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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記者,你還願意跟我做朋友嗎?
2006/12/18 01:30:52瀏覽9883|回應43|推薦124

我的朋友是記者,究竟該開心,還是該難過?認識記者是好是壞?需不需要認識記者?該不該承認,我認識記者?這是成為記者後,我才發現到,原來「記者」這個行業,會成為別人願不願意和你交朋友的考慮點之一。

大學時期,小記者參加過新竹校友會,因為當會長的關係,認識了許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大學生,當我成為學姊後,接下社團幹部的學弟妹也常會找我回去演講或參加活動,大家互動的很不錯。因為過去大學辦活動時,常有需要拜託記者採訪的需求,因此現在學弟妹辦活動時,身為記者的我,就常會義不容辭捧場去採訪。

今年7月中的凌晨5時,在睡夢中的我被急促的電話聲吵醒「那個豬頭一大早找我?欠扁!最好是有大事,不然,哼!」我邊碎碎念,邊不甘心的起床接電話「喂?」(語氣很有禮貌,很溫柔。)「喂,MaiMai(大學時的BBS 代號),我是阿能,你還在睡覺嗎?」

廢話!早上五點不睡覺要幹嘛?阿能是我竹友會學弟,為了保持學姊甜美形象,所以雖然心裡很幹,可是我還是很溫柔的回答「喔,沒關係,有什麼事嗎?」

「MaiMai,你現在跑竹東喔,那湖口發生的事我應該找那個記者?」「怎麼啦?什麼活動?我可以幫你聯絡呀!」這時,阿能突然深吸一口氣,用哽咽的聲音說「沒有啦,就前天晚上我妹妹的老公被一群不良少年打,剛剛不治死亡了,可是警察都不理我們,我想你是記者,你去幫我們跟警察講,說不定他們會幫我們用心點。」

這下,換我講不出話來了。「什麼?!你、妹、妹、的、老、公?你妹才幾歲呀?」(結巴中...)現在還在念碩士班的學弟,忍著傷痛把事情來龍去脈講了一次。

原來,前天晚上一位17歲的莊姓少年晚上到湖口鄉與執意分手的女友談判,莊姓少年一時氣憤,用腳踹女友鄰居停在家門前的轎車,車子警報器大響,徐姓車主出門察看,雙方吵了起來。

莊姓少年叫來近20名青少年助陣,持棍棒砸車,徐姓車主與父親想制止,卻遭圍毆,我學弟的妹夫小增從屋內出來幫忙,結果父子三人都被打傷,小增傷勢最嚴重,腦死延到次日死亡。這則新聞,我昨天才剛從報上看到,卻不以為意,那時報上還只是說「被害者重傷急救中。」沒想到,這個被害人竟與我有關。

我呼了好大一口氣,沒想到這種社會案件會發生在我周遭。因為這不是我轄區,所以我把主跑該轄區的記者和本報特派員的電話給了阿能,要阿能有需要時可以打電話給他們。我不要偏袒任何一方,只要還原事實真相,釐清是非。

讓我很尷尬的是,阿能所指責的「警方」,那個轄區的主管是之前很幫我的朋友,我們過去在新聞上配合的很好。他對我而言,已經不是一個派出所的所長,而是「朋友」,當他要離開我的轄區到別的轄區服務時,我還難過不捨了好久。沒想到,我們卻要在這樣的節骨眼上遇見。

我望著手機電話簿,還是決定打電話給他,「喂!老大,還在睡喔?」「吼!我才剛值完班,你還真會挑時間!幹麻啦?不要約我吃早餐喔!我現在只想睡覺。」「有件事我要問你,你老實跟我講。」

我把事情經過講了一遍,對方無奈的說「事情發生當天我休假,隔天上班才知道這件事,我們已經盡快和全力在處理這件事了。」接著,我們沉默了很久。他開口「你打電話來的目的,是你要處理這條新聞嗎?」

我很掙扎,這條新聞可能會害他丟掉主管職務,嚴重的話還會被記過懲處。可是,我沒有選擇的權力。「我不會寫,因為這不是我轄區。更何況,新聞已經見報了。我打電話的目的是要告知你,我希望你努力把兇手繩之於法。」

