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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註定的嗎
2020/06/26 05:24:24瀏覽730|回應0|推薦0

我是命中註定天生的同性戀者?或者我可以抉擇做一 個正常快樂的基督徒?

                                            作者:Margaret Craig /  譯者:歐以南

打從出娘胎起, 我的問題就開始了。母親常對外人說, 當初她根本不願意把我從醫院帶回家。因為他們盼個男孩,卻生了個女孩, 而且從我的手到手臂、 肩上, 有一大片又大又醜的胎記! 我恨死了那塊胎記, 求母親想辦法將它除去, 她 說:『這不可能,你只有認了吧。』

我不明白『認了吧』是 什麼意思。只是在成長的過程中,沒有一個「正常」的女孩子接納我,他們嘲笑我,給我取綽號,對我愛理不理的。倒是男孩子,因我球打得很棒,常邀我參加他們的球隊。後來我還是藉著體育獎助金得以受到好的教育呢!現在追溯往事,不難看見在孩提時代,神呵護的手已經藉著許多人向我顯出祂的慈愛了。

比方說蘇珊的母親會在我上學前幫我梳頭髮;弄早餐給我吃;有時還做新衣給我。另外一位鄰居邀我去主日學,在那兒我學到有關耶穌的事。在小學的隔壁,有一對老夫婦偶而會請我們女孩子,在午餐休息時間去他們家聽聖經故事。我很喜歡聽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 上的故事,雖然我不明白這故事的涵意是什麼。

到了高中,同學的嘲笑、辱罵更轉為對我的排斥,我從來沒有約會過。除了球場,不論在哪兒我都顯得格格不入!畢業後,不是幫人看看孩子賺些錢,就是和男孩子打球。這樣無所事事的活著,媽媽不怎麼高興;有時還會把我的手套藏起來。

             進入同性戀的世界

寂寞的十七歲渴望被愛。當有一個女孩子溫柔待我,毫無防備...... 我有了第 一次同性戀的經驗。相處了短短的一段時間,我的『朋友』便離我而去,繼續過她的日子...... 我又回去和男孩子玩球......。

一天,球賽結束,有一 對兄弟邀我去他們家喝檸檬 汁。就在那兒我認識了他們的母親司徒太太。我真是喜 歡和她聊天,只要一有空, 便往她家跑。有一個下午, 司徒太太摸著我的肩膀說: 『瑪格麗特,我愛你。』 哦!這不正是我所盼望的嗎?有一個人像媽媽這樣的愛我!之後我便搬到司徒家去住了將近四個月。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被愛被接納,就好像我是這個基督化家庭的一分子。

母親嚴禁我與司徒家來往,為了得到父母的認同, 我順從的搬回家。但這卻使我的生活了無情趣,整個人的情緒落入低谷。困惑再加上逃避,使我逃離家進入了同性戀的生活圈。但只要有機會我仍會去拜訪司徒太太,希望能從她得到幫助和方向指引。但是由於太害怕會失去她的愛,我始終無法告訴她,我那不敢公開的一面。就這樣我年復一年掙扎,恨惡這種生活卻又無法自拔。我知道有天堂有地獄,事情有對有錯—— 這種 事在神的眼中是錯的嗎?我伴侶的教會輔導說:『你是同性戀者,只有認了吧!』 於是我決定接受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就好像我不得不接受我那與生俱來的醜陋胎記 一樣,我也加入認可同性戀的教會。但這並沒有回應我心中的需求,反而變得更挫 折、心神不寧了!

               無法獨自面對的戰爭

決定要掙脫這一切,所以我加入陸軍。不料那兒的生活方式更強化了我的同性戀傾向。長長的三年陸軍生涯,司徒太太始終用信件和禱告托住我,她成了我夢寐 以求的母親。神知道我是多 麼需要她的愛和引導,因為我正面對的是一個無法獨自對付的戰爭。陸軍退役後, 我曾和司徒太太一起參加教會的姊妹退修會。我要神告訴我這種生活型態是對的。 我需要被愛,而一個能給愛的關係會錯嗎?我明知神嚴厲懲罰所多瑪、俄摩拉是因同性戀的緣故,也明白神在羅馬書一章1到四節說『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但是同性戀的朋友說那只是某些人的解釋而已。

在這時候神以奇妙的方法親自回答了我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與我同居的那個女人知道我心中的困惑, 深恐我若改變,會離她而去;同時她又嫉妒我對司徒太太的愛和尊敬。便將我骯髒污穢的生活告訴司徒太太,企圖要破壞我們的關保。不料,司徒太太打電話來對我說:

