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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 后豐斷橋 ... 依法行政的流程 害死多少生命 破碎多少家庭 ~
2009/07/22 01:36:21瀏覽1967|回應8|推薦22

本文已發表於 城邦-全民之音  且有相關討論 ^^ 歡迎蒞臨共賞~

1994年,后豐大橋被診斷作"危橋",行政機關開始提計畫、提預算準備修復。

但是,從地方到中央...公文繞了兩年。每個經手的機關,要不是推說不是自己的權責,就是把問題看得太輕。地方政府雙手一攤,一句沒錢沒責任就把球踢給了中央,中央狀似專業的說要有系統的重整全台橋樑道路,因此扣著案子等待更多的案子以方便發包...。結果呢?兩年過了,經歷幾次物價上漲導致預算的編列從行政院到了立法院又到了行政院又回了立法院...終於要撥款的那一刻...颱風來了!橋斷了! 

這兩年間,橋墩外露、掏空;這兩年間,湍流不斷沖刷;這兩年間,居民與遊客來來往往..對行政機關來講,水位、原物料資金、橋墩抗力指數...是冰冷的數字 ~ 對每天經過的用路人來說,每天過橋的幾十秒都在賭命 ~ 而冰冷的公文旅行...兩年,終究又讓台灣多了幾條被政治推託與行政怠慢犧牲的冤魂,又多了幾個...只在媒體被關注兩天卻要面對破碎家庭一輩子的家屬 ~  

2009年,監察院追究起來了 ~  

真是怪怪不得了! 中間每個經手的機關(縣政府、公路局、經建會、國會) 從第一線執行人員到上級決策的長官都像善盡職責的好人好事代表一般,完全沒有人應該為這行政流程的延宕,與中間互踢皮球的過程負一絲一毫的責任。反到是經濟部水利署...因為沒有監測"水文"動態,成了事件中唯一要負責的。

這是一座兩年前就被判定成"危橋"的工程~ 地方政府若是真的在乎當地的居民、在乎地方的發展 ~ 先修復、後增列預算的作為,不但合乎預算法,也合乎行政程序 ~ 地方官僚應作為而不作為... 為何沒有疏失、為何無需負責 ?

這是一座在兩年前就被判定為"危橋"的工程~ 中央的公路總局與經建會 若真的看到那膽戰心驚的畫面,而不是在辦公室裡面分析數字 ~ 他們還敢不敢,為了行政流程的簡便、一致性...等待彙整全國資訊後才慢慢發包?  又這些官僚若真看重人民的生命 ~ 在立法院慢慢審理預算、甚至技術性延宕預算案的過程中,又為何不能為民請命,強硬的的爭取這保障人民生命的經費 ~ 中央部會輕忽事態、能作為而不作為 ... 為何無需負責 ?

一座兩年前就被判定為"危橋"的工程,必定有區域立委、中央立委接到請願 ... 若這些自稱為民喉舌的國會代表真的還有一絲良心 ~ 怎還敢延宕預算的審議,怎還敢...拿無辜百姓的生命來懲罰行政機關對國會的傲慢 ~ 這可議的心態...到底是誰傲慢 ~

台灣斷了一座危橋、毀了幾個家庭 ... 但至今為止,除了家屬無盡的哀痛與追思,又有多少人真正在乎過這些悲傷的過去,會不會又在明天之後的某一天發生?

是不是因為我們冷漠,所以貪污的還是貪污~踢皮球的一直踢皮球~消極不作為的永遠消極不作為~那多數台灣人顢頇的靈魂,究竟要用多少條生命來喚醒?

到底何時,台灣人才願意關心著自己的原生土地,願意投注心力關懷這些真正攸關生活與生命的社會議題與公共建設議題?

到底何時,台灣人才願意清醒著發現,我們看到的新聞媒體有多虛偽,我們不假思索就相信的政府、官僚與政客...每天都在演著假到不行的宮廷鬧劇,每天都在啃我們的肉、吸我們的血,而我們卻渾然不覺...直到有那麼一天 ...???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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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liticschao&aid=315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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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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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效率..
2009/08/12 03:56
想要效率高, 就要充分授權, 分層負責, 當初, 沒有效率的中央政府, 凍(除)掉高效率的省政府時, 許多人就預見了今天的結果了...先是八掌溪事件...後是幾個斷橋事件, 那些都只是冰山一角, 枱面下有更多更多值得探討的, 依法行政是正確的, 不依法, 公務人員如何可以做事? 但在依法的項下, 要給足夠的裁量權, 也就是充分授權...
AZ9=Arizona Nights
請到Arizona Nights參觀指教

**J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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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共識 一切都做的到
2009/07/28 21:52

