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睜眼說瞎話的菲律賓,還有葉宜津
2013/05/11 14:24:44瀏覽9989|回應0|推薦25

菲律賓總統府副發言人睜眼說瞎話地指出,事發當時四艘台灣漁船中的一艘打算衝撞菲國農業部「漁業暨水產資源局」的海監船,船上的海岸防衛隊隊員開槍只是根據情況做出反應,而且是先對空鳴一槍示警無效,然後才對漁船的機械裝置部分開了一槍。

菲海防隊:台船欲衝撞 菲開一槍

台灣當過金馬外島軍人的比例不低,我自己也當過馬祖外島軍人。兩岸敵對冷戰的時代,我們守軍那時候主要的工作就是驅離射擊大陸漁船,我想很多人都有對漁船驅離射擊的經驗:幾百米遠要打中一條15噸的小船是很不容易的,考量到當時菲律賓船艦也在海上追逐我方漁船,波濤不小的情況之下,還能夠在我國漁船打上50多個彈孔,還打穿船艙傷了人。顯然在當時是以架在船首的重型50或20機槍,且擊發上百發之多才有可能。一箱50機槍的標準彈箱計420發,應該是用上半箱戰備彈全部打完210發。

這次海上事件性質極為惡劣,可以歸納三點: 

第一,野蠻使用暴力

試想:大家都看見了那條15噸的小漁船,能有什麼威脅性?居然用機槍掃射,還窮追不捨那些驚慌失措的可憐漁民1個多小時,這算什麼?

第二,事後多方狡辯

菲律賓先是相繼否認與事件有染,然後說是公務船,最後才承認是海岸警衛向台灣漁船開火,但辯稱菲方系「向漁船器械開火,目的是迫使船隻無法繼續作業」,並堅稱 「只開一槍」、「如果有人員死亡,我們表示同情,但不會因此道歉。」菲方顯然想用這種辯解來逃脫對這一嚴重事件的責任。

第三,強行宣示管轄

事發地點在台灣屏東縣鵝鑾鼻東南方約170海里處,屬台灣與菲律賓漁業重疊海域。但菲方聲稱事發地點位於「菲律賓水域」, 菲方海岸警衛隊開火逼停「非法漁船」是「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於尚未明確劃界、存在管轄爭議的海域,菲方企圖依靠致命武力宣示對有關海域擁有管轄權。

這件事情絕對不能善罷甘休,如果事情的最終結果只能是不了了之,菲律賓最多給一點補償。這件事對台漁民必將造成長久心理創傷,屏東台東的漁民出海即進入菲律賓的宣稱海域,影響他們對海上作業安全的預期。

菲律賓長期欺淩台灣漁民,這次民氣可用,一定要逼迫菲律賓為以往的濫殺濫抓做一個總結。

推薦本部落格|


PS:我發現睜眼說瞎話的還有民進黨的立委葉宜津,她(10)日質疑,台菲之間從來沒有發生過類似衝突,她懷疑「這事件懷疑是不是菲律賓把我國的漁船誤認是中國的漁船?」,但過去30多年來這種事情發生了多少件?活在台灣南部,葉委員居然不知道屏東台東花蓮的漁民三十年的心酸。因此,我幫葉委員整理了才今天的新聞鏈接給她參考。

  1. 老船長:菲國惡質30年沒變
  2. 菲國鴨霸/爺爺被關…開朗漁民變憂愁醉漢
  3. 爸爸遭擄淩虐…不願出海寧陸上剝蝦
  4. 近一點的2006/1/15民進黨執政時,菲軍艦也對台灣漁船開槍過,一死一傷,當時的閣揆是蘇貞昌,他未發一言譴責菲國。

台灣檢察官剛才也說了:應為殺傷力非常大的重型武器射擊。全文網址: 檢相驗蒐證 洪石成船艙被擊、船身遍布彈孔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890157.shtml#ixzz2Sxm0oq3p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nwh&aid=761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