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檢察官的基本要件:懂中文
2013/10/24 01:11:58瀏覽338|回應0|推薦0

   看了 TVBS ,將侯寬仁與那位女士的對話完整的錄下來,侯:“你知道嗎?”;女:“我不知道!”;侯:“你當然不知道‧‧‧‧”然後筆錄卻成了:侯:“你知道嗎?”;女:“我當然知道!”。
   真想不到行事嚴謹的法院,居然有這種“指黑為白”的怪事!而我們的侯大檢察官還一臉無辜的面對鏡頭說:“沒有一位檢察官會一字不漏的將證人的話全寫下來!”侯檢啊!您懂不懂中文呢?
   我想這有以下四種可能:  
   一、侯檢察官中文太差,或根本不懂中文;〈這不太可能〉。
   二、檢察官的傳統,大多數的檢察官都是如此馬虎的起訴小老百姓;
         〈 因此馬英九告侯檢被駁回,此為官官相護!〉。
   三、侯檢察官想因起訴馬英九而一夕成名,所以故意竄改筆錄,以便
          自己成英雄。
   四、TVBS 的錄音帶是假的;〈那侯檢應該去告 TVBS 啊!〉
   我完全支持馬英九告侯寬仁,因為這才是司法改革!絕非大總統告小檢察官,而是小老百姓告大檢察官;奉勸法院不要再官官相護了,老百姓懂法律的雖然不多,但是因為國民義務教育的普及,懂中文的到底是不少啊!在廣大的百姓面前亂寫筆錄,侯檢已經無法自圓其說,接受法律的審判吧!

  註:本文原載於 nelsonchen9 的奇摩部落格,發表於  2009/06/12  01:41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lsonchen9&aid=915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