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19 19:31:05瀏覽734|回應9|推薦86 | |
有人喜歡(或需要)設定秘密。有了秘密後,有人有機會保管秘密,或吐露秘密,或傳達秘密。這樣的機會可能是,自己給予自己的責任或義務, 有的人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有的人是因為人的善良的本性,不洩漏秘密,有的人是因為人性本質,揭發秘密。 所以有兩人以上的地方就有秘密。人越多,秘密就越多。 實際上,秘密之所以為秘密,是有條件性的。 譬如: 1. 看時候 – 譬如: 戰爭時侯的秘密,到了太平時期,就不是秘密了。 2. 看地點 – 特定團體裡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在這個團體外,它可能必須是秘密。 3. 看聽者的身分及立場 – 所謂保密防諜,秘密是針對特定的人成為秘密。 4. 看當事人的心態 – 事情本身也許沒有什麼,但是當事人自己決定它是秘密,它就是秘密。 5. 看當事人的身分及立場的演變 – 有關當事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因為當事人的身分變更(譬如:職務變更),已經沒有秘密的價值。 6. 看秘密本身的期效性 – 很多秘密是尚未發生的計畫,一旦發生,成為歷史, 就不再是秘密。 所以沒有絕對的秘密。秘密沒有經過當事人的披露,事後無法認證, 可能變成部分編造與歪曲,或全部編造與歪曲 (也有可能是美化)。 最壞的結果是,秘密成為謠言的變身。所以小心秘密。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