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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智度論》的「四依法」學習佛法及找明師
2010/03/23 22:58:25瀏覽1081|回應0|推薦12
引用文章當我說我是佛教徒時
好文,太棒了,給一些盲從或迷信的人當頭棒喝是對的,我也引用您的文章順便貼大智度論四依法的文章提醒學佛的人別走偏了,感恩喔



《大智度論》的「四依法」

從佛法的立場說,邪與正、暗與明的標準,都在於自我中心的考察,如帶有強烈貪瞋習性的人,一定不是明師;又如雖然表現仁慈,和顏悅色、道貌岸然,但倘有憍、狂、慢等氣質的人,也一定不是明師。找明師,《大智度論》卷九揭示了四個要點,稱為「四依法」。

第一、依法不依人︰

明師不以自我為中心,也不以特定的某一個
人為權威,是以共同的原則、規律為依準。律教的法就是因緣法、因果法,如果一位老師所說的道理與開示,違背了因果和因緣的法則,就不是明師。因為因果是要
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緣是教我們對一切的現象不起貪瞋等執著心。否則,雖眾人尊其為聖人,也和邪師無別。

第二、依義不依語︰

凡是真正的法則,一定是放諸四海皆準,古往今來皆同的,不會因民族、地區、文化等
背景的不同而有差別。如果說有宗教上的禁忌,或有語言上的神祕,便都不是正法。正法應注重義理的相通,而不當拘泥於語言上的相異。例如說︰回教徒重視阿拉
伯文,猶太教重視西伯來文,都與此準則相背;佛教徒重視梵文、巴利文,只是為了考察原典,以追求原義,並不是說梵文和巴利文有特別的神力或神聖。當然,印
度教是重視梵語、梵音的,此與佛教有別。

第三、依智不依識︰

智是聖人的智慧,乃從無我的大智、同體的
大悲中產生。因此,凡含有自我中心,不論為己為人,乃至於為一切眾生,或者為求成就無上的佛道,不論是大我、小我、梵我和神我,個別的我與全體的我,都不
能產生真正的智慧,因此仍屬於知識及認識的範圍。知識是從自我的學習經驗中產生分別、記憶、推理等的作用;而智慧則只有客觀的現象,沒有主觀的中心;只有
運作的功能,沒有主體的中心,如果與此相違,就不是明師。

第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了義是無法可說、無法可執、無法可
學、無法可修,也無法可證。正如《壇經》所說的無念、無相、無住,不為什麼,也沒有什麼,只是照樣地吃飯、穿衣、過生活、自利利他、精進不懈。

根據以上四點標準,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別,誰是明師?誰不是明師?再依據這四個標準去訪察你所希望親近的明師,大概不會有所差池,日積月累,縰然不得明師,你自己也已經成了明師。

初學佛者特別注意:

許多佛菩薩、成就者,都預言在佛教末法惡世時,附佛外道、邪師邪眾、魔子魔孫,說法如雨而下。而正信佛子(三寶弟子)在皈依時,都會在佛前發願:「從今以後,遠離一切外道邪師邪眾,以及外道書籍等」,故甄別外道的智慧特別重要,正所謂「寧願終生不修佛法,也不願一時修持邪法魔法,而入魔道」。

以上文章網路轉貼

《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NX027/new2_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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