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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劉延濤的草書通論
2011/12/02 10:37:27瀏覽1428|回應0|推薦3

資料來源:

1.國立歷史博物館編輯委員會(2007)。清潤高潔:劉延濤百歲紀念展。台北市:史博館。


2.劉延濤(1983)。草書通論。台北市: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


草書通論是草聖于右任囑劉延濤先生為推廣草書而作,以助國人了解草書。




一、草書通論:

草書通論是劉延濤最重要的一部草學論著。史紫忱許為我國書法史上第一部對單體書法的系統著作。

二、章草篇: 

劉延濤扼要精簡的分析了歷代章草的演進,將之分五個階段: 

1.隸草:
最初是隸書的草體。解放隸體粗書之。 

2.章草:
魏晉之際是章程書(即八分,即章楷)的草體。雖失隸意,猶存古法。 

3.參今草狂草意: 

唐宋則以今草筆意作之,漸失渾厚;元明人更以顛素之法入草,章草至此,只可謂為狂草之波磔者,不獨與漢魏法異,且與唐宋人書,亦不相侔。 

4.參北魏法: 

清末沈增植以北魏法參之,為之一變。 

5.參簡策意: 

近人王世鏜更參以漢晉簡策遺意,為又一變。 



三、今草篇: 

劉延濤提出今草較章草進步處有五項: 

1.筆筆相連。 

2.連畫為點。 

3.代表符號。 

4.省去波磔。 

5.一形眾象。 

四、狂草篇: 

劉延濤比較張旭與懷素的差別如下: 

1.張旭工肥,懷素工瘦。 

2.張旭多於天分,懷素多於工力。 

3.張旭始終以詭疾速勝;懷素晚年書轉入平淡。 

4.張旭雖狂於草,而楷法精工;懷素亦積功而成。 


五、草書是書體的解放:
 

狂草更是自由的表現,這種作品與作家,只有在自由的民族中才能產生。歷史上元、清代因外族入主中國,草書便一蹶不振。所以他認為中華民國成立後便是草書復興的時代,而于右任提倡標準草書,更帶來草書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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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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