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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為何向我要錢?
2013/06/24 00:04:51瀏覽34364|回應43|推薦192
「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世記 14:17-20)

「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世記 28:20-22)


十一奉獻,向來是個敏感話題。

許多基督徒做不到,不願意做,或根本覺得不需要做。許多非基督徒,更是對此感到反感:「明明是我自己賺的錢,要我拿十分之一出來捐獻?憑什麼?」

我認識一個非基督徒,他不信耶穌的最大原因是一,就是怕信了以後,教會要他從口袋裡掏錢出來。

而基督徒不願意作十一奉獻,部分是以反對「律法主義」為由,認為在新約的恩典時代,不需要再守摩西的律法。但是主耶穌說得很清楚: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加福音16:17)


更何況,十一奉獻雖然在摩西的律法裡明文規定(利未記27:30-34),但早在摩西出生幾百年前,亞伯蘭(後改名為亞伯拉罕)和雅各就自願作出了十分之一的奉獻。從創世記的故事可以看到,他二人的奉獻,全屬自願、毫無強迫。

新約聖經裡雖然沒有規定十分之一這個數字,卻多處強調了基督徒捐獻的重要性:

「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 9:7-8)

「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


既然神的意思是希望我們奉獻,那麼身為基督徒,該從收入之中抽出多少獻給神呢?

亞伯拉罕和雅各的例子並摩西的律法告訴我們,十分之一是神所悅納的比例。

不過,讓我下定決心奉獻十分之一的,卻是這段話: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

聖經中曾多次警告我們,不要試探上帝,這裡上帝卻自己叫我們試試祂,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捐出來,看看祂會不會把福分從天上傾倒而下。

十二年前,在一次的聖經班裡,我聽見上帝的這段話,決定來試祂一試。一試之下,就再也沒有停過。十二年來,收入所得的十分之一,我都捐出來獻給了上帝。

那麼。上帝有沒有傾福給我呢?

在分享上帝賜下的福分之前,先讓我先說清楚十一奉獻是什麼:

一、基督徒得救是因為信耶穌,不是因為十一奉獻。

一個人的罪被赦免、靈魂得救贖、得享神的永生,全是因為相信耶穌。神所賜的永生,全憑著相信耶穌而白白得到。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


基督徒作十一奉獻,不是為了要得到永生。相反地,基督徒作十一奉獻,正是因為已經得到永生。

二、十分之一是稅前收入的十分之一。

關於這一點,主耶穌說得很明白: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可福音 12:17)

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代表世上一切的政府。今天美國的凱撒是歐巴馬,中國的凱撒是習近平,台灣的凱撒是馬英九...這些凱撒有個共同的特徵,就是向你抽稅。該給凱撒的稅,不可以虧欠。該給神的十一奉獻,更不可以虧欠。

收入是一萬元,就當把一千元奉獻給神。如果繳了百分之二十的稅,剩下八千元,再來把十分之一的八百元奉獻給神,這是向神揩了兩百元的油。亞伯拉罕和雅各都沒作這事。收入有多少,收入的十分之一就有多少,奉獻給神的就該是那麼多。

三、十分之一奉獻出來,是給神職人員及有需要的人。

教會、宣教士、福音事工、濟貧事工、復建事工、醫院、學校、老人院、和孤兒院等等,都是適合的捐款對象。捐出來的錢,凡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就算是奉獻給神。這是依據主耶穌所講的話:

「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 25:40)

擁有私人飛機的電視佈道家,或籌建奢華聖殿的超級教會,我是不會把十一奉獻給他們的。

四、這十分之一,是屬於神的錢,我們只是代為管理。

既然是為神代管祂的錢,就要特別謹慎。捐款的對象要搞清楚,捐款之後的用途也要搞清楚。講不清楚捐款用途的團體或個人,別捐給他們。

接下來就來談談十一奉獻之後,神從天上傾給我們家的福分了。

第一個福分:更愛神

錢,是這世上最像神的東西。有錢人郭老闆曾誇口,「活到一百歲不是問題」,因為他僱用了最好的醫療團隊。有錢的富豪們可以讓漂亮女明星們趨之若鶩、投懷送抱,等到這些女人們為他們生下美麗寶寶,之後再給她們一筆錢,一腳踢開,好比香港的李老闆一樣。

有錢能使鬼推磨。前陣子有位網友聲稱,五百元台幣的賄賂讓他趴趴走,所有受了這五百元賄賂的人,個個讓他走後門、行方便、插隊、換房、搶位、偷吃別人的自助餐、甚至幫他過肩摔打人...無樂不享、無惡不作。

