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0/5/13)抽空到「齡×牙科」去,準備填補我右下臼齒的蛀牙洞。把出生年月日跟姓名給了櫃台護士小姐之後,沒想到她竟然說:「查不到你的資料。」我是在2004年到這裡補蛀牙的,清楚記得我的個人資料已被建檔,第二次要去貴陽旅遊之前再到這裡的時候個人資料也依然查得到;所以今天突然疑似遺失我的個人病歷,這令我在內心裡感到不太舒服,也覺得很誇張!
櫃台負責掛號的那位護士小姐對我說:「你還要看(求診)嗎?」我回答她:「你們遺失了我的病歷,我很沒有安全感!我想換別家看看。」於是她把掛號費新台幣一百元還給了我。我走在街上,愈想愈不對勁!心裡想著:「實在太誇張了!也太不應該!診所居然可以隨便遺失求診者的病歷!」又想:「難道這是他們對待求診者的態度之一?」於是我決定再回去問個清楚。
到素食店買好了我的晚餐之後,順路又經過這一家牙醫診所,我看裡面求診者只有一個人所以就推門進去,以免造成太多人的尷尬。
在護士小姐向這位開業的張醫師說明這件事情之後,她才依照張醫師的指示到櫃台隔著走道的資料間裡去找到我的病歷文件,他們辯稱因為我是「自費」的、不是用「勞保給付」方式來求診,所以就沒有在電腦裡建檔!我認為我在電腦裡的病歷其實是被刪除的,刪除之原因(動機)恐怕只有張醫師本人知道了。
護士小姐在情急之下,開始用類似質問的語氣對我大聲說:「我都跟你說過了,(電腦裡)就是沒有你的資料(病歷)嘛!你還要怎樣!」看到她那樣吼著,我也跟著她提高聲調的說:「我覺得我沒有受到尊重啊!我在你們這裡的電腦病歷居然不見了!」
我對這位張醫師的印象本來就不太好,在六年前我去求診時,他給我的印象就是一副「趾高氣揚」的倨傲姿態;那一次在他幫我補蛀牙時我曾針對自己口腔的狀況說要提醒他什麼事情我已記不甚詳,似乎就是麻煩他要注意看診時的衛生之類的,因為我怕自己會受到什麼感染;但他卻用一種「威權」式的語氣反問我說:「你要提醒我什麼啊?」我知道身為醫學博士的他,心裡想的其實是:「你憑什麼資格來提醒我啊!」他那趾高氣昂的態度跟我「以客(消費者)為尊」的理念是衝突的!所以那次的經驗或許在彼此的心裡都留下了不太愉快的印象吧?而今天他也企圖把責任歸咎於這位護士小姐地說:「她剛來上班沒幾天,有些狀況她還不太瞭解。」我則回答他:「張醫師你別再說她了,我只是針對事情、不是針對她。」
不論這位「齡×牙科」的張醫師是否因為我對他的「敢於挑戰權威」的表現而把我列入「黑名單」(出於我的「合理的懷疑」)我依然為著「求診者的病歷不容許受到任何形式之公布、變造、竄改、損壞、毀滅、遺失」之理念而把自己的腰桿挺得直直的,而義正詞嚴的問現場的四位醫護人員說:「是否我應該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寫成文章來發表?以盡到我個人寫作的社會責任呢?」我的語氣已有「訓斥」的意味,這時張醫師才把他的姿態放軟了些,而用一種近乎央求的軟化的語氣對我說:「不要啦!您大人大量!」直到這時我才感受到有受到一點點精神上的「彌補」,就沒再追究什麼,而開門走向馬路、走回家來。以後,我也不願再到這一家診所去求診了!
孟子說:「余豈好辯哉?」而當我遇到一些不合乎情、理、法的或大或小的社會亂象時,我則認為自己是:「余豈好怒哉?」包括今天對這家診所做出我的嚴詞駁斥以壓低他們那種倨傲的姿態,我藉此所要表達的,不就是執著於那麼一點點即將消失、殆盡的「公平」、「合理」的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