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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11:13:34瀏覽3241|回應3|推薦14 | |
深夜閱讀兩岸三地及國際的財經新聞,恰好目擊了極其「新鮮」的一篇新聞。 這讓最近我思考有關「能源產業」的投資與合作,以及北京方面宣布將對部分能源產業當中的不法份子及違犯項目「進行整頓」的消息,交織出一些「水落石出」的真相。 科技產業當中,能源產業是全球當紅的!而能源科技所奠基的基礎,往往是來自一個「發明家」為首的研發與團隊,後來更進一步加上「經營與市場」的管理團隊之力,從頭到尾的貫穿與提升,最後成就出一個新興產業(企業)的全貌。 然而,這當中最大的風險究竟在哪?是整個國際市場的偏移(比如,太陽能)?是整個產業價值鍊的低迷(比如,DRAM)?或者,是生產流程或管理決策的疏失? 抑或者,科技能源產業真正的「關鍵危機」,就只是來自一個人的「人格問題」?! 這則新聞,讓人看到了一個產業與市場上真正的挑戰。內容是這樣的: 鉅亨網:中聚電池:鐘馨稼公司提交深圳法院文件涉偽造 (二零一一零七月十日,香港) 鋰離子動力電池生產商中聚電池有限公司(「中聚電池」,股票編號 00729)今日表示,稍早于七月一日接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內容有關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中聚雷天能源技術有限公司(「中聚香港」),被內地兩間由鐘馨稼全資擁有及/或控制的公司(「鐘的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公司內部經查核后確信,鐘的公司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所提交的三份關鍵文件是被欺詐性修改及完全偽造。由于可能涉及偽造文件及意圖詐騙等刑事犯罪,公司已經向相關的執法部門報案。 該等可疑文件是由提告的鐘的公司所提供,聲稱擁有與中聚香港簽訂的一份《生產合同》、一份《確認函》及一份《補充合同》。 該等可疑文件偽造痕跡非常明顯。經過詳細反復查核,公司根本沒有該等可疑文件的任何記錄,但該等可疑文件的簽字頁,卻與公司自身所持有的檔案文件之簽字頁大致相同。另外,可疑文件之內容及頁碼之字體和格式均與簽字頁有明顯分別。公司懷疑,有人是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偽造出該等可疑文件。從法律角度,該等可疑文件也是漏洞百出。其內容行文粗俗、口語化,不是出自律師手筆。其中所謂的《補充合同》更奇怪,竟然可以同時由中國及香港法律進行解釋,也沒有包括《補充合同》聲稱范圍內之所有立約方之簽字。 此外,這些可疑文件顯示,公司的一名董事、兩名見證人(包括香港一名執業律師,及公司一名職員),曾簽署上列的「可疑文件」。然而,三份文件列名的當事人,七月五日已在律師面前宣誓,表明他們從未見過乃至簽署過該等可疑文件。據此,公司有理由相信,該等可疑文件是被欺詐性修改及完全偽造。對此,公司決議公開嚴正聲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一零四月十四日鐘先生仍任職公司董事期間,鐘先生及其所擁有的公司未曾向集團董事局或所有管理層提及有關的『可疑文件』內容,集團董事局亦未曾討論或者授權任何人簽署有關的『可疑文件』。相關列名的公司董事、律師及職員均確定,他們從未簽署過該等可疑文件。」此項嚴正態度,經內部討論后,認為必須透過正式的法律途徑追查真相,以保障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公司遼源及天津之生產基地的擴產工程正在按計劃進行,預計今年內達到總共約1.9 億安培小時電池年產能力。另外,公司之銷售網絡及其客戶群也不斷壯大。公司在此確認,基于本新聞稿提及的原因及事實,該案件并未有亦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發展,及集團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二日于香港高等法院對鐘先生及其聯系人提出之法律訴訟構成任何負面影響。 順著這則新聞,搜尋過往有關「中聚電池」的爭議,會讓人驚異的發現,早先這位鍾馨稼,似乎「主導了相當高比例的信息發布」。 真不愧是科技人士,這裡有明顯利用「網路搜尋策略」的痕跡!而他的角色,似乎也被刻意塑造成一位「發明家、實業家,乃至「受害者」~ 但這也讓我想起,恰好是我在兩岸三地往來多時,每回與朋友談到有關能源產業中的投資項目(包括「鋰電池」),總是會輾轉有不少朋友介紹一些「科技高人」,說是某某某又有什麼獨特的國際專利技術!而誰誰誰又是哪個國家項目的主事者!