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3 12:07:42瀏覽8|回應15|推薦0


 

怪怪這個標題有夠嚇人

 

十一月是教會的煉靈月,是我們追思亡者,並特別為煉獄中靈魂祈禱的月份.有些朋友問我什麼是煉獄?那就是地獄嗎?還有,舊約中講的陰府,天主教說的「靈薄獄」(limbo)都是一樣的嗎? 這幾個名詞若要正經八百的解釋他們的起源與意義的話,恐怕可以寫厚厚的一本書了.但是這種書大概不會有太多人有興趣去讀. 好吧,那就長話短說,我把「讀經講義第二輯(舊約智慧書與先知書)」第二單元,約伯傳的一個論述題先摘錄在此,算做簡短的說明吧!

 

陰府」這個名詞在約伯傳」中出現了十二次,是聖經中除了聖詠集」之外,提到這個名詞最多的一卷書.但是,陰府」指的是什麼地方呢?它就是「地獄」嗎?

陰府」並不是永苦的地獄」.聖經原文中用了幾個不同的字來代表「陰府」,陰間」,地獄」,火獄」等等,人死後的去處.但是因為翻譯上的困難,許多中、英文聖經譯本並沒有將這些名詞嚴格區分,甚至只是籠統的稱之為「地獄」(hell netherworld).陰府」有時也被人與「煉獄」及「靈薄獄」混為一談.

 

說       明

聖 經 來 源

天 主 教 信 理

 

 

 

 

舊約希伯來文Sheol(陰府)與新約希臘文的Hades(陰間),是耶穌之前所有死者(不論義人或惡人)的居所.那裡黑暗陰森,見不到天主.但是義人的靈魂在亞巴郎懷中,等待他們的救贖.

聖經中陰府與陰間的字出現過一百三十多次.這個字也常指墳墓,死亡,毀滅或受罰的地方.伯前3:18-204:6敘述基督的神魂到獄中為靈魂宣講.

耶穌死後下降陰府,為死者宣講福音,並非為毀滅地獄,而是為拯救那些先祂而去世的義人,以把救贖工程伸展至所有時代和地區的人,使救恩圓滿. (教理633,634)

 

 

 

地獄是不願悔改,招致天主義怒的罪人接受永罰受苦的地方,那裡有不死的蟲子,與永不熄滅的烈火焚燒,使人哀號切齒.

耶穌稱地獄為「火獄」(Gehenna),伯多祿借用希臘神話中反抗神祇的巨人,被日神宙斯懲罰囚禁的深坑Tartarus,來稱呼幽暗的地獄(伯後2:4).

至死不悔改的大罪人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這種決定性的、自我排除的境況就稱為「地獄」.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教理1033-1037)

 

 

 

 

 

 

火獄(Gehenna)一字源自耶路撒冷東南端的「本希農山谷」這個地名.因為猶大國王阿哈次及默納舍曾在此將子女火祭,獻給摩肋客(列下16:3;21:6),該地被詛咒成為墳場 (7:31;19:11),後來成為屍體及垃圾的焚化場,因此終日大火不斷,蛆蟲密佈.

對觀福音中,耶穌所說的「地獄」(5:29-30,10:28,23:15,23:33;9:43-4712:5),其原文都是指火獄(Gehenna).

這「不滅的火」是為那些至死不肯相信、不肯悔改的人而保留的,在火裡他們的靈魂和肉身都會一起喪亡.(教理1034)

 

 

 

 

 

 

 

 

 

 

 

 

煉獄(Purgatory)的原意是「洗滌」.有小罪或有罪罰的善人,死後既不能立即進入天國,但也並非罪大惡極應入地獄接受永火,因此他們就會下到煉獄作補贖,以火的鍛煉來淨化靈魂,然後才可進入天國.

聖經上雖沒有明白地提到「煉獄」,但這種觀念早就存在舊約與新約之中.教會對煉獄的訓導是依據聖經中:

1) 猶大瑪加伯為陣亡的士兵祈禱,獻祭,「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5).表示人死後仍有煉淨靈魂的可能.

2)除非褻瀆聖神,否則人可在今世得到赦免,或在來世(死後)得以淨化.(12:32).