制度的僵化  媒體民代老是么飽吵  以至於公門難為

一切依法制度當然讓人為之詬病

但以現今媒體老是看到人家一個影  就生一個子的作法

讓公家機關更怕事情

在公門變得更怕被落得圖利廠商之嫌

怕多做多錯 變成少做少錯的心態

所有事情都按依法程序來辦

除了公告 招標 施工 監工 驗收 在其中依序蓋章

還要依序向民代 媒體 民眾 召開公聽說明會以及要符合當地與主管機關意見一致

(如果其中有一角色有不滿的計畫    就又延宕更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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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秩序的人治社會,才是一個完善的社會。
2009/07/25 17:44
法治,完全是錯誤的
人治,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必須趕快取消法治社會、
必須盡速恢復人治社會。
要把近年來被人惡搞成為法、理、情的顛倒秩序,
回復成正確的情、理、法秩序!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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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八年前起
2009/07/25 13:18

自A扁即位開始,不斷強調 ”公權力”,將公權力無限擴張擴權,致使公務員回復到滿清時官員的心態,專制獨裁作為屢見不鮮,人民在這些”官員”眼中,也只是”數字”而已,一座危橋拖個幾年算什麼,斷了再重建就好,人民因橋斷喪命有什麼關係,反正死的是別人的孩子,這就是滿清專制獨裁的官員,而這一切都是A扁造就的功德。

作者強調的東西,只有公務員把自己當”人民的公僕”才有可能為”主人”辦事,依目前公務員把自己當成高高在上的”官員”,別奢談公務員會認真行事。

馬先生如果想為台灣做點什麼,只要讓公務員確實體認自己是”公僕”而非”官員”已是足夠,也請作者及所有媒體,別再以”官員”稱呼公務員,如此才能讓公務員認真為人民做事,畢竟那是”公僕”該做的事。



李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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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光罵基層麻木!
2009/07/22 22:49
引用文章 橋斷7月沒修 劉揆臭臉飆南縣府

引用文章直言集》基層麻木 閣揆開罵有用? 

引用文章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劉兆玄失職無能!? 該急不急!? 不該急非常的急!? (閣揆自己不麻木嗎?)

引用文章陽光法案不陽光? 肅貪防弊成口號? 

《黑白思維》 閣揆別光罵基層麻木!

http://blog.udn.com/glee/2887831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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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22 12:19

是誰,是誰,允許這些官僚,有事不用負責,沒事安享餘年的?
是誰,是誰,允許這些官僚草菅人命,仍可自我感覺良好的?

監察院!

是誰,是誰,允許監察院吃飯,睡覺,蓋章的?
是誰,是誰,允許監察院打老虎,打到自己變紙老虎的?

歷屆總統,及歷屆立法院!

是誰,是誰,允許總統及立法院,有邊選邊,沒邊選"閒"與"儜"的?
是誰,是誰,允許總統及立法院,把監察院供奉成療養院的?

人民!


端看聯網,
1/4網格只護馬打扁,
1/4網格只護扁打馬,
1/4網格只看熱鬧.
剩下的1/4網格,才關心與自己其實息息相關的公共議題.

就知道,小子您是,眾人皆醉我獨醒之一!
辛苦了!
希望您覺得值得,
否則台灣就沒救了.


沒有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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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說是官僚殺人了
2009/07/22 10:45
這不只是什麼依法行政流程,而是當天的決策者也有問題
所以怎麼看,說重了就是官僚殺人
沒有獨立思考就不能夠談民主與自由

東西雖然不多,但會日漸充實
blog
http://blog.udn.com/longreach
金刀(politicschao) 於 2009-07-26 09:51 回覆:

挨 ~ 就結果論而言... 我不反對「官僚殺人」這樣的指控

畢竟,在惡劣的環境都能做出選擇,而他們選擇人浮於事...造成了悲劇他們就該負責。唯一我想特別點出來的,是整個官僚體系的環境相當不利於正常的人做出正常的決策。因為顢頇、因為怕事、因為誰都不相信誰、因為自己專業能力不足、也因為往往只圖一個安身立命所以讓自己習於眼不見為淨的消極心態。

當然,很多在公部門的朋友一定不同意,一定會說...或許過去的官僚是這樣,但現在的文官組織對績效要求的很嚴明,公務員處理事情的效能大增、公部門在行政流程與各種資訊公開的透明性也比過去高出許多... 甚至,很多在第一線服務人民的公務員也比過去還要客氣、比過去願意服務公民 ...

但是,我還是要說。我國真正要負責任的那種公務員...例如九職等- 科長級以上的公務員,有調整過自己從基層一路上來的腳色經驗嗎? 像這種斷橋事件... 或許,對於監察院、對於司法機構來說,公務員的消極作為,連消極的違法法律要件都無法構成... 那這些人命到底是怎嚜了 ? 衰ㄇ ~? 

