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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8 23:00:19瀏覽927|回應2|推薦14 | |
The Mayflower transported the Pilgrims (新教徒) from England to New England in 1620. 美利堅合眾國,自有艘從英國橫越大西洋,開來的帆船「五月花號」,在波士頓外港下錨,船上下來的第一批移民,踏上這個滿溢自由氣息的土地時,就命定是個以移民為主人翁的國家。她的建國精神是根據基督教義,一直堅持人人都是生而平等,同時接納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這樣的信念,造就了這個國家的偉大。尼采就十分反對這個信念,他說上帝已死。他的哲學系統曾經也造就另外一個很強大的國家,納粹德國。還好尊重人權的那一方贏得了二戰,這至少可以使得身心障礙的同胞們,躲開了那該死的優生學理論的屠殺,不必送到煤氣室裡集體、有效率的消滅。現今這個國家或許太強大,大到令人不安,所以常常在媒體上出現負面的報導。但是不可否認,她是現今全球唯一能容忍大量外國人移民歸化,成為她的公民。在她的國土上,可以反對獨尊英語政策,要求雙語教育,這真是個器量很大,很重視個人自由的國家。要成為美國公民,主要有兩種常見的方式:一是與美國公民結婚,得到永久居留權,再三年,便能申請公民權。另一種是專業人才的移民。條件是要有美國公司肯不怕移民手續的麻煩,聘用持有大學學位以上,或在科學、文藝和商業各行各界中,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一般一位由台灣畢業的大學生,經由各樣的留學考試,擠進美國研究所取得學位,然後絞盡腦汁留下來,置高興於度外,不管愉不愉快,有沒有尊嚴,牙根咬緊一點,揮汗抹臉的工作,耗費數年的功夫,才能拿到永久居留權;再過五年,始能申請公民權。這樣的過程,花費十年的歲月,大概跑不掉。 比較看看,以哪種方法移民最快、最穩妥?當然是結婚了!
有句話說,欲速則不達。如果是為著移民的緣故結婚,必須遷就自己一生的信念於另一方,也就是說作了婚姻的奴隸。常常看見這樣婚姻的悲劇,大部分是以肉體或精神受虐的情況表現出來;絕大多是雙方的文化背景,在婚後沒有調和好造成的。當然,有些人移民是付錢以假結婚方式進行,這又是另外一種狀況。移民的基本精神是平等,若不是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往往招致失敗,帶來莫大的苦楚。 對一個有聽覺障礙的人,包含所謂的重聽與聾人,這個世界對他們而言,大約可以分成兩大類:一是屬於他們的無聲世界,以及另一屬於聽人的有聲世界。 聽損人,生來就是屬於無聲國度的人。 叔本華曾說:我們是無可選擇地獲得生命。雖是無可選擇地獲得聽損的生命,往往是只要有口氣在,便要千方百計移民到有聲的國度,成為有聲國度的子民。因為有聲的國度掌控著世界,是主流社會,也操縱影響無聲世界的資源。活在無聲的世界裡是多麼卑微、可憐,受人藐視。一旦移民成功,便會被冠上成功楷模的標籤,使人生頓時增色不少。不管怎樣,移民到有聲世界,總是聽損人的心願,一個小小的,但又走來辛酸的心願。 以哪種方法「移民」最快、最確定?當然又是結婚了!和正常聽人結婚,馬上就能在有聲的國度裡生活,受到和聽人一樣的承認與待遇。 在無聲和有聲世界裡,因為對於生活方式體認的不同,意識形態可能不一樣,感情的融合出現麻煩,產生類似移民婚姻的問題。曾在部落格上看到一則信息: 「聾人應該用自己的眼睛和心靈,去判斷這既充滿愛又競爭的世界,別做聽人的婚姻奴隸。」
這個隔閡看來是相當的大。在普通學校的校園裡接觸一些聽損學生,問到將來選擇的對象是聽人還是聽損?大部分的回應是聽人,且相當排斥聽損。前幾日,和一對聽損的夫婦共進晚餐,丈夫是從小聽損,妻子則是長大後聽損,現在兩人都是極重度聽損。我問那位太太,她有相當傲人的學歷,為何願意嫁位聽損人呢?因為我聽到的是許多聽損的女孩非正常人不嫁。她笑笑說,她小時是正常人,聽力在長大後逐漸消逝,曾經很痛苦過,可以體會聽損和正常人的想法,所以兩種人都可以嫁。這對夫妻都裝人工電子耳,在我面前溝通無礙的傳情說話,很是羨慕。突然發現,他們有一大半是靠著默契,這才是溝通無礙的關鍵!其實正常人夫妻說話溝通都沒有障礙,可是還是有許多婚姻的問題,因為雙方都在搶著說話,卻都聽不進去,缺少那份甜蜜的默契。 默契,就是你不用說出,我能夠感應出你的心意,特別是兩人都知道對方在注意自己,在溝通那霎時被情意充滿,那份貼心的甘美,此時常常是無聲勝有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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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