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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霸(8)拆除
2022/01/30 08:34:30瀏覽1274|回應0|推薦48

記憶中樸實的鄉城

未染指薰利的人情

輾轉進化攻心謀略

竊取獵物占為己有


面對刑事不起訴…

告訴自己勇敢堅持下去

因為現在不再處理

父親的遺愛就拱手讓人

讓路霸合法化竊占土地

於是開啟第二步驟…

依民法767條 197條 184條拆屋還地為訴求

提起民事訴訟!


孤單的力量絲毫沒削弱憤怒思緒

不間斷的反問自己

民事提告勝算有多少?

辨識是非善惡極弱的恐龍

有膽識為土地伸張正義嗎?

有魄力剷除佔領公有地的路霸嗎?

值得期待嗎?

想到此…

又熊熊燃起怒火讓我無法鬆手

於是投訴芭樂市縣長信箱

請縣長說明原因:

為何107年告發違建至109年仍未執行…

拆除?

待續…


備註1

民法767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其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備註2

民法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

應返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後已不存在者, 亦同。

備註3

民法184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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