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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0 10:59:09瀏覽728|回應0|推薦1 | |
前不久,看到很扯的煙害防制法二讀修正案, 憂心忡忡地寫了一封信函給董氏基金會(請自行參閱本blog), 日前接獲董氏基金會的來函, 瞭解了董氏基金會推動反煙害是朝正確的方向走, 卻受困於惡質的政治, 故意將反煙害防制法的重點由『公共空間全面室內禁煙』, 誤導至一些不相干的議題, 並透過媒體對民眾大肆洗腦!
我深深覺得, 如果您希望社會更好, 不用關心藍綠, 不用看無聊的口水政論節目, 認真地,專注地,持續地,關注某項社會議題 監督這些政治人物做到好, 相信社會就會更好,政客就會慢慢消失.... 煙害防制法修正案就是一個起點,歡迎您將新聞稿轉寄 【台灣拒菸聯盟 新聞通知稿】 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一舉揭穿菸商說謊的真面目 時間: 地點:立法院 群賢樓門口(濟南路1-1號) 事由: 由111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將赴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拉紅布條、舉牌嗆聲,促請立法院各黨團積極進行「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協商,並請黨團於協商中簽字同意,去年11月9日衛環委員會已審查通過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協商將在群賢樓801會議室進行,而「台灣拒菸聯盟」50名單位代表會於群樓802會議室『等待』協商結果! 就在昨天( 一、私人空間不是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規範的對象 所謂公共場所,在法律上是指謂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得以任意進出之場所。自己家和旅館私人房間,並不是任何人可以隨意進出的,所以當然昨不是公共場所。菸商竟說:「私人住所,必須全面禁菸」,這完全是故意誤導、製造矛盾的兩面手法。 二、『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才是本次修法的重點 立法院環衛委員會版本的修正重點,一直在推動「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對於室外空間,並未規範。但是菸商竟然可以硬ㄠ說「薑母鴨、土雞城、海產攤、露天咖啡廳等有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要全面禁菸」這般聳動聽聞的謠言,菸商如此造謠生非,不過是想製造無謂的糾紛,試圖拖延菸害防制法之修正,大賺其犧牲國民健康的不義之財,如此而已! 三、夜店禁菸已然蔚為世界潮流,台灣迄未實施早已落後多年 菸商說全世界沒有夜店禁菸,這真是藐視見多識廣的國人!八年前,加州第一個實施酒吧夜店全面禁菸,三年前,連紐約也實施酒吧夜店全面禁菸,次年愛爾蘭跟進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其內均禁止設置任何形式之吸菸室,一年後,民眾對該政策的支持度由實施前的67%,上升至82%;60%的吸菸者表示全面禁菸政策促使其減少抽菸數量,對於已經戒菸的人來說,80%者認為這項法令確實幫助他們戒菸,更有88%的人說他們會因這項法令而持續戒菸。 全球性夜店禁菸已然莫之能禦,即連向來菸害防制法制落後台灣的香港,都在今年10月19日完成修法,成為全球第46個立法通過「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國家或地區!根據泛美衛生組織統計,截至2006年10月為止,全世界已有46個國家或地區立法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但是,菸商竟然敢在文明進步的台灣公然說謊,看來為了以國民健康換取大把大把的鈔票,真是沒有什麼謊話不能說的了! 四、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後營業額不減反增 菸商接著恫嚇業者,說什麼「實施禁菸後導致酒吧、餐飲業者營業額下降」?但是,國外已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的國家或地方,餐廳、酒吧之營業額都是不減反增!根據美國麻州政府官方公布的數據,麻州全面禁菸令執行半年間,總餐點營業稅額增加了9%;另根據美國紐約市政府公布的數據,2003年4月紐約市開始實施酒吧全面禁菸的十個月後,營業額較同期增加了8.7%。 就國內實施情形觀察,在同一條街道中,可以看到無菸餐廳座無虛席,而「炊菸裊裊」的餐廳就只有一些「賴著不走」的菸客,阻絕了超過四分之三不吸菸、想進去用餐但不願被菸燻的客人。 五、國人絕大部分人士贊成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其中 世新大學民調中心、TVBS與YAHOO聯合網路民調,以及台北市政府調查結果都一致顯示,高達八成五的民眾,其中包括癮君子都贊成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且表示一旦實施都將配合禁菸! 總之,唯有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才足以保護全體台灣人民的健康,不讓台灣每年至少兩萬人死於吸菸或二手菸害的慘劇繼續上演!也不讓國家寶貴的人力資源(國民健康)及公衛支出(包括健保)無謂的浪費在菸害上面! 唯有實施『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才能創造國家、人民,以及合法營業的相關業者三贏的局面! 台灣加油! 新聞聯絡人:董氏基金會 林清麗 (02)2776-6133#100、0932-19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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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