉了 無論如何,施打過期疫苗在美國及日本的異常通報資料庫中,都是屬於排行前幾名的事故,而造成重大傷害的案例,在文獻上卻相當少見。雖然是錯誤,但因為人都會犯錯,對此類事件的反應,在他們的社會似乎遠比國內冷靜是事實。 格友另質疑,藥物一旦過期不見得就要拋棄,聽說大部分都還能使用,是真的嗎? 這麼一說,格主確實也有印象看過這樣的通論,也就是過期的藥物,通常仍有至少原來90%以上的效力,但此通論適用於哪些藥物,有沒有包括疫苗,是多數人想知道的。 對此因為沒有把握,只好答應查文獻資料後再回覆。 以下即是一般認為藥物過期時的通論,大家不妨把它當作是一個實用的常識,無需通通把它們扔掉。話又說回來,疫苗也是被分類為藥物的一種,與一般常識中「藥物」的基本差異是: 大部分的藥物是被用來「治療」疾病,而疫苗則是幾乎全都是為了「預防」罹患某特定疾病,而開發的,當兩者都被發現超過有效期限時,處理方式卻不能相提併論,混為一談ㄛ! 結論是~過期藥物的處理常識,不適用於疫苗。
一般而言,藥物(不含疫苗)的效期大概是2至5年,尤其是穩定的劑型(包括錠劑及膠囊),藥廠大概都有這樣的共識,但疫苗的效期即便是超過一天,在疾病管制的立場,都不建議使用。 根據美國FDA及Medical Letter發表的資料,超過90%的藥物在過期後,仍然可以維持藥效(Potency)常達5~10年,甚至15年,而且因為過期,而”有毒”的說法根本沒有科學證據。 他們的研究顯示,只有某些情形及藥物視為例外,需要留意,如藥水的外觀有變色、混濁及沉澱物時,不宜使用,這與未妥善保存的條件可能相關。其他有必要特別注意效期的藥物包括: 1. Dilantin 2. Nitroglycerin 3. Warfarin 4. Theophylline 5. Tetracycline 6. Digoxin 7. Epinephrine (Epi-Pen) 8. Thyroid hormone 10. Insulin 11. 口服避孕藥 12. 眼藥水..等 如果無意中,將過期的疫苗接種在人體時,先要確認是否屬活菌疫苗(Live Virus Vaccine),以決定重打的時機。依據美國CDC,如果是活菌疫苗,要等至少4週後才能再次接種,如不是活菌,則正確做法是要重打(當天或隨時),不能期待像其他藥物有90%以上的效果。
總而言之,這些簡單的知識,希望能讓更多醫護人員及民眾(健康人及病人)都清楚,以免一聽到藥物過期,就大驚小怪或拼命設法往下水道排放,這樣不但浪費金錢,也影響我們的生態環境,還請大家告訴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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