然後,我們假裝沒事的把電話掛斷。這時,才不過是早上6時不到,我卻無法再入眠。

接著,我不再過問此事。不想把個人情感涉入到新聞裡,兩邊我都認識,感情都很好,我真的不想去處理這樣的新聞。為了不讓處理這條新聞的同事有壓力或先入為主的觀念,我沒有告訴處理的同事我跟當事人和警方的關係,只希望他們在沒有包袱下,公正客觀的去處理這條新聞。

很可惜,我的願望沒有實現。事情發展發生了案外案。

才26歲的小增,身後留下結褵7年的妻子和2名分別6歲、4歲的女兒。徐家認為警方未做詳盡的證物保存與蒐證;逮捕莊姓等6名青少年後,又因逾法定的24小時才移送,院檢只得讓6名嫌犯交保或責付。家屬擔心這群青少年會到家尋仇或報復。這件事,因為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對此震怒,我主跑司法的同事知道了,要求我配合採訪。我負責喪家,另兩名同事負責司法、警方說法。

我到了喪家,盡量不涉入私人情緒,詳細問明了事情經過,及家屬對警方的控訴,再比對警方的資料,過濾掉喪家對警方一些情緒化的字眼,盡可能的讓事情單純呈現。因為警方不是我負責採訪,因此過程中我並未打給這位所長。但我內心仍很難受,我知道我在做對的事,可是我還是很難過。當晚,失眠到天明。

隔天,新聞見報了。新聞被切割成兩條,一是主新聞,一是家屬專訪,雖然在新聞呈現上沒什麼太大缺點,但因新聞版面比例的問題,很容易讓人以為警方無能。而我原本以為會比例相同警方和家屬相對說法,竟出現一比十的懸殊差距。

我到偵查隊去,警察看到我都問我「你很恨他喔?把他寫成這樣?」到了派出所,原來擔任這位所長下屬的警察們也紛紛問「你不是跟他滿好的,為什麼感覺要把他毀掉一樣?」後來,我又輾轉得知,這位所長看到新聞後,覺得我沒有幫他說話,(事實上,採訪他也不是我所負責的。),而說了一句「不如不相識。」其他被漏了這條新聞的同業則喜滋滋的到處說「哼,看吧,念茲都亂寫新聞,以後你們有新聞不要跟他講。」

其實,整件事都不是我主導的。不是我轄區,不是我路線,我從頭到尾都是在配合的角度。怎麼到了最後,好像是我主導一切?我打電話給這位所長,他的電話響了一天,就是不願意接起。

很久很久已後,大概在我打了30多通電話以後吧,他終於受不了接起電話。「... (不講話)」「聽說你不想理我了喔?(故作輕鬆掩飾不安)」「唉!你新聞寫成這樣,都沒問我們,你要我怎麼辦?」我花了很多時間跟他解釋,他才稍稍釋懷。

只是,從這件事發生後到現在,我已經好久好久沒接到他的電話「喂!什麼時候來找我呀?我泡茶給你喝!」

我希望,這是因為他很忙很忙,而不是因為其他原因。我沒有後悔過處理這條新聞,這是我的職責,長官交待了,我也不會逃避。在處理這條新聞時,我不是這個所長的朋友,我也不是阿能的學姊,我只是「聯合報的記者」,如此而已。

只是,我還是很期待,有一天能接到他的電話,我一定會立刻答應「好呀!好呀!我馬上過去!」

我的朋友,祝你一切順心。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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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超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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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無奈
2006/12/19 16:48

遇到這種事,真的很無奈

除了感歎治安的敗壞之外

似乎人跟人之間的關係就好一張薄薄的衛生紙一樣

風一吹,紙就破了

大多事情原本就很難萬方皆圓滿

但只要憑著良心做事,就沒什麼遺憾的

妳是記者,我們還是朋友呀!