這些都是錢的好處。有錢人覺得用不著神,因為他們自己就像神。其實他們不知道,有錢可以幹壞事的他們,比較像鬼。

真的神,要我們把十分之一的錢捐出來,因為祂要我們拒絕「錢」這個假神,承認祂這個真神。祂並不要求我們捐出所有的錢,因為祂知道我們還得過生活,十分之一就夠了。

可別小看這十分之一,這比例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對愛錢的人來說,十分之一絕對是心頭上的一塊肉,割下來會痛的。

但是你若愛一個人,你就願意為他受痛苦,不是嗎?好比母親愛孩子,願意為孩子受分娩之痛。愛神的人,自然也願意為神受捐錢之痛。明明知道捐這十分之一會痛,但是為了神,卻依舊願意捐出來,這就證明你愛的是神,不是錢。

愛神不愛錢的人,有福了! 因為真正有辦法的是神,不是錢。

曾因工作的關係,和一些醫生聊過天。一位骨科醫生告訴我,他有個病人很有錢,每次做手術都指定要自費購買國外進口的產品。奇怪的是,他的大腿骨就是好不了,沒幾個月就裂開一次,得回醫院來做手術,重新放進植入物。別的病人用便宜國產的植入物,骨頭早就痊癒了;這有錢人每次都用最好的進口植入物,骨頭卻怎麼也好不了。

這道理很簡單——醫生的工作,只是藉手術或藥物,來調整病人的身體到最適合痊癒的狀態。但是病人是否能真的痊癒,靠的不是醫生,也不是產品,靠的全是神。

郭老闆很可憐,他不曉得一旦神給他的時間到了,再好的醫療團隊也無法讓他多活一秒鐘,拿再多的錢出來也沒用。

朋友們,你愛的是神,還是錢?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真愛的石蕊試紙。

第二個福分:更懂得用錢

我有個國中同學,父親曾是台灣納稅人排行榜的前五十名,家裡有錢的不得了。我最記得他的一件事,就是他有次在酒店裡,當著眾朋友與小姐們的面,拿出一張千元大鈔,然後點火燒掉。這證明了他多有錢,錢對他來說,已經不算是錢。

有錢的人,經常不把錢當錢。

浪費、胡用、奢侈、炫耀、排場、擺闊...這是有錢人的家常便飯。

沒錢的人,沒辦法作這些事,因為他沒錢作。

基督徒奉獻十分之一之後,繳稅又去了大概二三成,剩下六七成的收入,又要吃飯,又要付水、電、煤氣、房屋管理費、孩子學雜費,剩下來的實在不多,還得為孩子的大學和自己的退休金作儲蓄。在經濟壓力之下,自然得在各樣收支上精打細算,每個費用都要花在刀口上,不該花的絕對不花。

舉例來說,搬來香港之後,我們沒花錢買過家具,屋子裡的家具,全是前任房東留下來的。唯一的例外是沙發,向一個返美的基督徒家庭買的,原價幾千港幣的兩年舊沙發,六百塊賣給我們,這沙發現在是我們房子裡最新的家具。

社區鄰居們知道我們不忌諱用二手東西,三不五時就拿一堆衣服和鞋子來給我們。兩個孩子從小到大的服裝,有七成以上是這樣免費得到的。

鄰居送來的二手服飾,有的根本就是全新的,對此我一點也不驚訝。我也曾有過所謂光鮮亮麗的日子,在那些年裡,手工或名牌西裝就買了十幾套,有幾件只穿了四五次就擺在櫃子裡,後來身材發福不能再穿,全拿去舊衣回收了。現在想起來,實在浪費之至。

一度浪費奢侈迷失的我,因著十一奉獻,找回了樸實、節儉、和環保。

前幾天在臉書上看到一個朋友的近況更新,夫婦倆揪團去米其林三星餐廳,當場開了三瓶酒,最便宜的那瓶是三百歐元(一萬二台幣)!看得我是瞠目結舌、不敢置信。

我們在香港的教會,有一對夫婦去印度宣教,他們開辦了一間孤兒院,是我們捐獻的對象之一。在這間孤兒院裡,一個孩子一年的衣、食、住、行、醫療費只要三千港幣,也就是三百歐元!

我不禁在想:如果這位朋友也認養了一個印度孤兒,每年付三百歐元養活這個孩子,她還會去點這瓶三百歐元的酒嗎?一餐就喝完了嘢。或者該問的是,她還會想去這家米其林三星餐廳吃飯嗎?一頓飯的錢,可以養活多少個印度孤兒啊?