3)「原來主的日子要在火中出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格前3:13-15)

公元593,教宗聖國瑞一世就已宣布煉獄之存在.公元1546年的特倫多大公會議,宣佈煉獄為信條.「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那麼為何我們懷疑為亡者的奉獻不會帶給他們安慰呢?(教理1030-1032)

 

 

 

 

 

 

靈薄獄(Limbo)的原意是「邊緣」或「界限」(意指天堂與地獄的邊界).「根據教會初期神學家之意見,靈薄獄為在耶穌之前死去的善人等候救恩之處所;也是未受洗之嬰兒,和無機會受洗又無重罪去世的成人居留之處所.(天主教字典)

聖經中沒有關於「靈薄獄」的論述,聖傳對此論點也沒有明確的指引,因此靈薄獄只是一種仍存有爭議的神學理論.十三世紀的神學家認為靈薄獄是未能直觀天主的地方,但是嬰孩在那裡不會受苦,因為他們不明白自己缺少甚麼.

靈薄獄的概念從來就不是一端教義.天主教要理只說:還未受洗而夭折的兒童,教會只好把他們託付給天主的仁慈」(教理1261).公元2007,國際神學委員會經過多年的研究後,發表了一個經過教宗本篤十六世批准的結論:未領洗的兒童死後不進靈薄獄,而是直接升天堂.(梵蒂岡電臺2007422日訊)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Richard@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12/10/25 16:04
人是否成義得救決定於『信德』和『行善功』。今天假設有一個人『信德』和『行善功』都做到了,且經過主耶穌的審判確定了永遠的得救,那他將會進入天堂的福樂中。

可是主耶穌也說
『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所以,...』(瑪5:22~)。

咦!這個人永遠的得救已經確定了,只因為罵弟兄『瘋子』就受到『火獄的罰』!如果主耶穌說的『火獄的罰』,對於『永遠的得救已確定的人』來說,如果是『永火』,那不就和『永生』矛盾了嗎?讓我們繼續把瑪竇福音從5:22讀到5:26為止。

綜合此段經文可以說 –
一個人如果罵弟兄『瘋子』,這個人應該『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禮物』,請求天主原諒。否則,如果這個人『被交與判官』,『會被投在獄裡,非到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因此,一個『永遠的得救已確定的人』如果罵弟兄『瘋子』,萬一在沒有和對方和解也沒有請求天主原諒就『被交與判官/面對審判』,他必須先受『牢獄/火獄的罰』,『非到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
『牢獄/火獄的罰』中的生活是如何的以及必須待在獄裡多久才能『出來』並升到天堂,聖經沒有說,不過這個人必須經過一個『有期限火獄的罰』,是可以從此段經文推測出來的。主耶穌把『火獄的罰』和『投在獄裡』用『所以』(瑪5:23~)連在一起講,一定有祂的道理,而5:27開始講的是另一個主題。

坐牢的人如何能賺錢繳清罰款呢?恐怕需要別人的協助。『宗徒信經』有一句『諸聖的相通』,簡單說就是『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如果我是左手,我的朋友是右手,如果右手受傷一直流血,最後全身都會死亡,如果右手得醫治,全身都舒服。因為『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受苦;若是一個肢體蒙受尊榮,所有的肢體都一同歡樂。』(格林多前書12:26)如果右手犯罪,其實全身都受虧損,我們可用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的『天主經』這樣禱告『請寬恕『我們』的罪』,也就是把右手犯的罪看作是全身犯的罪來禱告,如果天主垂聽並赦免此罪的話,全身都得釋放。

所以,如果右手因為罵弟兄『瘋子』,正在受『有期限火獄的罰』,因著『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我們可以向天主禱告『請寬恕『我們』的罪』,如果天主垂聽並赦免此罪的話,全身都得釋放,右手就會進入到天堂的福樂中。

聖經裡沒有『煉獄』一詞,不過『煉獄』不就是『有期限火獄的罰』嗎?而且,我門可因著『諸聖的相通』(我們在主內是一體的),向天主祈禱,讓受苦的肢體進入到天堂的福樂中,這是有聖經根據的。 [版主回覆10/25/2012 22:37:21]謝謝 Richard,給你大大拍拍手,好深刻的見解,

藍羽知更鳥@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7 22:55
唉呀! 對喔! 我怎麼胡亂猜呢  我是看過凌波舞呢~ 太久沒看到人家這種舞了,你不解釋的話真的都忘了 [版主回覆11/07/2008 23:54:50]

小時候我們大概都完過凌波舞,但是現在別說後仰了,連往前彎腰都...


