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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08:36:18瀏覽1098|回應1|推薦0 | |
(新聞評析) 1.此陳美鳳並非藝人陳美鳳。 2.此人力爭消費者權益,已經耗時四年多...... 現在又要被銀行大老【喬】掉,安傑思羅基於社會公義,非得 力挺不可 3.新聞內容概述(來源為中時電子報,建議聯合新聞網也該刊登):由新聞來看,分明是銀行亂算利息錢,現在已經在會議中承認算錯了,還不肯登報認錯道歉。 4. 陳美鳳女是直接告金管會瀆職,是很好的,因為金融藉這種球員兼裁判的現象很過分,包括這次的評議會,和我們所知道的聯徵中心一樣,都是內部人自己說了算,嚴重表現出違背正常社會經濟活動的獨占托拉斯行為。 建議陳美鳳女士,可以直接告上法院,並要求巨額賠償 要求書面道歉函,自行上網刊登 就精神和時間損失要求賠償 (新聞內容) 民眾和銀行打交道受委屈,找銀行公會評評理,結論是「此路根本行不通」!銀行公會昨上演大型民營銀行高層力擋已做出評議結論案的戲碼,國泰世華銀被判應給付給申訴人陳美鳳約九二○元,卻硬生生被撤回。銀行高層昨私下指出,這是公會有史以來第一遭。 銀行公會昨日舉行每月例行理監事聯席會,按往例,如果銀行董事長親自出席,總經理就不會到,二者只會來一位。但對昨日出席的重量級人士包括台銀董事長張秀蓮、合庫董事長劉燈城、華銀董事長林明成、彰銀董事長李庸三、元大銀董事長顏慶章等人,而最令人側目的是,國泰世華銀居然董事長汪國華、總經理陳祖培都親自到場。 國泰世華強勢撤案 評議會首例 汪國華是國內金融界大老,連央行總裁彭淮南都對他禮遇三分;陳祖培則一路從基層行員做起,是備受霖園集團蔡家倚重的專業經理人。汪、陳兩人聯袂出席,公民營銀行高層一到場就交頭接耳:到底發生什麼事? 當「國泰世華銀與陳美鳳的消費爭議評論案」以「臨時核備第一案」形式登場,謎底揭曉。與會人士轉述,會議主席玉山銀行董事長黃永仁詢問,針對這件「核備案」有何意見時,陳祖培率先發難,直陳民眾的不是。 陳祖培說,這件房貸利息計算爭議案件,申訴人陳女士認為國泰世華銀多算利息,不當得利八九九三元,後來經銀行公會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決議,才差不到一千元,這是「小錢」。但陳女士曾要求銀行必須登報道歉,很不理性。 金融大老發難 備查案變撤回案 陳祖培說,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有七位代表,其中柴松林、劉春堂、郭尚義、李禮仲是四名外部成員,銀行界只有三位,討論過程對國泰世華銀不公平。 陳祖培還說,如果民眾把評議結論拿到法院,請求銀行給予精神損害賠償,對銀行困擾更多。老銀行家汪國華接著補充,如果讓評議決議成立,不只傷害國泰世華銀,對整體國家社會都有不良示範,國家既然有司法體系,為何還要設評議委員會。 銀行公會挺會員 下月再討論
陳祖培原要繼續發言,但被主席黃永仁制止。黃永仁說,你再講下去,半天都講不完,他並提醒陳:這是「備查案」,備查的意思是,向大會報告委員會已做成的決議,按理大會只能「洽悉」。但銀行公會昨表示,此案已撤回,下個月再討論。 媒體昨查證國泰世華銀,發言人饒世湛副總轉述陳祖培說法強調:「這案子已撤回,還沒有final(定案)」。但「備查案」按理只能「洽悉」卻被撤回,銀行高層昨私下指出,這是公會有史以來第一遭。 有趣之處,尚不止於此。某出席銀行高層昨指出,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兩年前風光成立,要作小老百姓的包青天、節省司法資源,是前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任內重要政績。 