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人問我說:含有基督的愛和出於人天然的愛是否一樣?
也有人說這兩種愛的源頭其實都一樣,都是出於人的善性。
更有人對我說:在〈愛・慕〉電影中,老先生愛到最後完全心灰意冷,悶死老太太再同歸於盡的結局難道不會發生在基督徒身上嗎?
當然,愛依其本質可分人際的愛(Storge)、情慾的愛(Eros)、喜好的愛(Philia)、和神聖的愛(Agapa)。但人們通常不是理性的,也沒有哲學思維的訓練,所以講了半天,一點也聽不進去。這讓我非但沒鐘點費可領,還被嗆聲說:少給我講理論,直接給我答案:人類的愛裡有神的愛和沒有神的愛,是不是都是一樣?!
戴安娜愛人,慈濟愛人,德蕾莎也愛人,難道她們的愛和基督的愛有差別嗎?
遇見這些排山倒海的質問,我的腦海一片空白,卻隱約浮現《希伯來書》一段話:「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當下拍腿叫聲:哦,主耶穌!神的話真的比劍鋒利,一剎那便把難分難捨的靈魂分開!馬上就有了亮光。
由滿心愛慕神在靈裡產生的愛,和在心思,在情感,在意識裡產生的愛當然不一樣!
世上一切悲痛的來源,就是失去所愛的,或是得不到所愛的,尤其曾是那麼專注地投入。
我愛的情人,難保不變心;我愛的父母,有天會離世;我愛的孩子,長大就遠走;我愛的名聲,我愛的地位,「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我愛的工作、事業、錢財、房產、珍寶、知識,在我百年後終究歸到我所不認識的人手中。甚至我發出做好事的愛,但因故無法持續時,以往的好不但被忘光還反遭翻臉埋怨!
我失去我所寶愛的,我能不椎心痛泣嗎?我得不到我所愛戀的,我能不精神恍惚,若有若失嗎?
只有當我愛慕神而望斷一切事物時,祂成為我的心肝寶貝,祂永遠屬於我,而且也必被我得著,這是耶穌親口的允諾!
「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當我愛上了主耶穌,我知道我不怕得不到這個至愛,也不怕失去這個至愛,且這至愛是永遠的。我的靈魂從此不再被這些變幻多端又不能長存的人、事、物所霸佔,也不再對於得不到手的愛而耿耿於懷痛苦一輩子,讓我從迷戀的網羅中完全釋放,得到真正的自由。
世人的愛,是沒得到滿足而努力的推動;基督的愛,是從福杯滿溢出來的流動。
這兩種愛之間還有一點最大的差異在於:基督的愛裡,完全不含「善惡」,也沒「是非」的成分,所以「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而世人的愛,在亞當選擇吃是非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便大量含「是非善惡」成分,因此社會新聞中時時可見「由愛生恨」悲劇的實例。
說來,這個能夠愛神的奇妙又單純愛,是我從前沒有聽聞,也未曾擁有過的,而是在我信入祂以後,被分賜到我靈魂的深處!
「因為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羅馬書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