藍羽知更鳥@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7 14:32

謝謝你上次對 Limbo 的解釋; 後來我去查字典,limbo 還有一解釋是 "凌波舞"。

有意思喔~ 不知凌波舞是怎麼跳? 難道是左扭、右扭,搖擺不定,"兩邊都不著邊"? ( 說不定就是那樣跳吧?)

[版主回覆11/07/2008 21:18:48]

limbo 是拉丁文的 limb 的字根 (肢體,或是終端的意思)

凌波舞你一定看過,就是架起一個像是跳高的桿子,然後每個人向後仰著從下面過去...再把桿子越放越低,直到最後能夠不碰到桿子仍能過去的人,就算贏.  美國人最喜歡在海邊沙灘完.或是在小孩子的滑輪澑冰場都會有這種比賽

凌波舞是源自西印度群島的舞. 為什麼叫作 limbo ?大概只是因為當地語言的發音類似吧.

 


daniel@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6 20:10
謝謝大哥的鼓勵,我會努力的!
[版主回覆11/07/2008 11:46:34]我們一起努力,互勉!

daniel@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6 20:08
謝謝大哥的鼓勵,我會努力的!

daniel@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5 18:23

我一直以為靈簿獄就是煉獄,讀了您這篇才知道二者有所不同。

念祖哥對聖經的研究下的是硬功夫,令daniel佩服,我一定會見賢思齊!

事實上,這一段時間,除了忙於學校的課業和做神操外,也一直想在網路牧靈的這個區塊有所著墨(但時間實在有限),以便慢慢將這二年學過的,清楚的部分加以彙整、反省,不清楚的部分加以釐清、深入,若能對有興趣的教友有些幫助,或許也算是回應天主讓我唸神學的恩寵,感謝念祖哥的慷慨!祈求天主不斷降福您的事工!

[版主回覆11/06/2008 05:11:38]daniel的神操反省是很好的分享.對我是很好的借鏡與學習. 期待你將來對神學學習的彙整分享,會對大家都很有助益的.

藍羽知更鳥@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5 12:46

上次跑來瞧了一眼,被"烈火"嚇到,沒時間看內容;我現在才過來閱讀你這篇格式文章,還第一次聽到 「靈薄獄」這詞;

最近也剛好在讀經班上問過張老師,說我突然發覺 信經中:"祂曾下降陰府,並從死者中復活",到底這陰府指得是什麼? 除了指指墳墓,死亡,還聽人問說:耶穌是不是也下去過地獄?

耶穌怎麼會下地獄呢? 張老師說:這是指耶穌親自下降到陰府,將地獄之門打開,解救那些還未聽到耶穌福音之前就已死亡的義人;(與你表格中的"天主教信理"所述類同)

還有,我也覺得 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

也感受到" 在火裡他們的靈魂和肉身都會一起喪亡 --如同聖經上耶穌以莠子作比喻,說收割時將好麥子收入榖倉,而莠子一起綑綁起來丟入火中燒掉(指的是最後的審判時)

[版主回覆11/05/2008 13:22:54]

靈薄獄這名詞不是正式的信理,在西方世界的用語中比較多. Limbo 在英文中已成了普通名詞,意為 "兩邊都不著邊". 美國人常說: "I am in limbo"就是說"狀況未定",夾在中間的意思. 以前人認為,出生就死亡的孩子,因為有原罪,但又沒能領洗得到救贖,但他也沒有犯過本罪,所以應是在 limbo 之中. 現在這個說法已被神學家正式否認了.

 


Esther@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5 09:47

馬加伯(下)--謝謝!

[版主回覆11/05/2008 10:21:42]是的,馬加伯下12章提到為亡者祈禱,是煉獄的間接證據.

潘SIR@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5 08:59
借用您的圖片恐赫自己一下,也請您指導一下~你在利用天主嗎?~ [版主回覆11/05/2008 10:17:52]

當然要好好利用天主啦!! 就像我女兒在利用老時爸一樣...撒嬌,耍賴,能讓老爸有多愛,就多愛...盡量利用啦...癡心老爸就是這樣喜歡被女兒利用...


阿華@guest
Re: 陰府、地獄、火獄、煉獄、靈薄獄
2008/11/05 06:02

至於說

嗯...會不會有人進了煉獄之後,還不長進, 又被「當掉」到地獄去啊? (好像我以前在大學被當一樣)

我想是不會被「當掉」的 因為我們在世的人不是時常替不長進的煉靈祈禱嗎?! 天主的愛可以包容的

[版主回覆11/05/2008 08:01:25]

這樣好極!! 只要我沒有一來就被死當,就還有機會...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