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3/14 06:41:06瀏覽6|回應2|推薦0 | |
(1995年10月15日,世界日報)
做為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對於太太每逢週日必要帶女兒上教堂的這碼子事,我一直有著矛盾的不安.雖然我尊重別人對信仰的追尋,但總覺得這應該是成年以後,自己獨立思想的抉擇.對一個年方五歲的孩子,灌輸一些無法驗證的神話,終究是件不公允的事.但又想到,在美國這樣一個慾望橫流,道德沉淪的社會,學校除了教避孕、愛滋之外,對道德倫理是絕口不提.教會也就成了維繫倫理秩序的一股清流.兩害相權,與其讓孩子長大後與吸毒、墮胎的惡少為伍,不如教他與敬畏神祇的愚人同流.至於自己想趁週日,妻女不在之時與友好馳騁球場的一點私心,也就姑且按下不表.
女兒終於驕傲的上了一年級.一個尋常的傍晚,女兒靦腆的從書包內拿出一張紙條說:「老師要我把這封信帶回來給你看.」一聞此言,我不禁怒火中燒.前兩天的家長會中,老師才提及,如果學生在校連續犯規,或有不服糾正等頑劣行為,將書面通知家長,責以嚴加管教.開學不到三個月,就收到老師的告誡信,如此忤逆,怎生了得?心中即刻升起的意念是,待會如何家法嚴懲?
字條上,老師清秀的字跡寫著:「王先生、王太太:只是要告訴你們,我是多麼地以你們的女兒,王亭樂為榮.今天在課堂上,我們讀了一個故事.大意是說,一個調皮的孩子,常常戲弄他人,而終於嘗受到別人惡作劇的報復.事後,全班討論了這個故事的含意.一個男生說,當別人捉弄你時,你要立即還以顏色.於是我就講解了『希望別人如何待你,你就當如何待人』(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的諺語.此時亭樂舉手發言說:『威爾遜太太,聖經中有句話說,你不可以怨報怨(Do not repay evil for evil).』這樣一句話,出自一個一年級的學生,多教人感動.為此,我要與你們分享這感受特殊的一刻.」 將女兒攬入懷中,我心底有著莫明的激動.以剛烈正直自許的我,平生待人恩怨分明,處世敢愛敢恨.正是莽莽江湖,快意情仇.然而,從女兒稚嫩的言語中,我第一次開始思考「不可以怨報怨」這句陳腔濫調的深意.也開始領悟到我無法以暴力教導女兒平和.從那次事件以後,對女兒再也沒有施行過體罰;對宗教的態度也慢慢開始軟化.五年之後,頑石點頭.堅持宗教是精神鴉片的我,竟然懇求神父在我的額上灑水,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的替我施洗.彌撒中,我有著涕泗縱橫的感動.恍惚間,我看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為那些釘死他的凶徒祈禱:「父啊!寬赦他們吧!」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