三百歐元的法國名酒,兩小時後成一泡尿;三百歐元的米其林餐,次日早上是一坨屎;三百歐元的善心捐款,卻能讓一個被遺棄的孤兒絕處逢生,養活她整整一年!

這是神透過十一奉獻,所賜給我們的福分——當我們捐出十分之一給有需要人士的時候,我們會看到錢的真正價值。更重要的是,我們會看到人的真正價值。看到人的真正價值之後,我們就知道該怎麼用錢了。

因為錢存在,是為了人。

人活著,卻不是為了錢。

「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 12:15)

朋友們,你懂得怎麼用錢嗎?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明智理財的第一步。

第三個福分:經歷神的供應

不久前,有錢人戴老闆說,「月薪五萬以下的不用儲蓄」,引起軒然大波,後來他又改口:「月薪三萬以下的不用儲蓄。」哇咧,月薪三萬連儲蓄都沒辦法了,還要奉獻十分之一出來?怎麼可能啊?

這時就要仰賴神了。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 19:26)

「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馬可福音 9:23)


過去這十二年裡,不是沒遇見過困難。特別是結婚之後,夫妻輪流經歷了失業,又生下兩個孩子,多了兩張口吃飯。經濟前景不明的情況下,有時真會猶豫起來。

然而我們相信上帝是信實的。既然主人是信實的,我們這作僕人的也當信實。難關來臨時,就憑著對上帝的信心堅持下去。

就這樣,十二年來,我們的十一奉獻沒有停過。

搬來香港幾年後,我們的經濟狀況大致穩定下來,對未來的方向也比較明確些。有天太太和我坐在一起,打開電腦,看看財務狀況,順便規劃未來開支和儲蓄目標。我們把為數不多的財產一一清點,總額加起來,兩人一看那數字,不由得楞住了。

我們的財產總值,在五年內增加了三倍。

太太問我:"Where did all this money come from?"

我聳聳肩:「I don't know. 也許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用個例子解釋一下上帝怎樣從天上掉錢下來:

我們搬來香港兩年,就「被迫」買了生平第一間公寓。說「被迫」,是因為我們根本沒打算買。當時夫妻倆只有一份收入,太太又懷了孕,房子的租金還算合理,我們就想一直租下去。誰知租約到期前一個月,房東拒絕續約:

「而家房市漲緊,我諗住將呢間房套現,你哋一係自己買下,一係搬出去搵其他地方,唔好阻住我賣人。」

「哇,有冇搞錯!我老婆再兩個月要生BB,你叫我去邊度搵樓啊?」

沒辦法,這裡湊湊,那裡挪挪,股票和基金全給賣了,擠出一筆現金,買下了這間小公寓,得以繼續住下去。

有趣的事發生了:香港房市接著一路往上,我們剛買下的小公寓跟著搭順風車,而我們賣掉的股票和基金,卻因次貸危機盡皆跌停。全球股市在海嘯中哀嚎之際,我們早在幾個月前就結清出場了。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歷代志記下 16:9)

朋友們,你想看到上帝的信實供應嗎?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你經歷上帝的好機會。

第四個福分:更愛人,更像基督,享受豐盛生命

讀者們看到前一段的故事,也許要問:「既然上帝有辦法從天上掉錢下來,供應那些需要祂幫助的人,那祂要我出錢幹嘛?上帝自己那麼有辦法,自己出錢不就得了?」

這是個好問題。我思考過很久,得到這個結論: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不是為了祂自己,因為祂根本收不到我的錢。這世上並沒有一個署名上帝的賬戶,讓我可以直接匯錢給祂。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也不完全是為了那些有需要人士,因為就算我不掏錢,上帝還是有辦法幫助他們()。這世上真愛上帝、聽上帝話捐款的人,不只我一個。

上帝向我要十分之一,最大的目的還是為了我。

因為祂要救贖我的靈魂。

祂要我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顧別人。祂要我懂得關懷付出。祂要我懂得施捨分享。

最重要的是,祂要我更像祂。

「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 2:5)

這十分之一的奉獻,不算大數目,但也不是小數目,我不可能隨便找個對象捐了,然後任憑那人拿錢隨便亂花。每個月、每一筆的十一奉獻,我都和太太討論清楚,向神禱告考慮之後,才慎重地選擇某個團體或事工捐出。而在禱告之後,經常會得到上帝奇妙的指引。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剛從美國搬到香港那段期間。當時我們不知為何留下一筆款子在美國帳戶裡,又不想特地花手續費匯來香港,就打算把它納入十一奉獻,可是找不到適合的捐款對象,便暫時擱了下來。

