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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徹底分離
2006/11/13 09:28:17瀏覽405|回應0|推薦1

    提倡西洋民主的學者,最喜歡聲稱「政教分離」,這個「教」應該是指宗教,意即宗教不該干預政治的運作,這種觀念的提出,來自西歐歷史的經驗,意即只有當世俗國家徹底脫離天主教宗的控制,世俗國家的領袖纔擁有完全獨立的統治地位,這包括徵稅與司法這些實質的利益,而民主政治的興起,則更與基督新教與天主舊教的鬥爭有關,資產階級的人民,不只希望能獲得獨立與上帝溝通的管道,並在潛意識裡希望能建立合理化自身商業行徑的信仰體系,而面向統治者爭取更大範圍的民主權利,則與確保並擴張自身的利益有絕對的關係,這種民主政治的型態,我們稱做「利益民主」。

    然而,現存的民主政治觀念,真的完全讓宗教脫離政治嗎?現存的民主政治觀念,其地基就是建立在上帝信仰系統裡的人際倫理,尤其是基督新教的倫理,這包括個人主義與利益傾向,並在這類元素概念裡,再發展出各種樣態的公平與正義思維,這包括強烈的性別平等觀念,並由此發展出一夫一妻的制度。然而,如果西洋民主政治真能如其聲稱的合理,為何會對人類不同於基督新教規範的生活傾向,很難抱持接納的態度呢?這就不說不同型態的婚姻制度了,包括至今歐美社會都尚未承認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並常對墮胎的人抱持著不問原委的強烈敵意。

    如果民主是玩真的民主,人為何沒有決定自己生活型態的自由?為何要把全部人都納進某種僵化的生活規範裡,並建立法律制度來保障這種規範要獲得維持?覺知的民主不會花時間去替他人抉擇自己的生命型態,而把抉擇生命型態的權柄交回給人自己,法律不該對維護所謂「善良風俗」做任何把關的工作,意即不該有基於單一價直而設立的「民法」,而僅該對生命擁有不被傷害的生存權,基於公權保護原則而設立的「刑法」,如果還會有任何民法的存在,則需要懷著真正多元價值的觀點,順應不同生命價值的人設立合理的保護性措施,這纔是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來思考。

    任何宗教設立的教條,都該完全脫離政治管束的範圍,並不得擁有絕對權威的地位,全面實施於國民身上。畢竟政治不該管理人應該如何活著,政治只該提供人思考自己該如何活著的機會。如果有哪個國家有膽識真正實施這種型態的民主政治,我們纔會說這個國家已經真正做到「政教分離」,否則只是在把新教倫理當做普世價值而已。政治的盛世不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活在某種特殊的生活規範裡,而是讓人能抉擇自己生命的型態,並對這個型態的維繫負有完全的責任。沒有宗教家有權柄能告知世人該如何活著,這條路該由每個人自己思考並實踐,而合理的政治環境,有義務提供每個人機會。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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