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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先生要上戰場
2014/11/16 08:52:02瀏覽2234|回應32|推薦155

王老先生要上戰場,為了什麼而戰?

王老先生原來只是在網路上玩,不懂得網路各種潛規則,不懂得分辨網路的黑白是非,他只是玩得好玩。

一不小心,他栽了。先是遇到小人,一個小人帶來另一個小人,他與小人做朋友,被小人朋友狠狠的咬了一口,新臺幣十五萬元就沒了。

王老先生很傷心,卻得不到大眾的安慰,因為他是傻乎乎的老先生。他根本不知道他遇到的是什麼樣的人。

終於王老先生聽到支援,他聽到吶喊,衝啊!不要怕,打啊!但是他沒有聽到另一句話,「你如果陣亡,那是你自己的錯了!笨蛋!」

王老先生,你有必要被人拱著才有膽子嗎?你知道你上的是什麼戰場?

如果你去跟一個身體碩壯的人,心靈強大的人打,那麼他們是明白的欺負你。正常的人不會把你當對手。

等你上了戰場,你發現你的敵人是個「身心有障」的人,你打得下手嗎?你動了惻隱之心,你又敗了。你會敗得很徹底,到時候,誰來幫助你,支持你?

王老先生,你要上戰場,我只送你一句話 - 「吃虧就是佔便宜

生命是自己的,如何讓你的餘生發光,就看任何一個選擇的結果。

[後記]

我要勸王老先生放下,不是因為我認可對方,或害怕對方。

因為網路世界是蒙面的世界,即使不蒙面,也是有距離的世界。距離讓大夥彼此不相見,交友必須是理性的,缺乏理性的網上交流比盲目還要可怕。

類似王老先生對手作風的,絕對不是唯一的。這些人是不是一直在尋找行動的對象,我不知道,但是我比較傾向於相信,這些人都有心理或精神上或多或少的問題。畢竟現代人的憂鬱症太普遍了,很多人藉著上網自我療傷。

一個有病的人傷害別人也許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最怕的是被害人因此也會生病。這是有連環效應的可能的。

已經受害,避免自己走人不治的可能,就是放下,放下不只是為了自救,也可以救人。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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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Anita_暫離,暑假再回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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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1:05

雖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

還是希望大家能有個溫馨祥和的園地

真要戰起來

說不定會兩敗俱傷呢!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8 18:46 回覆:

謝謝 Anita 的回應。

很多事情發生,外人並不知道來龍去脈。說實話,我比較閒,所以會看到很多事情的發生。如果是曾經交流過的格友,我就會關注一下。

這事弄到對簿公堂,一方支付大筆現金可真是出人意料之外。十五萬非比一萬兩萬,難怪當事人心有不平,最重要的是發現對方是自己當作好友的人,受騙的心情良有以也。

基於這個事實發現,任何人都會打抱不平。只是,這不是普通的口水戰,而是真刀實劍的被用訴訟處理。當事人一方是法律系畢業,熟悉訴訟程序,另一方顯然是不懂法律,不懂網路黑暗的老先生。

目前已經兩敗俱傷,此刻又面臨再一次的被告通知,同樣的人。


廚房裡的酒鬼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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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1:00

放下也是種方法

如每個人都選擇放下

會不會造成食髓知味?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8 11:44 回覆:

謝謝廚房裡的酒鬼的回應。

先回覆你的,因為你有不同的顧慮。

我平常逛格子,對人的性格、人品最有興趣,所以會比較關注。糾紛的發生都是有起源的,有時候是個人的疏忽,有時候是存心。疏忽與存心之間,不知情的外人很難判斷。存心做壞事的人最可恨,這些人通常是有備而來,比較霸道,還會贏得人心,帶壞社會,這種人網上很多。

我看王老先生屬於不識人間俗事的人,無心的疏失給自己帶來麻煩。找麻煩的人是有用心的,用分身的人其實很多。網上不登入的回應我相信都是分身為主。用分身欺騙善良的人,騙取當事人的信任是缺乏道德的。(所以我不接受不登入的回應,這種回應通常是惡意的,但是可能是另一個蒙面人的分身。)

人再善良也會被莫名其妙的惡言惡語激怒,而失了分寸,所以言論上難免有被人抓住的小把柄。於是就有了讓惡人得逞的結局。

到了這種階段,大概是有理說不清了。目前王老先生破財是確實的教訓,他需要關注與同情,所以他發牢騷,我認為情有可原,但是牢騷引起騷動,對方也不會平靜。鬧下去,我相信是兩敗俱傷,搞不好王老先生還要再敗,因為老先生腦筋單純、也是糊塗人,處理訴訟是個人的事,旁人是幫不了忙的。想幫也幫不了。

我覺得目前已經是兩敗俱傷,一個破財,一個譽毀,何必再繼續懲罰自己呢?


航迷老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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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8 10:30

推薦的北京無戰事,經過了幾天沒日的追劇一口氣的看完了,確實精彩。

王老先生上戰場,好比北京無戰場看完之後,上演的戲中劇和戲外劇,似乎也蠻精彩的。

這部電視劇對歷史事件與人物都經過了考證,及對歷史人物的評價很客觀。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8 13:28 回覆:

謝謝航迷老叟的回應。

真高興你驗證了我推薦的眼光,看了北平一劇的演技與對白,再看紅高粱這麼火的劇,都覺得差距很大。不過,話說回來,故事背景與人物本身就是不同的,大概也不好比較。


‧新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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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22:27

這也是給其他的格友,一種警惕。

反觀想,自己受害,但也救了其他人,不會再上當。

看開點,算是善事一樁吧!