一個月還沒過,就收到一封從捷克來的電郵。原來以前在加州認識的一個美國牧師,正在捷克做宣教士,他在當地的同工,是一對捷克牧師夫婦。牧師夫婦有個女兒,從小骨骼有些先天性的畸形不正常。隨著年紀愈大,畸形愈發嚴重,疼痛難當不說,更影響到身體的發育,矯正手術勢在必行。但是手術費不便宜,牧師夫婦湊不出這筆錢,我的美國宣教士朋友就發了一封電郵給認識的弟兄姐妹們,看看有沒有人願意幫忙。

收到電郵,一看那手術費數字,我們在美國的款項剛好夠負擔三成。經太太同意後,我回覆給這位美國宣教士,第二天馬上收到他興奮的回應,原來那封電郵發出數日之內,就收到了足夠的捐款承諾(包括我們那筆)!捷克牧師夫婦對上帝的感恩和淚水,不言而喻。電郵這一端的我們,也一同分享了他們的喜悅。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 8:28)

把十分之一的財寶分出去,讓我們夫婦倆的心裡不再只有自己,還多了其他人,許多甚至是從不認識、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 6:21)

這是十一奉獻給我們最大的福分——上帝藉著這奉獻,豐富了我們的生命。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 3:10)

朋友們,你要不要試試上帝,看看祂會不會傾福與你?十分之一的奉獻,你準備好了嗎?

註:參閱前文《非洲王子在香港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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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路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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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17:10

更愛神

更懂得用錢

經歷 神的供應

我都學會了呢笑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18:22 回覆:

感謝讚美主!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詩篇 119:1, 2)


天路(今日當如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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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不致缺乏
2013/06/26 14:13

藉著十一奉獻,讓我們在祂的事功上參與有份。

世間的萬有都是祂的,上帝不需要信徒的錢養生,我們藉著奉獻,操練信心,

儲存不朽壞的財富在天家,地上的一切,都要過去的。

我們拿出十一,只是當納的,真正的奉獻,理應更多!

然而我們的過犯,也不會因為奉獻多而抵消,上帝不接受收買,祂也不需要。

感謝好文分享~~~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14:27 回覆:

阿門!

十分之一是當納的。

既然蒙了恩,就要負起責。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以弗所書 4:1)


風雨故人來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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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10:15
雖是舉出特殊的範例,但每個人經歷不同,比不得,甘心樂意最重要,不要作難,要注重的是自己跟神的關係,這才是我想表達的。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10:31 回覆:

所以神要求十分之一這個比例,大家都一樣,不用比較。

有錢人的確應該多捐一些,這是為了他們自己。因為太多的錢在身邊是個禍患,不是祝福。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傳道書 5:13)

耶穌叫那個有錢官把財產都捐出來,是為了這個官著想,可惜他不信耶穌的話,憂憂愁愁地走了。


風雨故人來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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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08:08

很多基督徒的奉獻都不只十一,我們教會就有一個原本相當富有的生意人,不但百分之百奉獻,還投入他的後半生,已經八十多歲還拄著拐杖四處奔走,他在十多年前在吉爾吉斯一個回教國家創立以基督信仰為根基的小學,中學,大學,研究所,還有孤兒院。神的回應到最後當然是超乎他所求所想!

很同意山楓的說法。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7 09:35 回覆:

那是因為他原本就是富人啊。

所以耶穌只對有錢的官說這句話,卻沒有對其他人說:

「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加福音18:22)

教會在教導奉獻的時候,要避免打高空。

大部分的基督徒,連十分之一都拿不出來了,你叫他捐全部?他聽了嘴裡阿門阿門,眼珠轉來轉去,結束時往奉獻箱裡丟幾塊銅板了事。下次呢?下次連教會都不來了。

十分之一的奉獻,是聖經裡清楚啟示的原則,並帶有上帝明確的應許。這是我們應該遵守並且教導眾人的。

其他的特殊例子,是神特別的呼召和恩典,不適合拿來做普遍原則。


賈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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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06:40

很佩服

我相信就算上天沒有回報你的慷慨

你也很樂意奉獻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07:50 回覆:

上帝如果一直沒有回報,我很懷疑我能否繼續下去。

我們行善或作惡,上帝都不會無動於衷。


書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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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04:40

深有同感!

