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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法”即可改變選舉制度
2020/08/11 14:16:41瀏覽53|回應0|推薦0
歷經無數次的選舉,我們不禁要問:一場場勞民傷財的選舉,究竟賦予了多少”民主”的意涵?答案是沒有很多!

我們是否要在這樣”表象”的活動中繼續”實質”的受害?要知道這些都是所有人的納稅錢,舉辦選舉是直接成本,賄選、競選是間接成本。假如錢花的值得也就罷了,但結果卻往往不是如此。

改變很難,不僅牽涉各方利益,也難免動一髮而動全身,在在同樣關係到成本。有沒有一個較低成本而能改進選舉的可行辦法?我的設想:取消”連選連任制”是最有效率的,無需改變太多、不花什麼成本,而且如果成真,以此為基礎,可以消除許許多多障礙,達到真正的改變:改變政府、改變人民。

“連選連任”造成的弊端不勝枚舉,主要有:
1. 執政優勢使連任者比挑戰者更易當選;
2. 第一任期未結束就得為連任荒廢政務,忙著安插人事、結黨營私、黨同伐異,還能有多少時間、精力善盡職責;
3. 第二任期多半不作為,或極端作為;
4. 間或鳳毛鱗爪出現一個大有為的領袖,卻又陷入只得兩任的限制,抱負不能盡展。

取消”連選連任制”實施“隔屆可續選”且不限次數,可適用於中央至地方的所有選舉。不但只需改”一條”律法,省時、省力、且可行,又可根本解決上述的弊病。

不論做的好不好,人民都看在眼裡,做的好,你未來有無限機會;做的不好,人民最多忍四年。除此,在政策延續和修正上也好處多多,例如上任提出的好政策,接任者不敢隨便廢止;反之,修訂惡法則大快人心,何至於有朝令夕改之虞?

當然有利必有弊,例如一任太短,許多事不能在任內開花結果,但正所謂”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全城,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一個有理想的政治家本應具備如此胸懷,何況隔屆仍有機會。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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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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