害人者,逃得過陽間律法,但逃不過陰間的毫毛計算。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23:09 回覆:

謝謝新月的回應。

是的,退一步海闊天空。只是上網,只是文字交流,卻必須應付無端的干擾。原本不是聖人,更難成聖,最後還要支付大筆金額的現金,真的會讓任何當事人難忍。

難忍而嘮叨,又給自己帶來再一波的干擾,真的有這麼嚴重嗎?難道一樣的故事,一樣的當事人非得重複一樣的戲碼,永無止境?

王老先生只有放下一途是最明智的,我想。只要有一個人願意承擔冤,冤不冤其實不重要。如果雙方都自認為有冤,都放下了,也無所謂冤不冤了。畢竟旁人沒有興趣知道。

兩個人聯合演出了一齣戲,讓觀眾從戲中學到功課,何嘗不是功德一樁。


雁~《龍年成語選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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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結局,雙方都無條件放下,雲淡風輕。
2014/11/17 22:11

一、最好的結局,雙方都無條件放下,雲淡風輕。

二、若一方堅再告,另一方被動〈請律師〉應戰;難料。

三、最差的結局,雙方兩敗俱傷,誰也沒占便宜。

四、若遇到認真的檢察官,可能要求網管還原真相呈供。

五、若遇霹靂檢察官或法官可能簽出傳票,依法傳訊幾個主要證人出庭作證。

〈總之,個中利害允由當事人慎重斟酌。〉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22:53 回覆:

謝謝雁的回應。

同意第一點,接受已經發生的事實,兩造各有損失。任何人對自己選擇的行動當然要承擔可能的後果。我們都是人,都沒有足夠的能力預測到真實的後果。

訴訟一次,有了結果,有了預想不到的後果。 - 不滿意,再發起第二次訴訟;或第三次訴訟? 誰有把握獲得好處?

比較可能的是,煩惱持續沒有止境。

雙方都放下,把這個不好的經驗當作生命的功課,從中吸取教訓,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也算是正面的學習了。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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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16:03

誠心的呼籲兩方

退一步海闊天空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22:42 回覆:

謝謝多硯坊的回應。

是的,願更多的人呼籲,退一步海闊天空。


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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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12:23
這事件揭示人性醜及「弱」的一面,後者何至於到後來處於挨打的無奈?不也當初強勢作為自持力不夠所導致的後果嗎?十五萬元是代價。老先生年紀大了,這方面的個性跟他一輩子卻永遠都學不乖。珠珠要他放下,能行嗎?現在是對方繼續再告他咧,勸放下的對象您大慨搞錯了吧!噯!…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14:20 回覆:

謝謝老仔的回應。

人性在陽光的背後真是既醜又弱,強調弱勢,要求特殊待遇,弱勢搖身一遍成為強勢。強勢遇到弱勢,又被迫成為弱勢。可見強弱的區分不可靠,無欲則強倒是真的。既然無所求,就可以強勢,不必在乎名譽,不必在乎錢財。但是有趣的是,很多人熱衷訴訟卻是為了名譽,名譽與錢財,顯然是一切糾紛的肇因。

勸導王老先生放下,因為他破財心有不平。他願意放下,那麼對方也沒有需要訴訟的理由,如果只是單純的為錢,或者為名,經過一次訴訟已經定案,還有什麼好名呢?

把已經定案的訴訟當作生命帶經驗,檢視自己從中獲得的得失足矣。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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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肅社會風氣人人有責
2014/11/17 10:09

補充回覆樓下老魔王的回應。

個人名譽事小,社會風氣的淨化事大。

王老先生對手的作風在 udn 不是唯一的,社會風氣讓他們自以為在做對的事,或者是做錯的事也可以 get around。王老先生的處事態度也是很多人會採取的一種。

仰賴台灣法律似乎缺乏正義,社會風氣會讓更多的人感到困惑,不知道什麼才是正確的。社會,不,網路言論會越來越有惑眾之慮了。



老魔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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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09:15

我覺得, 為了維護自身的名譽和社會公義, 該戰的還是要戰.

對方會這樣搞, 當然在精神方面一定有某種程度上的缺失. 但就像之前台灣有些犯罪者, 會以 "他曾經去看過精神科門診" 來當護身符! 問題是, "去看精神科門診" 不代表有精神病, 很多其實只是失眠!

另外, 法律應該要開始界定, 即使有拿到精神科的重大傷病卡病患, 若是犯了刑法, 一樣要受刑, 只是方式也許不同, 但不能因此免罪!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09:28 回覆:

謝謝老魔王的回應。

瞭解你的意思,我曾經教過商事法,對商業法律有一點常識,對商以外的法律真的沒有接觸。近年常聽到台灣的恐龍法官判決出乎常理之外,真的怕怕,法律還有公理嗎?

根據我的個人觀察,王老先生已經損失的金錢是不可能要回來了。對方的財務狀況如何,我猜想她本人應該沒有很高的正常收入,即使判決不利於她,大概也無法在金錢上得到補償。一個訴訟下來,費用都歸律師。(聽說對方是學法律的,訴訟方面有經驗,)

如果我的猜想不離譜,王老先生只是鴨子上架任人宰割而已。


恐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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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東東?
2014/11/17 03:03
請說明。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pearlz01) 於 2014-11-17 09:38 回覆:

謝謝詌譙難止的回應。

其實 udn 類似口水糾紛很多,一般都要靠一方息事寧人來平息。如果雙方都屬於精神弱勢,就只有兩敗皆傷。對簿公堂,一個破財,一個譽毀,兩個都有精神損失。

到底是什麼事,還真是說不清。一言以蔽之,道不同不相為謀,部落格要懂得使用黑名單,懂得刪除惡意的回應,這樣要有糾紛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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