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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健保局的疑問
2010/09/15 12:18:31瀏覽968|回應12|推薦57

我每個月都會回到振興醫院回診,以便監看自己的癌症有無轉移?也會到家醫科驗血,我要觀察我的白血球和膽固醇質.我的更年期用的是最自然的方法,也與更年期的症狀共存!難免的困擾是體重不好控制. 

不舒服得厲害時,和感冒一直沒好時,我才請醫師幫我開點藥.有時反而就讓它有症狀,只要沒發燒,就想用自己的抵抗力對付感冒.我已經對抗生素這種東西,能不用就不用了.

我的母親和繼父是很能照顧自己的人,媽媽總是小病就給醫生瞧瞧.老人家不一樣,看過醫生,大家安心.最近去看媽媽,就是發現有些醫生開的藥,他們不敢吃 

問題不是醫生看得不對,而是健保局規定的藥袋上,寫了很多該藥品的副作用.而藥袋上的正作用,非得醫師藥師才懂,因為都是[專有名詞].可是卻寫了該藥很多的副作用.譬如:吃了這個藥,會發生[嗜睡暈眩嘔吐心悸脹氣水腫和過敏等等的副作用,而正作用只寫了英文名稱,和一些專有名稱.例如:葡萄球菌鍊球菌和其它具有感染性細菌引起之感染症……?

我的天呀!                                      

如果我是媽媽,我也不敢吃,正作用我看不懂?什麼是-----[其它具有感染性的細菌,引起之感染症]?你看得懂嗎?然後副作用就是:極少數人會有腹瀉嘔心蕁痲疹發紅等等症狀,若服藥症狀數日,未經改善,,請告知醫生. (這是我依照藥袋子照打的)

以上說的通嗎?有這麼多副作用?還要等[有其它症狀,且要數天後改善,才告知醫生]?這簡直就是說,[這藥有點毒性,你先吃看看,如果毒性發作數日,都沒變好,你再找醫生瞧瞧?]這不是我的醫生才有的事.是所有的醫院,包括家醫,到一級教學醫院,都必須這樣標示於藥袋上.而且什麼是---[其它具有感染性的細菌,引起之感染症]?因為,沒有國文造詣的人根本不懂?有國文造詣的人還是不懂?所以我媽媽怕怕,因為啥是葡萄球菌?和啥是[具有感染性的細菌]?

但是我的朋友到她的家醫看病拿藥,回家她也不吃藥?這次事情不一樣了.她的醫師很隨便裝的藥袋上,什麼都不寫,她說她不信任這醫生開的藥!當然,這種啥都不寫的,很顯然是違法了,請檢舉. 

所以說,台灣的健保局,我知道你們已經很盡力了.可是,能不能寫的文字[白話一點],沒有病人看得懂呀?要不然病人是被嚇死的?而不是你的處方不對!寫一句我爸媽說的話:[這麼多副作用,幹什麼要我吃?]說得對耶!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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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epper460618&aid=44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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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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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怪
2010/10/07 20:43

這可能跟健保局沒關,跟醫師藥局有關.

盡職的醫師開藥時應解釋清楚,讓病人知曉可能的副作用,有時,藥上面的副作用說明,藥劑師也不見得懂.

美國也常有這種情況,藥上頭寫一堆副副作用,一定有一句"請依醫師指示服用"的陳述,這都在保護藥商,避免法律糾紛.

我都自己當藥師,把英文藥名上google古一下,找不到醫生,就自己來吧!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11-02 09:11 回覆:

好利害,真會用電腦.嗯~古一下.........


jenniferlee...祝您幸福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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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風不同的醫生......
2010/10/06 19:55
台灣和德國醫生不太一樣,這兒醫生有時不太給藥....
但結果相同.....健保局都在賠錢.....
也許有太多老人常去看病?
祝福妳....保重..健康....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11-02 09:17 回覆:

我來解釋一下,健保局雖然賠錢,仍然是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否則,你看台灣拿雙護照的怎麼老了都回國了,你以為是落葉歸根嗎?

不是的,因為台灣看並最便宜.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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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醫院自行寫出, 是衛生署在管
2010/09/17 00:59
http://au.epochtimes.com/b5/8/6/17/n2157743.htm
警語與副作用未標示會讓患者把副作用當病,再去求診,不利健保資源有效利用。==> 凡藥必有副作用, 但不一定會發生, 寫了萬一發生, 才知道病人問題出在哪
2008 調查結果中醫診所有40家 (78.43%)、一般診所37家 (49.33%),藥局有47 家 (39.17%),醫院7家 (14.29%)未標示。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786,&job_id=138268&article_category_id=2050&article_id=70635
針對查核結果,行政院消保會建請行政院衛生署應採取以下措施,以保障就醫病患的權益:
一、 依96年3月21日新修正藥師法第19條第2款規定,藥師須於藥袋標示警語或副作用,如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依同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處藥師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惟相關醫師法及醫療法對此均未定有明文,執法的結果將造成醫師依自開處方調劑藥劑時,卻毋須於藥袋標示警語或副作用,對醫師或醫療機構而言,明顯過於寬鬆。據此,現行醫師法及醫療法實應比照前揭藥師法規定,增列醫師或醫療機構交付藥劑時,有於容器或包裝上標示警語或副作用之義務。
二、 「藥袋標示違規,以罰機構為原則」係目前各地主管機關執法的慣例(即醫院診所的藥師於交付藥劑時,若未於藥袋標示警語或副作用,原則上不加處罰),惟該等作法,加上現行醫師法及醫療法未針對藥袋須標示警語或副作用之義務加以規範的現實情形,將造成新修正藥師法第19條第2款所欲規範之立法意旨落空。因此,目前有關「藥袋標示違規,以罰機構為原則」之實務作法,有重新加以檢討的必要。
三、為使消費者充分了解用藥資訊,有關藥袋的建議標示事項(即主要適應症及其他用藥指示),應重新檢討修法列為法定標示事項;並檢討藥袋所附藥單是否應將藥物之外觀加以標示說明,或直接將各別藥物分袋包裝。
四、現行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對中藥調劑者資格之認定歧異甚大,應予釐清,統一有關法令見解,避免各地執法落差。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7 09:13 回覆:

是衛生署呀!那我誤會健保局嘞.

