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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0 16:54:23瀏覽2134|回應23|推薦6 | ||||||||||||
事先說明,本文僅僅為作者毫無事實根據的狂想,並非嚴肅的政治討論,請各對大哥大姊、叔叔阿姨、爺爺婆婆不要太認真的評斷此文的正確性及可行性。 在逛誠品書店的時候,偶然翻越倒「芬蘭驚艷」,看到其中關於澳洲獨立的敘述,突發奇想,兩岸乾脆照「澳洲模式」來建立國協算了。(補充,芬蘭驚艷這本書,個人認為不具可看性,該書作者,我不認為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物。我認為,要衝撞體制,首先必須要承認體制的存在;光是漠視體制存在,只是阿Q的行為,不會改變什麼,也沒什麼貢獻可言。) 什麼叫「澳洲模式」,澳洲這個國家,在獨立100年後,還承認英國女王為其國家元首,英國皇室有其國家的繼承權。這樣的方式,這樣的態度,完全打動了我浪漫主義的思維。我突發奇想,不如這樣吧,兩岸合組國協,以中華民國總統為國家元首,南京為首都。把現今中國版圖拆為33塊,要獨立的東土耳其斯坦跟西藏就讓他獨立,不過一定要加入中華國協,其他的部份合組中華人民合眾國(People’s United State of Chin)。 而現今中華民國管轄的部份,以飛地南京為首都,由凱達格蘭共合國(北台灣),台灣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Tâi-oâ南台灣),太魯閣聯邦(東台灣),澎湖聯邦,金馬自治洲組成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合眾國合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協(Commonw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中華國協,以中華民國總統為國家元首,而中華民國總統為虛位元首,一任為一年,由國協全體國民選舉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之人士擔任;擔負國家對為象徵,對內凝聚之職能,常駐於南京總統府,不給薪。中華人民合眾國維持現有政治體制,政治獨立於中華民國之外。中華民國以國家總理為政府首長,行政中心依舊為於台北,組成之各共和國享有獨立的經濟政策決策權,但是軍事、教育、外交由中央統一。 凡中華合眾國、中華民國及其他中華國協組成單位之成員國,接有權在該地區全體公民複決通過後要求脫離所屬國家,加入國協中其他國家,或是在國協全體國民公民附局通過的情況下,成為獨立之國協成員國;然而,任何國協範圍內之國家,不得加入非國協之其他國家,亦不得要求脫離國協獨立。而任何其他國家,在經過該國公民複決同意後,得以申請加入中華國協,經國協3/4國家同意後,得加入國協,凡加入者不得退出。 如此一來,中華國協必定成為舉是首創的先例,地球居民的驕傲。兩岸便能和平發展,共同邁向天下為公,世界大同的境界。 再次聲明,本文完全是作者的狂想,毫無事實根據,沒有正確性也沒有可能性。此外,本文還十分不合邏輯,所以請勿嚴謹的探討本文的可行性,不然本人將將君歸類於更勝本人之狂想家。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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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