但該名高層表示,昨天會議上,目前已轉任台銀董事長的張秀蓮眼見汪陳兩人怒談數十分鐘,過程中不發一語,只是低頭翻手冊。此情此景,令努力推動消費者權益人士不勝欷噓。 申訴人:要告金管會瀆職 陳怡慈/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委員會做成決議的案件,在昨日理監事會一夕翻盤,「備查案」變「撤回案」。四十二年次的申訴人陳美鳳昨日憤怒表示:「我要告金管會瀆職。」 陳美鳳說,她在民國八十三年七月向第一信託辦理小套房房貸,本金八十六萬。第一信託後來改制成匯通商銀,後更名國泰商銀,又合併世華銀成為國泰世華銀行。 陳美鳳說,她在民營企業擔任財務會計,對數字比較敏感。四年前,她開始覺得很疑惑,每年還的本金很多,為何總是還不完?去查資料後,覺得國泰世華銀的房貸利率計算方式有問題。 她說,曾向央行業務局反應,央行不理,金管會銀行局也不理。兩年前,銀行公會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成立,她看消息,覺得政府很不錯,會替小老百姓著想,心頭露出一絲曙光。 兩年來,為了利率計算問題,她跑了很多趟銀行公會,銀行公會也發函詢問國泰世華銀,但國泰世華銀不是說不知道,就是說資料年代久遠,無法回應此案。 陳美鳳自己算,國泰世華銀應還給她多算的八九九三元,但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做出的決議,國泰世華銀只須付給她多繳的本金四六四元,以及兩階段計息合計約九二○元。雖然只有自己算的一成多,但「銀行願意認錯,才是我最在乎的」,陳美鳳說。 豈料,昨日銀行公會理監事聯席會推翻評議會委員會的決議,要求撤案重議。陳美鳳得知訊息後非常生氣,她說,自己花了四年多時間,不過就是要個「理」字。 「假如我不對,政府要告訴我,我不對在哪裡」。但評議委員會的結論是:她是對的。一個認為民眾是對的決議,卻在短短幾十分鐘內被撤案了。陳美鳳說:「我要告金管會瀆職,金管會理應監督銀行業,卻放任他們亂來!」 評議會紙老虎 銀行是贏家 陳怡慈/新聞分析 九百二十元,的確是小錢。對國泰世華這樣的大銀行,是滄海一粟,連對五十五歲的陳美鳳來講,都算是小錢。問題是,一個金管會當初信誓旦旦要替民眾權益發聲的單位,兩年來,自家做的評議結論,上不了自家廳堂,這才是教人心寒之處。 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多,金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等政府單位忙不過來,為節省行政成本,且不讓小額消費爭議浪費司法資源,金管會強力指示下銀行公會成立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 為表示政府是玩真的,重視民眾福祉,委員會請來消基會創辦人柴松林擔任主委,另外三名外部成員李禮仲等,也都是國內知名的消費權益戰士。 然而,在銀行家眼裡,這群每次開會領出席費三千元,而且還是銀行業提供資金,他們才有車馬費領的評議委員們,實在算是「外人」。基本上,連這個委員會,大銀行們都認為根本不該成立。 老實講,從銀行業者謀利的角度,不無道理。但,對金管會這個政策制訂單位而言,國泰世華銀董事長及總經理汪、陳兩人昨日的舉措,無異給金管會一個大巴掌,明白告訴主管機關,如果消費爭議的評議結論對銀行不利,通通得撤案,否則後患無窮。 業者如此不給主管機關面子,金管會竟然還要求銀行公會把受理爭議的門檻,從五十萬元提高到一百萬元,這還能希望讓民眾感受到政府重視民眾的金融消費權益嗎?這樣的評議委員會,只有銀行才是贏家,消費者真的不用期待,乾脆關門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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