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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來談「十誡」
2008/11/13 06:53:14瀏覽336|回應14|推薦0

 

   明天快要回臺灣參加第一屆天主教格友大會了. 一來忙著準備行囊沒有時間,二來因為就要與各格友會面了,所以就沒有預備在回去前再貼文了. 但是因為看到我的部落格好友 藍羽知更鳥 新貼了一篇「天主十誡」的文章,並列有天主教文言與白話的十誡規條文字.這引起了我的興趣,因此就順著知更鳥飛翔的途徑,也來從不同的角度來談談十誡吧.

   「十誡」在基督信仰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與意義. 但是在聖經原文中,並沒有將條文列示編號,而是一篇訓誡的文辭. 稱之為十」誡,始於十五世紀,人們習慣把這些誡命的規條,簡化成十條容易記憶、背頌、並有節奏的詞句,稱之為「十誡」.在歷史的過程中,教父及聖人們對誡命的畫分和編號未必盡同.天主教會的傳統,延用聖奧思定的分法.但是東正教會和後來興起的基督教則採用希臘教父的分法. (參見天主教要理第三卷,第二部份, 2064-2066).

   簡單的說,天主教的第一誡,「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基督教分為「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基督教將天主教的第九誡,「毋願他人妻」與第十誡,「毋貪他人財物」合併為「十﹑不可貪戀他人財物」.

   既是為了方便記憶、背頌,一般通稱的十誡都是用簡化的綱要來表達原文的精髓.實際上,聖經中在出谷紀與申命紀紀兩處記載的十誡條文也沒有使用完全相同的字句.所以,無論言辭的繁簡,條文的分劃,十誡的精神,其實盡在耶穌所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22:37–40)

   但是很不幸的,有些基督教的兄姊們喜把天主教的十誡規條與聖經經文比較,然後有意無意的指稱天主教的十誡中沒有「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的誡命.其實整篇十誡的經文,是一個不能分割的整體.每一句「話」,每一條誡命,都與其他每一句話和所有的誡命有緊密關係.因此觸犯一條誡命,就是違反其他一切誡命.既然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就不可能還會敬拜偶像.從另一方面來說,人若不愛天主所造的人,又怎會崇拜天主呢?(參見天主教要理2069).

   拿天主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聖經本文對照,就指稱天主教十誡允許拜偶像,就如同用基督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聖經本文對照,然後聲稱基督教的十誡允許貪戀別人的妻子,是一樣的犯了「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的誡命?

   下面的表格列示了聖經經文(思高聖經本),天主教及基督教的十誡綱領,與耶穌的教訓,供大家做參考.

出谷紀 20:2-17

申命紀 5:6-21

天主教

基督教

耶穌的教訓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一﹑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22:37–38

『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

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三﹑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

當遵守安息日,奉為聖日.

三﹑遵守瞻禮主日

四﹑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應孝敬你的父母.

四﹑孝敬父母

應孝敬父母.

22:39-40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不可殺人.

不可殺人.

殺人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姦淫.

六﹑毋行姦淫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偷盜.

偷盜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毋妄証

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

九﹑毋願他人妻

十﹑不可貪戀他人財物

不可貪圖屬於你近人的一切.

十﹑毋貪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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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亮mom@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9 16:36

念祖哥午安:

照片還PO完喔!沒瞧見亮.....和念祖哥的合照,

沒關係,念祖哥慢慢傳ㄏㄟ

[版主回覆11/20/2008 01:16:52]

亮亮, 念祖哥還沒時間PO完啦. 先上傳了一些照片,有幾張與你合照的唷. 但要麻煩你自己到我的相簿去翻箱倒櫃囉...家無惡犬,別擔心! 愛搬啥走就搬!


神父@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9 08:06
念祖兄回到台灣了嗎?很想跟您見見面聊一聊,請您call我彭以凡 0916.114396 謝謝 主佑平安...

亮亮mom@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7 23:05
念祖哥晚安: 不好意思,亮......跟念祖哥要照片,今天已經有亮...外教的格友,催相見歡的文了, 亮...上班都騎歐都賣,斗南離西螺將近30分鐘路程,翹班喝咖啡呀!可能性不高, 最近,大老闆都盯在公司,大老闆存摺沒太多CO CO ,亮..要負責催款,SO .... 應該沒法享用香醇的咖啡囉! [版主回覆11/19/2008 00:42:41]

亮亮晚安, 我們現在可是在同一時區,真正是說晚安了!

照片快要po了...等等喔...我其實忙著到處對名字找人,照的不是很多. 啊,真希望那天自己能分身好幾人,同時找人聊天,照像,還有享受主教款待的美食

亮亮沒法來喝咖啡,只能吹風沙了


亮亮mom@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7 00:11

ㄝ.....剛剛亮....才想到,11/29念祖哥才回美國,那會去喝風飛沙咖啡囉!

亮....在斗南上班,要不要來亮的公司坐坐呀?

念祖哥晚安,亮...要去洗衣服,ㄛㄛ睏囉

[版主回覆11/17/2008 21:52:59]

風飛沙咖啡一定要喝的...因為最初就是Josephine向我提議,然後我們請小露西出馬主辦的.我怎能不捧場?

念祖哥對雲林,斗六,斗南的地理是毫無所知...恐怕是無法去探亮亮的班了. 亮亮大概也無法溜班來喝杯咖啡吧?


亮亮mom@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6 23:52

念祖哥.....

