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1/03 23:00:29瀏覽312|回應2|推薦66 | |
龍套式的監督 有則諷刺[法律]的笑話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人人要守法,你若不守法,我也就沒有辦法! 一句道破現代國人的[守法]觀念及精神。治安單位在基層地方起;鄉鎮設有[派出所]、[分住所]、[政風室],縣市設有[分局]、[政風處]、[調查站],中央設有[警政署]、[政風司]、[調查局]、[監察院]…等。在以上單位;他們各司權限,分層監督下,本就要讓我們的行政效率提升、公僕尊行守法風氣,完美的連坐體系,更是要讓有越權、濫權者警惕怯步也。 依法行政、依法辦理;本來就是各單位的行政宗旨。就因部屬天天相處的感情、地方上日積月累的人際關係、加上民意代表要向選民交待的壓力,放縱、循私問題就難免把守法的公務員困頓了。講明了;公務員賣了人情既成違法事實,也成掛鉤的嫌疑者!但是也有許多堅持不賣人情的公務員,結果雖然保住了廉潔,最後不是被打壓就是被調職!啊~~多麼不平的[悲壯]呀! 簡結;[頂司管下司,鋤頭管畚箕]由上述分明,我們的公務監督體制已很完整,公務員也很盡職!但問題就出於此也;由基層至最高機關都一樣,上面賣人情,下屬要承擔!追究責任時,上司是跟我沒關係!頂多是督導不周、監督無能?所謂;[苦幹實幹,移送法辦!胡混鬼混,一帆風順!]公務員要在這官僚的格局裡生存;他們敢、能稱職嗎?這問題沒能深切去解決防堵,所存在著永遠沒完沒了的[遷累],再立10個更高層級的[廉政公暑]也枉然也!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