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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08:12:14瀏覽1766|回應0|推薦59 | |
烏雲遮住真理廢墟 塗上謊言抹黑事實 毫無依據瞎話連連 指控檢警不實作證 梅雨悄悄結束的五月天 火速向戶政機關 申請被告路霸三號繼承者的個資 並雙掛號寄給地院和被告後 鳳凰花開的六月接踵而來 同時也收到路霸三號繼承者陳訴狀 熬夜趕寫答辯路霸三號繼承者的訴狀 答辯寫道: 壹、 知法犯法(觸犯民法七六七 七一九 一八四) 被告坦承知道王八段四四四七土地作為道路用地 難道不知道路預定地用途是規劃為道路使用, 不是提供給個體戶獨自停車享用嗎? 為何知法犯法持續使用王八段四四四七土地呢? 貳、被告不符合事實陳述 (一)被告(繼承者)陳述父親行動不便 都在家未碰到原告 答辯:芭樂地政事務所避免土地糾紛都會 事前通知土地四周住戶鑑界日 被告居住在王八段四四四七地號土地隔壁, 難道芭樂地政事務所故意不通知被告嗎? 更何況原告當時根本不知竊占者是誰? 如何登門造訪? (二)被告馬上將汽車移開 車棚鐵架非我方所建築蓋立 本人不負責車棚部分。 答辯 路霸三號在世時簽字坦承蓋車庫觸法 繼承人有何理由不處理車棚部分? 即便不使用車庫也得負責拆除車庫! 參、指控警方筆錄不實 被告(繼承者)澄清父親路霸三號 製作筆錄時口齒不清但意識清楚, 且事隔二十幾年早已不記得 才承認車庫由父親所蓋, 原告認為被告是在指控警方 誘導路霸三號簽字蓋車庫 原告不解警方如此作有什麼好處? 被告陳述製作筆錄時路霸三號 意識是清晰的 請問警方當時有能力左右其父親 坦承簽字嗎? 寫完答辯狀後已是隔日清晨難眠入睡, 覺得路霸三號繼承者的陳述 根本是胡謅卸責睜眼說… 瞎話!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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