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可惡的日本人
2013/10/23 23:24:03瀏覽206|回應0|推薦0
   小日本又闖禍了,為了擅自擴充他們的領海,居然撞沉了我們的海釣船!
   而我們的政府居然想吃案,來個大事化小‧‧‧,引發了大規模的民怨;

報載行政院長劉兆玄在輿論壓力下,終於要求日本對此事件要:

      一〉放人    二〉賠償   三〉道歉

   我認為就算是誤闖了日本的領海,最多只能帶到日本去偵訊,罰款,斷無“撞沉了事”之理!因此這件事是殺人未遂罪,劉院長因該再加一條:

     四〉交出殺人嫌犯〈 船長等‧‧〉或在日本以殺人未遂罪接受公審。

   或許有人認為日本人不會交出該船長,那我們駐日代表應該打聽出該嫌犯的姓名,公諸於世,將他〈們〉列為台灣永遠的通輯犯,一到台灣就要接受司法審判!

 

  註:本文原載於 nelsonchen9 的奇摩部落格,發表於  2008/06/14  01:47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lsonchen9&aid=915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