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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5 15:36:18瀏覽241|回應0|推薦4 | |
郭台銘說他的企業信仰『top-down』由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藉由雲端管理來貫徹命令,其中企業特色就是多元包含因勢而動,運用科學管理致勝。讓我不禁想起大陸政權目前的走向,和郭董真是如出一轍。 在商業或政治動能上的現況觀察,民主制度的設計的確造成很多神經錯亂的現象,媒體自由與民主代議士制就如一種由下而上的指揮與監控機制,就好比一個人的雙手雙腳都會發出意見或痛覺,讓大腦混亂到不知要走還是要跑,整個國家主體完全符合『自亂陣腳』的描述,相較之下中國大陸或郭董所想的就神似新加坡的開明式專制所呈現的高效能治理圖像,在二十一世紀初似乎呈現出新的政治型態,因應國力競爭適者生存下的演化產物,難道曾經顛仆不破的民主制度開始落伍了嗎?自由民主有沒有2.0的新版本呢?純粹的民主制度在管理上的科學效益,是否有辦法兼顧民主的本質又能符合科學管理的效能? 我的想法不想抬高中國或專制的身價,而是探討民意與管理決策上的兩難該如何化解,特別是在通訊媒體科技發達的世紀,民意透過媒體傳達的比重與影響力已漸漸凌駕代議士,在民主國家中已漸成媒體治國的態勢,但是呈現出來的結果就很像是一場球賽中,團隊紀律比較好的球隊很容易的就用團體戰術贏過崇尚個人英雄主義各自為政的球隊。 言論自由本身就是用來防止濫權與專政,只是政黨若『寓政於媒』,媒體形同某一種『政權』而且無法被監督,這樣不就失去了『民主政權』需要被監督的原始設計,而這就像共產黨可不可以使用資本主義與投票制來執政的矛盾一樣,共產黨跳脫框架以科學管理為依歸解決了自己的困境,難道民主政體不能跳脫框架以科學管理的角度禁止政黨黑手深入媒體操作輿論嗎? 例如:報導故意扭曲資料或捏造資料應施以裁罰,而不是給予特權,自由的限度應該是以不傷害他人權益與尊嚴為原則,未經查證就可以公開報導卻沒有法律責任就是一種『第四權的暴政與迫害』,應公訴之;針對某對象或主題過度比例的負面報導有可能因政黨刻意操作,刻意打壓而形成『第四權霸凌』的現象,雖然第四權有監督政府與社會的功能,但矯枉過正絕非好事,應該要求等比例的平衡或分析報導,這個想法很不切實際,除非有適當的新聞審議制度來要求媒體主管避免成為他人打手。 然而各政黨代議仕本身就是借用媒體作為自己爆料與訴求的平台,問題就又被帶回代議仕這個制度本身的問題,為什麼代議仕可以充分代表民意?他的政見中有多少自己的意志多少成份的民意? 早期因為通訊與科技不可能做到人人參政,所以設計了代議仕的制度,但現今開技發達,雲端科技、網路運算、線上交易...等科技空前發達,為什麼不思考利用雲端科技的力量做到全民參政、線上表決、線上投票的方式來管理政策解決民主制度的意見紛擾,讓政黨不必關起門來搞花招,立委們不用吵來吵去難以成案。 實務上利用自然人憑證登入某雲端平台,讓有迫切問題的人來發起議題與討論形成各式方案,藉由線上投票的方式累積投票率,一旦達成票數門檻即自動成案,政府單位依行政資源與技術問題上予以審核修正即可通過,省得代議仕們上下其手,或是奔波斡旋,或是互相杯葛的虛耗,讓重要議題以民意為依歸,直接參政直接監督豈不美哉? 雖然科技有潛力可以完成,網路工具卻還沒普及到那種程度,繁忙無感的人民也未必接受這種方式,但是如果可以辦到,民主政體的效率與貫徹性也不會落後專制政體太多,雖然還是會有整合意見形成政策的時間,但是速度會比現在精準而快速的多,就像手腳心肺都不停的透過交感身經傳送訊息給大腦,以往是無法辨識訊息的主軸與意向產生『進退失據』的窘境,現在有了精緻化的交感神經與小腦的處理機制,整個人就像一尾活龍,可以對抗只有單一神經的大恐龍,確實是制度演進史不得不演化適應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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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