我的意思是,[註記]要白話一點,只有專業懂,別人都不懂?原本目地是加強資訊,和釐清責任的.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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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2010/09/16 19:51

台灣要做醫藥分業,

這些就是藥師能發揮且應發揮的功能!!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21:24 回覆:

有理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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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
2010/09/16 17:10

比較有意義的報告,
至少要列出各種症狀的發生率,
最重要的是比較有無服用的病人,出現得比例有多少不同?
例如腹瀉,沒有在吃藥的人,會有多少比例的人出現腹瀉?
有吃該藥的人,有多少比例的人出現腹瀉?
再進一步,
這些比例的不同,是否懷疑是與藥物有關?
(亦即具有統計上的意義,腹瀉是與藥物無關的機率小於百分之五)
若要詳細解釋,
每個病人大概需要花費至少半小時到一個小時,
一個時段的門診的消化量僅約三到五人。
不要說醫師受不了,
連病患都受不了(想想很多名醫一個門診動輒一、兩百人)。
依目前台灣的健保給付約美國的十分之一而言,
有實際的困難!
像在台X醫院,
一個門診不容納二十個以上的病人,
醫師就會遭到院方檢討!
===
要帶規定要顯現副作用,
卻無法給予空間詳列,
只能寫些重要的與常見的副作用。
但是很多其實無關緊要,
應該做研究,
看看這些陳現,
造成多少比例的病人反而出現疑慮而不服用該吃的藥物,
以致於造成病情無法控制或惡化!
我相信若嚴謹地去探討研究,
病情控制的結果在詳列副作用後,
病人的實際欲候恐怕會更糟,
因為很多病人自行停藥。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21:38 回覆:

你說的很真實.真的,我們常常自行停藥.自行停藥有時會出現副作用例如:血壓藥,安眠藥,膽固醇,心臟藥等等.慢性病的藥品,一定要問過醫生,才能減藥,而且是漸進式減藥.

因感冒引起鼻竇炎的藥.一定要吃完一個療程.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小感冒不吃藥多休息會自然好.

但是吃藥時不能用果汁,很多果汁跟藥相抵觸.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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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11:00

就類似買基金股票,

若要詳列一切可能影響投資效益之因素,

結果必是如此,

就看人民(法律)如何選擇要詳列到多麼詳細為止,

過與不及各有優缺點!


①美國杜魯門總統丟兩顆原子彈給日本,送蔣介石給臺灣!
②228事件國民黨警備司令柯遠芬説:『寧可枉殺99個,只要殺死1個真的就可以!』
③中正廟牌樓正名先總統石崗一郎紀念歌收尾:『反共必勝,建國必成!』
④如果你是公務員,那能撈就撈,能混就混,拖死政府囉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16:36 回覆:

我只是希望寫的清楚點.


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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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點說明
2010/09/16 06:01

其實看病領藥後藥品的標示

還真的讓人看了後覺得怪怪的呢

尤其是副作用寫得那麼嚴重(問題是每種藥都有著一大堆的副作用可能)

但是我想這麼作的目的

就像JIM兄所言,應該是用這樣的方式規避一些責任吧...

或許,領藥時藥師能多了點說明,至少看病者也比較能夠放心吧...


從分享開始,我們的世界將大不同...
從自己開始,用熱忱感染這個世界...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08:19 回覆:

對,健保局和醫師都有告知的義務,我的意思是說,[說明]的詞句要讓人能瞭解易懂,尤其拿藥多的,多半是老人家,人家也許看不懂,你懂你吃的是什麼嗎?


**J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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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5 23:30

是藥商賺去了

西藥本來都有副作用

只是因自己的體質關係

才有可能引發或暫時不引發

警告標語是藥商醫院的免死金牌

他上面寫的至少不就是告訴你說

我藥商及醫院已經告知民眾了

萬一出事都怪是病患不注意護士門診說明

所造成了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08:24 回覆:

1.藥商---醫師---向健保局請款 .2.藥商-----健保局.

主要的意思是-------健保局和醫師都有告知的義務,我的意思是說,[說明]的詞句要讓人能瞭解易懂,尤其拿藥多的,多半是老人家,人家也許看不懂,你懂你吃的是什麼嗎?


聯合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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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有毒
2010/09/15 21:25

有病不可看醫生,已經明白告知,凡藥皆有毒,不敢吃就不吃,健保費捐給唯利是圖的政府,算倒楣被強迫剝皮。

當有天醫師告知妳沒救了,妳第一句話想說啥?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6 08:25 回覆:

謝謝大家捧場收看.


blue phoenix葉葉為君舞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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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藥
2010/09/15 20:17

真的很難吃下口吔

美國醫生開藥時還得看保險付不付

從台灣回美我便大病一場

狂咳不止

只好去看醫生

結果拿到藥

抗生素而已

一顆十六美元

簡直是貴到我病情更重哩


blue phoenix

譚敬宇(胡椒)(pepper460618) 於 2010-09-15 20:24 回覆:
可憐,這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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