照片PO上後要通知亮亮ㄏㄟ!

亮....才能來念祖哥家翻箱倒櫃的找喲!

念祖哥家有沒裝保全呀?

[版主回覆11/17/2008 21:47:24]

啊哈,這兩天忙著到各家去看照片,忘了回自家看看...

念祖哥的動作總是慢半拍...等會去把相機拿出來,把照片下載吧


亮亮mom@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6 16:36

念祖哥好:

昨天看到念祖哥本尊,亮既高興又興奮,

可惜亮要照顧寶貝們,念祖哥昨天是紅人,沒能和念祖哥多聊一會兒,

念祖哥很驚訝亮昨天會去喔!這麼難得的聚會,說什麼亮也都要去,

什麼時候回美國啊?

 

[版主回覆11/16/2008 22:12:49]

昨天看到亮亮克服困難,帶著三個孩子出現會場,念祖哥真的很感動!!

人多,沒機會與亮亮多交談,但和小毅短短的對話中,我可以敢到他是個勇敢向前的孩子.

我11/29返美


薇薇@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6 08:20

在念祖的對照表中,我看不見基督教禁止貪戀他人妻的一條,雖然說他們把妻和財合而為一,我倒以為財對他們更重於妻,所以根本沒想要有這一條,於是,確有離婚的牧師!我想.....也可能有暗戀他人丈夫或妻子的牧師吧!那較有更不用說了!因為他們的十誡並沒有明文規定嘛!

這是.......

算不算擅自刪改聖經

[版主回覆11/16/2008 22:06:39]

哈哈,薇薇姊, 不能這麼說吧. 我想十誡的精神是所有基督徒,不論天主教,基督教,或東正教,都所應謹守遵從的.

人的語言與文字總是有限,但天主是無限的.

因為人的軟弱,雖是牧師,神父也不免有跌倒者. 而且,越是神職人員,魔鬼越是想盡辦法希望使他們離開天主.

我的這篇文字無意攻詰基督教的兄姊們,只是要闡明,十誡就是十誡,不論我們用簡短的文字來代表,或是聖經原文的字樣,他的精神仍然一致.


Esther@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5 11:21

如果是因為大綱的寫法,我倒是比較明白,我曾經看過一部影片,是天主教離開教會的一些神父修女批評天主教的關於十戒的大綱,也是關於說把偶像這個部分去掉,我當時拿起兩個版本的聖經,逐字號對下來,就是看不出來他說的詫異在哪裡,原來是在大綱。

真的發現基督徒,真的要好好讀經,與寬容及省察自己及環境的心,不然人云亦云,徒增紛爭,而沒有看到神的寶貴。偶像無所不在,我也常常的不小心把上帝當成阿拉丁神燈。

 

[版主回覆11/16/2008 21:58:14]

要好好讀經,與寬容及省察自己及環境的心,不然人云亦云,徒增紛爭,而沒有看到神的寶貴

是寶貴的金玉良言.


Esther@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4 13:27

我兩個版本字號對照下來,我看不出來差異在哪裡?

天主教思高譯本

1天主訓示以下這一切話說: 
2「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 
3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 
5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直到兒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孫。 
6愛慕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對他們施仁慈,直到他們的千代子孫。 
7凡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決不讓他們免受懲罰。 
8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9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 
10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 
11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洋和其中一切,但第七天休息了,因此上主祝福了安息日,也定為聖日。 
12應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方,延年益壽。 
13不可殺人。 
14不可姦淫。 
15不可偷盜。 
16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 
17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 


基督教和合本
十誡( 申 5:1-21 )
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版主回覆11/15/2008 07:26:49]

抱歉沒說清楚. 思高及合和翻譯的沒有差別. 某些基督教兄姊批評的天主教要理簡化的十誡大綱 (我表格內右手第三列).

拿天主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合和本聖經對照,就指稱天主教十誡允許拜偶像,就如同用基督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思高本聖經對照,然後聲稱基督教的十誡允許貪戀別人的妻子,是一樣的犯了「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的誡命?

應該改為:

拿天主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聖經本文對照,就指稱天主教十誡允許拜偶像,就如同用基督教的十誡規條大綱與聖經本文對照,然後聲稱基督教的十誡允許貪戀別人的妻子,是一樣的犯了「不可作假見證,害你的近人」的誡命? 


chen@guest
Re: 也來談「十誡」
2008/11/14 13:04

妻和財怎能混為一談?

二、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放在這兒的確有畫蛇添足之感,

 

奇怪了,基督教不是十五世紀才從天主教分離出來嗎?

 

怎麼會有這些錯置問題?

 

尤其婦女和財物怎麼可以等齊看待,

 

真是得佩服他們怎麼可以傳遞那麼久了

 

不過,愛人如己的第一條有志一同是孝順父母,

 

我們對聖人和祖先敬禮比較合乎愛人之說,

 

因此,敬禮聖母、聖人、先人很自然,不敬反而奇怪了,

 

因為,基督給的是死而復活,是永生的觀念,

 

對亡者不敬,將來如何面對他們?

 

 

 

 

 

 

[版主回覆11/15/2008 07:33:40]

不能說是基督教,只是說是有些基督教的兄姊對天主教要理中的十誡規條大綱誤解了吧!

我也看過有位基督教的牧師的網站指出,這是一種誤解,因為說到十誡,不論基督教或天主教,都是以聖經的本文為依歸,而不是說在簡化的規條中沒有寫的文字就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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