他他他又獲得多少國際間的合作開發與投資金額! 中國大陸乃至海外華人圈,各種「科技高人」之多,恍若「崑崙山群仙下凡」! 而一旦要真正往來接觸時,這些人又總是扯出一些與科技發明全然不同的狀態,一方面若不是「行為高調、數字亂喊」,要不則是在技術產品上一副「玄上又玄、神秘兮兮」的狀態。 而從這次「中聚電池」項目的過程發展與此刻爭議來看,讓人看到「資本市場,一旦對接進入科技創新,往往充滿不可預知」的風險。 或許鍾馨稼儘管在知識與技術成果方面,或許在「專利」研發上頗有一些產業價值的確定性;但毫無疑問的,對於運用這些專利「如何產生市場價值」的行為操守與手法上,卻是讓人驚聳的! 以我自己過去接觸一些AI(人工智慧),及一些生化產業的接觸經驗為例,結論是:往往一位非常懂得「到處張揚、到處社交」的所謂發明家,更多時候對於自身的吹捧,必然是言過其實的。更甚者,許多這些性格經常是極其主觀的所謂「發明家」,最後總是將自己虛虛實實交錯的「敘述」與「誇口」的界線泯滅,反倒成為一種徹底的「自我催眠、自我說服」! 「科技狂人」的模式,幾乎都是這樣的: 一旦從過去的「想像世界」,進入市場與資本的「能量流動」;那種如同「孫悟空看見蟠桃」的渾然忘我,往往是一個從「貪念」開始極其夸張的快速「自我膨脹」,真假之間都成為他的自我(Ego),乃至思考能量延伸擴散到開始急轉出現了「自我崩解」的狀態。 這些把自己視為「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家伙們,經常在「人格」方面後來成為一種難以想像的病態! 最初或許是一種態度上的「刻意偏執」,再來便是超乎常人的對於支配權力資源充滿「一廂情愿」;乃至到最後,整個人甚至對無視於現實世界的游戲規則,而出現徹徹底底的「假戲真做」,把維系一切的「商場信用」與「法律規範」視為無物! 倘若這次「中聚電池」發布的新聞稿,最終徹底被法律判決且驗證屬實!那將意味著,鍾馨稼竟然可以對於自己原本所屬的集團,以個人的關連公司,「製造假文件,并且還用這批假文件,提到深圳法院去做民事控訴,來向自己的公司要錢」! 我的天哪!這應該是一向在一種相對保守穩定的香港資本市場上,前所未有的這麼一位「橫空出世」,且漠視一且商業基本法則的「狠角色」了吧! 原本從一家規模甚小的電池公司,在取得了資本市場的能量之後成為上市公司。 如今,這家改組之後的「中聚電池」所遭逢的這場所未「劫難」也好,或者「傳奇」也罷!背後的「真相」其實提示的,是非常嚴謹的產業事實,那就是: 任何一場「科技投資」,其實最大的「風險」並不是「市場規模」、也不是「技術價值」;而最終的風險是那難以預料的,在資本代表著「財富數字與自我意識」的能量浸泡與注入之後,對於主其事者所可能產生可怕的「人性扭曲」! 這種足以讓當事人與旁觀者同樣啞口無言的一場「人性扭曲」,不但對於一間上市公司來說,是疲於應付的無奈,更是對於整個資本市場面對「科技投資」或「創新產業」,提醒出了一場「透明而難以辨識」的最大考驗與門檻。 如同許多想盡辦法「搞數字」來弄到IPO的公司,有時候一些核心人物最初長久的「努力奔跑」,一到這個上市的當頭或之後,「股票一賣、套了現」,其實還壓根兒沒有真正徹底成功,當事人就已經摸摸飽滿的口袋,挺著肚子、剔著牙,準備走開了! 這樣的例子,在中國大陸的創業版,比比皆是! 從產業的經營哲學來看,原因無他!而是那些對於自我只有「名利膨脹」為終點,而沒有「反省突破」為初衷的科技產業的傢伙們,當他們對於自我的人生真相與追求,隨時都可以「停留在某一個自我絕對膨脹狀態」之際;失去客觀凝視一切的人,早就已經等同一具「活著的屍首」,除了不斷對自身的產業吸血,終將不再有任何能力去灌注於自身產業的發展上了! 於是,最終我們要如何檢驗這位鍾馨稼先生,有沒有一個「簡單又關鍵」的角度?那便是: 我們來看看,這位仁兄,他會如何處理自己手上的「中聚電池」的股票了吧! 倘若他真的是為了最後殘燼搖曳的理想,那他應該會死命為了當初的堅持,一定會繼續與現在新的經營層,奮戰到底! 倘若他已經不再是那位過去投入歲月與情感在自身電池事業的當事者,那他肯定會一邊東弄西弄,將股票趁機「出光光」!套現金,乃至準備找機會在別處,再一次的誇口與賣弄、膨脹與扭曲! 資本市場最終發人深省的,正是如此!數字的起落之餘,我們看見一些人性的真相。 如同先前全球金融風暴的最核心,都是來自於那些金融領域的關鍵者,以及他們從一念的扭曲,旋轉成一個吞噬全球無數資本能量的大黑洞。 我相信,「中聚電池」之所應該可以繼續看下去,并且應該很快看到那屬於法律判決之外的其他「事實真相」了! 那將會有一個特定的產業、一間上市的公司,一位爭議人物的,真假虛實到最終而「雲開月明」的真正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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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