難到,生在中華民國,就活該倒楣要接受這種"誰都沒有錯"可是我家裡的人就這麼莫名被害死的悲劇? 

難到,長在中華民國,難道就該接受這種似是而非、誰都不用負責任的道理 ?

難到,這些中間決策經手的人。。。你們在午夜夢迴從來沒有被無辜的冤魂找過...? 還是未來我們應該把這些悲痛 ... 帶到你們眼前,你們才會觸動您們生之為人,還僅剩的一點悲憫。 才能讓你們知道,每個經手人的消極...活生生的摧毀、拆散了一個家庭、影響了他們上下三四代的生活條件 ... 還有他們原來珍惜的每一天美好 ...

如果 ~  你們願打開心防 去聽去看 ... 而不是整天想著要怎嚜在公務體系裡穩定發展... 抵抗著長官的壓迫、防禦著同事的暗箭...死抱著公務員法與行政流程來保全自己 ... 你們應該會發現,你們的人生與生命還會像個人一樣有尊嚴 ~


Hot Ro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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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藉貴刊之一角顯現飛安會之調查心態會害死多少生命 破碎多少家庭 ~
2009/07/22 07:28

飛安事件,航機未經專業人員與精密儀器檢測、飛航資料未經黑盒子解讀,相關人員豈能任意下任何斷語?

飛安事故後,屢屢可見非專業人員在報章、媒體鏡頭之前,侃侃而談飛安事故發生之情形:“如果飛機…,飛機可能會是…,幸好如何…。甚至論斷機體結構是否受損、機組人員會如何…。”飛安會為黑盒子代理人?既然不是,就讓黑盒子說話吧。故與其侃侃而談之時,倒不如立即回顧發生情形,回過頭來探究導致該事故之原因,與就現況立即尋求改善之道,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這才是飛航事故調查法第五條之調查目的。

回顧 94年 7月19日海棠強烈颱風侵台次日,時而滂沱大雨的夜晚,編號GE028之航機在松山機場新完工區域(第一架使用者)因資訊指示牌、滑行道邊燈設置位置錯誤、滑行道標線等不符「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所肇致的事故為例;調查單位(飛安會)之正確思維與作為係:立即將目視可見之錯誤如:資訊指示牌設置位置錯誤及滑行道邊燈不當設置等場站設施(硬體設置)錯誤,即時告知各航空公司並令相關單位(民航局)立即改正。而不是引用來源不明之天氣資料、隱匿錯誤、肆意曲解「規範」,諉過與卸責!http://blog.udn.com/sirus/2907594

須知;設置位置錯誤的資訊指示牌、滑行道邊燈會因周遭環境(如夜間低能見度、天氣突變、機場不熟悉…等)狀況的改變,再次引導航機進入錯誤的交叉道路內。正如民航局因GE028案而製作之「機場安全」風險管理結論認定:風險機率(會發生數次)、其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將造成安全財務嚴重損失、造成人員嚴重或致命性受傷…,風險程度達無法接受必須立即改善。http://blog.udn.com/sirus/2604106

故,飛安事故後,航機未經專業人員與精密儀器檢測、飛航資料未經黑盒子解讀,相關人員更應謹言慎行。當今社會諸多血淋淋的案例中,有諸多的生命和其家庭命運就在那一瞬間,被所謂的專家言論“無辜的”決定了。http://blog.udn.com/sirus/2465975http://blog.udn.com/sirus/2483308

金刀(politicschao) 於 2009-07-26 09:36 回覆:

了解 ^^~ 歡迎共評時事 ~  也歡迎加入城市-全民之音  一起討論更多 :)

飛安,是另一塊更專業的領域。很可惜台灣不論哪一個專業領域,目前都還很少看到那種能夠兢兢業業、不斷自我學習成長的組織。 更遑論遇到危機的時候,整個組織能不能有效的面對不同的挑戰,做出適當的回應。

有時候,中國式的教育,就是缺乏一套對「完美」與「盡心盡力」的執著~ 如果,我們的環境能讓每個人都願意不設限的自我成長,如果我們的環境都讓每個人在盡心盡力之後能夠得到應有的光榮...而不是淪為多做多錯、做多了功勞一樣被搶走...之類的惡劣氛圍。臺灣的明天一定會更好 ~

歡迎一起關心各種公共議題 ~ 總是要有人出聲當烏鴉 ... 就看大家什麼時候才願意積極的把烏鴉的啼叫當成一種警告...而不是消極的想捂住耳朵暗罵那叫聲會觸霉頭...~

一些心情,與您共勉 ~  也一起期待更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