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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11)賤民
2022/02/20 07:28:06瀏覽1457|回應0|推薦58

受困於黑幕重重迷宮

不安和焦慮連接思緒

脆弱地藏匿暗黑巢穴

沉澱憂鬱躁怒地靜待


旺盛地對流雨

擺脫四月呢喃、洗滌五月初夏

飄來地院書函

納悶怎麼又沒法官核定蓋章的出庭通知單呢?

法院要求關係人都必須遵守法院程序走

這張出庭通知單有照法院發函的程序走嗎?

否則怎麼沒有法官核定蓋章呢?!

唉…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信封內又發現路霸二號自陳訴狀

與國有財產署給於路霸號的公文

仔細的閱讀路霸二號自陳訴狀後

答辯狀寫道:

使用者付費是通用常規…

被告路霸二號陳述

僅堆放私人物品並未實際居住違建物,

原告認為被告路霸二號

坦承占地使用餘年,

基於使用者付費通則,

當然也需承當占地使用費

被告路霸二號和被告路霸一號之間

使用占地的糾葛和原告無關,

原告認為被告路霸二號應

該向路霸一號溝通解決,

而不是聲明因沒有居住違建物,

所以沒有占用土地的論點,

原告認為是卸責的說法不符合事實!


以雙掛號寄出答辯狀後

反覆看著路霸二號陳訴狀中

赫然發現路霸三號一月份往生,

突然想起必須更正被告人的身份,

致電請教地院書記官…

聽筒卻傳來語音答錄:

現在是午休時間請稍後再撥!

 

心理犯嘀咕…

都快兩點半了!

還在午休?

Forget!!

寫訴狀聲請調查路霸三號地繼承人

和聲請保留所有證物後

又雙掛號寄出!


幾天後收到民事庭通知函

同樣沒法官簽章

主旨寫道:

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五日內,

查報被告路霸三號之繼承者為何人,

並補正其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

並提出更正後之被告列載到院,

另連同台端某年某月某日

民事訴狀繕本送達本件全部被告,

逾期不補正即駁回本件起訴


逾期不補正即駁回本件起訴

這段文字引發我滿肚子的牢騷…

曾數次致電貴院想申請閱卷

不是午休就是下班好不容易找到書記官

書記官卻說會將被告陳報狀寄給我

左顧右盼終於等到幾天前才收到貴院的掛號信

也才由路霸二號陳訴狀中獲知路霸三號往生…

哀…

怨自己少年不努力從未想考公職當官

現在只能老大徒傷悲承受官威

虛心受教謙卑的當個…

賤民!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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