『我是無條件的愛妳。我很難過你向這個試探讓步,我無法對此事苟同。不過妳是有選擇的,決定權在你。願意一起禱告嗎?』

『還不必。』

我不能確定會改,也不確定神是否還要我。回到家,我感到心中的石頭落地,因為那位深知我一切的好友仍愛我如故,但 我也覺得十分內疚。

那位『同性伴侶』的不懷好意,神卻將它轉為祝福。現在有了一位知道內情的朋友為我代禱。神知道我渴望做對的心,便開始讓我看到什麼事對的。有一天下午,司徒太太,『伴侶』和 我三個人一起用三種不同的譯本來讀羅馬書第一章。在那兒,我看見了真理,剎那間我知道當如何行了:我必 須立刻做抉擇。我明白我不需要接受『同性戀傾向』這種說法。我請基督照著他的方式,真實的,完全的進入我的生命。

可是那天我回到家裡, 不但沒有充滿喜樂的感覺, 反而覺得害怕—— 我真能打破二十年來的習慣嗎?爭戰開始!我無法相信神會原諒這極大的罪;我懷疑自己會改:那麼需要人的愛,會有男人願意愛一個有那麼醜陋胎記的女人嗎?一次又一次去找司徒太太。神賜她恩典,耐心待我,鼓勵我,不斷的為我禱告,讀神的話給我聽。於是不管內心屬靈的掙扎,決定先受洗加入教會再說,至少這是個開始。而在這段時間,神藉著狗狗明蒂—— 這個一百磅的喜樂—— 來滿足我的需要。多少次當我帶著寂寞和鬱問的心回到家,就看到明蒂使勁的搖著尾巴正在等著我! 她那不變的愛伴我渡過無數寂寞的夜。

在參加另一個姊妹會中, 神的愛圍繞著我。聖靈讓我明白我是在靠自己的力量想勝過罪, 賺得救恩。

在那兒我聽到一段美丽的經文說:「不要自欺, 無論是淫亂的, 拜偶像的, 做變童的, 親男色的.... 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的, 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 並藉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 9~11)』

是真的嗎? 所有的罪都一樣壞, 我的也不例外。但如今我却已經奉主的名被洗淨、成聖 、稱義了? 這段令人不敢相信 ,奇妙卻又真實的話語緊緊抓住我的心!

               神改變了我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天, 我在黑板上看到這句話:

『你不能證明神的智謀, 直到你信任他凡事都能。』

當晚便用這兩個真理宣告, 求 神照著我的本相接納我, 也深信在他凡事都能—— 那就是「改變我」。

『我是軟弱, 但神的恩典夠我用』成了我真實的經歷!

那時我是郵局的送信員。有一天正在送信的當兒, 想著過去、將來和我的掙扎: 「我會正常嗎?」那時正是一九八七年三月十日十二 點十五分, 神說:『看看我已經成就的事。』是的, 我喜好不同了: 開始討厭和全是男孩的球伴玩球; 非常投入和教會同伴參與兒童事工; 那個曾經充滿淫蕩、自我中心的生命如今充滿了主; 不但如此, 我穿起裙子和高跟鞋了! 我看起來像個女人了, 我本來就是個女人! 這 一切變化是那麼自然、漸進的, 我甚至沒有感覺它是怎麼開始的。

正如經上所記: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舊事已過 ,都變成 新的了!』

我終於自由了...... 同性戀的鎖鏈和綑綁完全脫開了! 這個念頭有如電擊、我像觸電般的跳躍欣喜的大叫: 「祂做成了!他真的做成了, 神改變我啦!!」

我立刻告訴司徒太太。 我曾頂撞她, 所以她理當知這神在我身上所成就的。我也向牧師娘(她也是我的主日學老師)分享。在他們的鼓勵下, 我帶著可能再受傷的疑慮分享我的見證。你相信嗎? 他們聽完了我醜陋的故事卻向我伸出愛和接納。 我簡直不能相信這種恩典會臨到我—— 那個有著可怕胎記, 被所有人排斥的女孩。 神也藉著基督徒心裡治療師亞當小姐, 幫助我理出過去。

我希望我能說這段路走的很容易, 但它實在不是。 有時候我真以為永遠不可能被釋放得自由..... 但是每一個苦難, 基督都和我一同經過:

『我總不離開你,也不會撇棄你。(希伯來書十 三:5)』

世界告訴我們, 同性戀是不會改變的, 讚美主! 他們錯了! 神認識我, 他知道如何將我帶回, 賜我自由平安;又恩待我有朋友以愛扶持。

是的, 在神凡事都能, 他沒因罪過和失敗定罪,他給我選擇權,我選了正直。 感謝神, 每個人都可以如此。不論什麼樣的罪細綑綁著你, 都可以在基督耶穌裡選擇寬恕。

本文曾發表在校園雜誌 2001年9 / 10月号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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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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