相逢自是有緣,假面超人很高興和你在這裡相遇、相知

烘焙小模女( Alice ching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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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
2006/12/19 16:31

樓上住了一位中國時報記者~

大家很興幸能與她為鄰~

因為她的打抱不平,常為鄰人解決不少問題~

而且我和她還是親戚~呵呵


我不是蘋果妹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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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原稿給他看
2006/12/19 14:55

如果真的是朋友 不會因為一兩個人的挑撥就破壞兩人的友誼 電話裡可能說不清楚 mail給他也行 不為別的 讓他知道你處理整起事件的過程 或許可以破除誤會

但是呢 不諱言 警界這個單位 有時候很奇怪 寫了十次好的 一次壞的 人家認為你找碴

假使你寫了十次壞的 偶爾寫一次好的 人家反倒認為你是佛心來的 真的很奇怪!為什麼凡事就是不能就事論事呢 我的座右銘 今天跟你分享

有為有守 就事論事

你最好可以告訴他 你已經很保留了 沒有把內幕全部寫出來 就是因為看在有交情 才這樣寫 下次寫這種新聞前 最好先跟對方嗆明 搞不好隔天人家對你感激不盡勒

妳看妳看!連妹妹都說你要去北海道了 我信她!! 寄一箱帝王蟹讓我當開胃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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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the right thing !
2006/12/19 11:42

百花叢裡過,哪能片葉不沾身!

Just let ie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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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腳的~~~
2006/12/19 11:28

挖~~~~2000大洋ㄟ~

我們好像是朋友嘛,那~~~~~最少也要請吃個鎮公所旁邊的豆花吧~黑黑..............



小檸檬爸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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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誠"
2006/12/19 11:26

偶而透過首頁標題進到你的部落格,看到你真情的文章,也相信你的真性情.

我不會說,總有一天你這位朋友一定會了解,但我想,上帝看重的是這個

而我決定交朋友的標準,也是一個"誠"

當然,記者的形象壞也是造成這個狀況的另一原因,總有些人不擇手段地要達成目的.也有不少記者運用記者的權力獲取個人利益.我曾在一個縣市辦活動,一個地方電視台的記者因為行為不檢被我糾正,憤而邀集其他記者及所謂的兄弟到活動現場要找我麻煩.   這或許只是個案例,但也某種程度反映了這個工作裡的文化.我覺得不只是這個地方記者個人的問題, 還有其他一堆跟來不明事理,只是一味叫囂的其他記者.

那時,我心理想的只有,這樣的媒體文化未免也太離譜了.

註:我從某校新聞系畢業近十年,目前也仍有近十位同學在線上當記者.平面.電視都有.在聚會中聽到大家聊著某某記者做假新聞或假畫面, 某某記者假裝被打(其實自己先動手).我的記憶力並不好,但我想這些不是學校教的吧!

希望你這樣真性情的記者,一直保持


張念慈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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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有2000
2006/12/19 09:05

明明獎金只有兩千

有人硬是要說25萬

多出來的  你要發給我喔

至於北海道  機票房間你訂  信用卡你刷  行程我去啦


L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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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願意
2006/12/19 07:31
妳沒時間 有無時間來洛城一遊?

L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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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請求換人跑
2006/12/19 06:51

 以前也遇過類似這樣的情形 我請求換人跑 照我瞭解的內情寫 可能不見容於社會 有時太親近的對象真的無法下筆 如果可能的話 最好報告長官請他安排其他人寫比較好

這種事也不是天天有 不過疏忽致錯的人應檢討 怪罪妳也沒道理 我也遇過辦案不力的敗類 現在時代不同了 若惡習未改還能怪誰 連總統都天天被罵著玩 這點都看不開我看EQ有問題ㄛ

朋友嘛 互相體諒 我想他不致於是指望妳包庇他才交妳這朋友吧 主要還是談得來吧 若有一天情況調轉過來 他也不得不稟公處理ㄚ

以前一個刑警朋友因為施明德在他的轄區被補 是我寫的獨家 他被記了一大過 他每次看到我都說 齁 被妳害ㄛ 可是我們一直都是好友 他還是給我很多獨家 也教我認識很多犯案手法 寫了很多深入報導此刻還蠻懷念他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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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處理了
2006/12/19 01:32

還怎樣?所長會有這的認識

是佢不識你,有蝦米好自慚的

覺得做得對,因之失去朋友或一切

是沒辦法的,反正到橋頭自然直

沒什麼好反省的

好好坯柸都一樣底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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