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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原來他是UDN的格主 - 不能正經 !
2010/09/27 00:08:11瀏覽3064|回應38|推薦175

記得兩年前﹐由聯合報的連結﹐陸陸續續﹐讀到一些[電小二推薦]的格文。其中﹐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一系列的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的email”。

這一系列的信﹐是作者寫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信寫得幽默風趣﹐一個很開明的父親﹐從他的角度去分析這場運動﹐還有給兒子建議和討論。除了嚴肅的討論﹐其中還加入生活上的點滴。包括母親的埋怨﹐A圖片﹐兒子的女朋友﹐叫兒子買酒等等。當時在讀的時候﹐除了感受到這位父情的理性﹐還感覺到他的感性﹐同時也讓我笑壞了。不管同不同意他的說法﹐我覺得能這樣和孩子討論﹐又那麼親近﹐真的是很難得的父親。

不知為什麼﹐這些印象非常深刻的信﹐我一直以為是像黃春明老師﹐還是王拓先生 這樣的父親寫的。

之於美國人﹐葛雷葛萊畢在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演的角色 Atticus﹐幾乎是美國人父親形象的典範﹔Alan Arkin 在“我的小太陽”(Little Miss Sunshine)裡的爺爺﹐曾在奧斯卡被記者稱為是他想要的爺爺﹔那麼寫那些信的父親﹐簡直就是一位夢幻爸爸。

加入UDN部落格快五個月﹐認識了不少親朋好友﹐其中一位是不能正經 兄﹐他大部份是寫啤酒和孩子。有天去他格子逛逛﹐看看他有沒有寫其他類型的文。結果﹐竟然在他兩年前的舊文裡﹐意外發現了這一系列寫給兒子的信。

什麼﹖原來寫這些信的作者﹐是損友 不能正經 ﹗我一直以為這位寫信給兒子的爸爸﹐是個資深中年人。事實上﹐他的公子也只有三歲﹐而他居然還是一個年輕小伙子。我一直把Atticus和寫這些信的作者﹐視為我做爸爸的楷模。當我知道作者是 不能正經 的時候﹐用晴天霹靂來形容也不為過。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竟然被這寫文章的人活生生騙了兩年﹗

雖然他曾經說﹐他寫文章的時候﹐比他本人老很多﹐可是那也太離譜了。兩年後﹐遇到這些信的主人﹐好像和老友久別重逢﹐興奮之情﹐不能言喻。

如果您還無法想像 不能正經 未來會是怎樣的父親﹐您可以參考他這幾封信。

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的一封email

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的第二封email

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的第三封email

給參加“野草莓運動”的兒子的第四封email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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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yjameschu&aid=44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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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寫人◆ 無事一身輕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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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經不正經
2010/09/27 22:51

虛虛實實

真真假假

正經不正經

其實都不重要

重點是─

這裡可以讓一個人

任意表達他的看法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8 00:49 回覆:

其實我也犯了一個錯誤﹐把格文當本人來看。其實讀格文﹐單純讀格文就好。除非作奸犯科﹐真的不用去細究。這樣大家才有更大的創作空間。

部落格﹐是給大家發表的﹐真假真的不重要。

我在  格弟菲 那裡鬧過一個笑話。

有一次她說她發生了什麼事﹐我還真的去安慰她。原來那只是她的創作。


Jamie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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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世界
2010/09/27 22:09
所以你太正經看待了,不能正經正符合他的名稱,不能用常理來看他,不過,雖然他自稱不正經,但是內涵還是充滿不少正經的部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8 00:39 回覆:

您和 不能正經 兄﹐是資深格主﹐是老友。您算是非常了解他的人。

我還得好好認識他一下。

我跟他說﹐本篇的票房﹐就看他的明星光環了。½Ö²z§A


Pamela巧手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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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瀏覽了一下那幾篇文章
2010/09/27 20:58

格主還真厲害

可以揣摩不同的角色來寫文章

像我就沒辦法做到這樣

我只會寫自己熟悉的人生經歷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8 00:35 回覆:

UDN好多很會寫的人﹐真的是臥虎藏龍。

呵呵﹐我也素只能寫自己得經驗。


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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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搞分身
2010/09/27 13:13
以前聽說有人設立不同的部落格,以不同的語氣寫文章。「正經」格主不用搞分身,同一個格子也可以寫出不同風格的文章。
不過你們兩位都是好爸爸。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8 00:33 回覆:

其實大家都愛寫﹐所以﹐寫得開心就好了。

我是沒有辦法開不同的部落格﹐我會露出馬腳的。


NJ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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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推敲一下
2010/09/27 12:55

不能正經      三十多歲年輕爸爸   寫大兒子  事實上是才三歲的小兒子

曼哈頓東村  中年資深老爸           寫J1 &J2   事實上真的是近三歲小公主

那相較之下   James真是太正經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3:13 回覆:

我也覺得我的文太正經了﹐有很大努力的空間。

可是﹐我本人是完全不正經。我母親就說﹐我要什麼時候才會長大。

我看是沒啥希望了。呵呵。


diva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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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倆是
2010/09/27 12:15
惺惺相惜
你也不惶多讓啦!!

不過我以前在網路就看過那幾篇文章
我也有跟你一樣的感覺
道盡一位父親的心事
真的沒想到 小不才3 歲
不, 他寫文的時候 小不才一歲呢!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3:10 回覆:

原來您也看過喔。對啊﹐我就覺得那個父親很棒。

誰知道﹐那時小不才一歲說。


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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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ally
2010/09/27 12:07
年齡和文章常常不一定 related.像張愛玲, 二十幾歲時寫出來的小說像歷經滄桑的中老年
人寫的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3:08 回覆:

您說得是。

前兩天﹐張傑 兄﹐前兩天在一個回應中說“在作品中說高明的謊﹐本來就是作家的權利”﹐應該就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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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7 10:58

 

也是不正經阿

瘋瘋癲巔的ㄝ

只是不愛啤酒啦

不想要啤酒肚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3:00 回覆:

什麼不正經﹐威力是我在UDN“目前為止”﹐看過最慈祥的爸爸。

跟形像真的差很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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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你一提醒
2010/09/27 10:49

我雖非在他發那幾篇的當下就認識他,但曾在認識不久就讀到。但是後來對他的印象逐漸被啤酒、嬌妻、寶貝兒子與插科打諢覆蓋。

被你這一提醒,重新去讀那幾篇…嗯,我的感想是…呃…小不將來可能會覺得老爸太嘮叨了點。

哈哈哈…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2:56 回覆:

當時小不才一歲﹐大不會不會是潛意識裡希望他快點長大﹐好有人去替他跑腿買酒啊﹖¤j¯º


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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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兒子當哥兒們
2010/09/27 10:47

那時候我正好在臺北,走過中正紀念堂,看到他兒子,正一本正經的把馬子。對不起,啤酒喝多了,胡說八道。

說正格的,寫的真好。我喜歡他那把兒子當哥兒們的口吻。明天再逛,原因在老大的部落格,嘿!

by the way,老爹也寫了一封給兒子的信,您就不推,害我再也寫不下去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09-27 12:53 回覆:

您可冤枉我了。

我這那是推薦啊﹐明明是寫受騙 失身  的經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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