分享兩篇我們新店教會牧師的講道﹕

為什麼十分之一 http://www.stpc.org.tw/Chp-4/2009/sd04_2009_42.html

獻金的意義 http://www.stpc.org.tw/Chp-4/2011/sd04_2011_38.html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07:55 回覆:

欸?妳不是住Redwood Shores嗎?這是妳老家教會吧。

我小學二年級以前住新店大坪林。那時新店到處都是水田,我騎單車還在田埂上撞到水牛。現在新店全是高樓大廈了。

前幾年有次回新店短宣,在大坪林巷子裏的貴格教會作見證。


客旅貞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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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22:51

我前面說的,我們受託管理的產業,十分之一屬於神,十分之九也是屬於神,其實沒有要更改奉獻數字的意思,而是著重於我們如今所有的,其來源都是一樣的,我們只是‘管理者’。

之所以這麼說,是有些信徒認為,奉獻了1/10, 其餘的就是可以任意支配。但我深信,神雖然只要求我們的1/10奉獻,卻也是藉著這奉獻,讓我們提醒自己,履行忠心管家的職責。

能夠奉獻,甘心奉獻,是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更是歡喜看到在神國度裡的資源如同水流一樣,高處(足裕的)流到低處(貧困,缺乏的)。我們可以是奉獻者,而在需要時,也成為接受者,是一個均平,也是互為肢體,在愛心裡相助的實況。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6 08:46 回覆:

其實教會歷史上有過奉獻十分之十的紀錄,就是五旬節聖靈降臨、初代教會誕生的時期。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 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使徒行傳 2:44, 45)

這可以算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真正的共產社會,和今天中國大陸的假共產不同。

不過這有它歷史上的特殊性。

因為接下來司提反殉道、初代教會受迫害,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大舉出逃。之前變賣家產捐給教會的現金,此時正好分給眾會友逃難之用。想想看,如果家產還留著,逃難前夕才來賣房子,怎麼賣得出去啊?

我們的上帝真是偉大,祂什麼事情都預料到,什麼東西都為那些愛祂的人準備好了!


嗚拉拉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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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2013/06/25 13:30

謝謝分享! 阿們!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5 13:35 回覆:
願神祝福你!歡迎常來。愛你喲!

靶心放在快樂的地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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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5 12:51

謝謝分享!!

我想到以前我對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也是很不能接受,  後來看到秘密作者, 把它加上一個名詞, 就覺得通了

凡有感恩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5 14:40 回覆:

這種自行加字的解經法有點危險。

這位無名氏加了「感恩」這兩個字,其實曲解了經文的原意。

要了解聖經的經文,必須看它的背景、場所、和上下文。

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馬太福音13:11-13)

耶穌這段話的重點是「天國的奧秘」以及「你們和他們」。

「你們」指的是當時在場聽耶穌講道的門徒和群眾;「他們」指的是反對質疑耶穌的猶太教專家、老師、和文士。

這些猶太教的領袖們,自以為很懂舊約聖經,所以挑戰耶穌的權威。他們反對耶穌、不信耶穌的話,耶穌就故意用比喻講道,讓這些猶太教領袖聽不懂祂在說什麼,免得他們領悟天國的奧秘。而面對門徒及群眾,耶穌就把比喻解釋清清楚楚,讓他們曉得天國的奧秘。

我們信從耶穌、聽耶穌的話、照著去做,耶穌就樂意將更多的奧秘告訴我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

不信從耶穌、不聽耶穌、不照著去做的人,耶穌就把他們所知的一點點也奪去——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所以這段教導的重點是「信從耶穌並聽祂的話,祂就賜下更多」,和感恩關係不大。


山楓 @ 薪火相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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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題目
2013/06/25 11:57

您個人十一奉獻的見証實在十分美好,很激勵人心並且令人敬佩。然而,我還是要強調,十分之一、五分之一、二分之一、或是全職全人全家奉獻,必須出於純淨的愛人愛神、不求回報的心。否則我們將無法解釋生命中"苦難"的意義。

舊約裡的"律法"需要伴著新約裡的"生命"來讀。基督徒守律法的行為必須出自對人對神那份無私無悔的愛。

我也對學生、兒童、和教會奉獻,捐出去的,只求神潔淨使用,從來沒有去想會不會因此得到什麼回報或應許。身為基督徒,我還是衷心希望我們對社會、教會、與神的回饋不要夾雜著為守律法或為得應許這類的動機。因為,沒有了生命,那些就全是網羅了。

再次謝謝您的寬容,從您的文字,可以讀出您有一顆無私的愛神的心,願神繼續保守祝福您!


寄居者(oci1) 於 2013-06-25 14:42 回覆:

求回報的心其實沒有錯,如果對象是上帝的話,因為這是祂的應許。

「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福音 10:42)

上帝賞罰分明,信從祂並遵行祂話的人,祂一定會回報。

事實上,相信神終必賞善懲惡,正是基督徒在苦難中堅持信仰的重要盼望。

如果一個人認為神不會回報,這個人早就在苦難中放棄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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