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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4 20:35:21瀏覽399|回應2|推薦11 | |
針對自由時報與民進黨連3日的攻擊,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上午代替前發言人、 現任總統府秘書羅智強發出6點聲明。 第1點聲明指出,羅智強自去年3月1日進入總統府服務, 是總統府12職等秘書兼發言人,5月4日免兼發言人, 仍任總統府12職等秘書。但自由時報在5月22日未向他與總統府查證, 即以他「辭發言人、高升總統府14職等秘書」 等報導進行許多攻擊名譽的影射, 也未向他本人查證,該報做法嚴重違反新聞專業。 第2,羅智強於5月4日免兼發言人後, 仍負責襄助總統臉書、治國週記、部分文稿等工作, 由於工作上有相當業務需要交接, 加上要協助總統就職3週年等相關事務, 因此原定計劃,即是繼續在府工作至5月20日, 然後休假至5月31日,共請7天休假; 6月1日再回府辦理離職,結束在總統府的工作。 第3點聲明指出,總統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台灣加油讚」 目前尚未成立,羅智強也尚未到任內定副執行長一職, 未支領「台灣加油讚」一分薪資;換言之, 「目前本人的職務僅有總統府秘書一職, 自由時報刻意扭曲式的報導、令人遺憾。」 第4,針對民主進步黨批評羅智強休假一事, 他從5月21日開始休假,至5月31日結束, 扣除週六、週日,共請7天休假。 事實上羅智強自去年進入總統府後,由於工作繁重, 自動加班總時數877小時,均未支領加班費, 扣除逾6個月即不得再請補休假的時數, 以及已請補休之時數,仍有可請的補休假時數264小時 (換算成休假日,約33天)以及單位服務超過1年可休假天數12天, 合計累積可請休假日已約45天, 遠遠超過此次所請的7天休假, 「本人此次請休假於情、於理、於法均無不合」。 第5,自由時報連續3日影射羅智強公私不分、 濫用行政資源,對羅智強名譽已構成傷害。 礙於仍有政府人員身分, 不想讓自由時報以政府人員控告媒體為題濫做文章, 「如果自由時報不於7日內(5月31日前)公開道歉, 本人將於總統府工作結束、不具政府人員身分後,以個人名義向自由時報提告。」 第6點聲明指出,自由時報長期的政治立場如何? 社會大眾自有公評;但自由時報新聞報導本身屢次錯誤, 非但幾乎不予更正、不道歉, 更以「報錯就報錯,你奈我何」 傲慢態度,變本加厲擴大不實的攻擊與報導。 羅智強表示,自己參與公共事務, 從未向媒體提告,但此次提告,不只是因為個人名譽受損, 更希望讓自由時報這種濫用媒體公器、 不斷惡質報導的問題,被社會大眾注意、思考。 未來,他也會透過臉書、部落格等網路平台, 將自由時報惡質報導的現象, 做為公共討論的議題,讓公眾關心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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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