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親子絮語】學校來電
2008/12/02 10:36:16瀏覽747|回應5|推薦22


學校來電

二○○六年秋季,小少爺進入 Middle School 念六年級,大少爺八年級,兩人同校。開學約兩個月的某個星期五,過了中飯的時間,電話鈴響。Caller ID顯示是學校的來電,心裡就已經忐忑不安。照以往的經驗,在上課時間接到學校電話,十之八九沒好事,多半是孩子不舒服,請家長把小孩帶回家休養。

稍作深呼吸,正在腦子裡搜索是那個孩子生病,誰是最可能的病者,順手拿起話筒。對方首先問安,很平常的老美型式,溫順客氣的口氣讓我稍為自在一點。然後,對方自我介紹是負責六年級學生的副校長,才鬆懈的神經馬上又拉緊,曾幾何時副校長管起學生健康這碼子事,看來大事不妙,馬上豎起耳朵,洗耳恭聽下面又是什麼謎。 話筒傳出:「貴子弟在校很健康,沒受傷!」

像顆定心丸,孩子沒事就好。但是這通電話的用意就更撲朔迷離,真的不知該如何反應,既不是生病,又沒有受傷,可是無事不登三寶殿,好消息之後一定是壞事發生?依這麼多年的經驗,這類大號人物不會在小場面出現,更何況她用 “was not hurt (沒受傷)” 過去式的字眼,有點可疑。

為了給自己買點時間做心裡準備,很客套的回答:「這樣很好!(That’s good!)」,也順便趁機誇讚校方一番,一邊握緊拳頭,準備接受已經發生的壞消息。

接著副校長的口氣很平和,不急不徐地打開天窗說出來電原委,繃緊的神經就隨著她的溫和的語氣而漸鬆散下來,但是心裡越來越不是味道。把孩子送去上學,居然被打,當然也打了人,但是打架的事,根本不應該發生。

小少爺一向是循規蹈矩,不敢相信居然涉及打架,跟副校長確定是先出手、先挑釁的學生,稍覺安慰。原來事情追究到開學不久,那個出手的孩子,從別的小學升上來的,沒跟小少爺一起上過課,也不了解小少爺的為人。他們兩個每天午餐坐隔壁桌,你一言,我一語,開始有不愉快的語言爭執。出手的孩子看不慣小少爺的囂張,而小少爺一向不服輸,兩人的口角不斷,雪球愈滾愈大,那個孩子終於出手,小少爺反擊,就這麼爆發。

做媽的當然心疼兒子,校方沒管好學生,一個不注意露出空檔,讓學生有機可趁,才會發生這碼子事;又不能去學校看看兒子到底怎麼了,或者乾脆帶回家。還是保持風度,很客氣的謝謝副校長來電說明,並祝週末愉快。






掛完電話,回想前幾天小少爺問:「如果我在學校打架會怎樣?」

當時只是輕描淡寫的帶過去:「學校會有處分,但是你不應該介入,也不應該把自己陷入那種情況!」

最後給他的話是:「Walk away!Be a better person!Be smart!」主要希望能放聰明點,避免不利的情況。

小少爺一向聽話,也不會惹是生非,致命傷在愛出風頭、主持公道,不像惡勢力低頭,尤其愛管閒事的個性,很讓人擔心。記得小學四年級時,同街同年級的孩子一上校車就大聲說髒話,滿車的證人,偏偏就只有小少爺到校後,一個人義憤填膺的直衝校長室,非告他一狀不可。校方調查屬實,結果那個孩子被罰不准坐校車一個星期,等於罰家長天天開車接送孩子上下學。

罵髒話的孩子屬過重型,魁梧壯碩,和小少爺站一起,簡直是大巫和小巫。兩人雖然不同班,在走廊碰面,總是你說一句,我回一句,不曾有過順耳的話,從此和那個孩子的過節,就沒有斷過。直到有一天小少爺忍無可忍,在走廊上表演連環踢,讓那人高馬大的孩子知道他學過跆拳道,肚子裡有兩把刷子後,才稍緩和糾纏不清的瓜葛。

只讀了一個多月的幼稚園,學校就讓小少爺跳到一年級。暑假出生的孩子,按年齡已經屬於年紀小的孩子,又跳了一級,在年齡上比起同年級的孩子吃虧很多,體型上理當吃虧。

事情發生都發生了,懊惱前幾天的對話沒當成一回事,也已於事無補。只好等孩子放學回來後,再問清真象。

以前小學老師說過一般孩子都跟小少爺處得不錯,但不是每個人一開始就喜歡他。有些孩子不習慣一個比他們小的孩子,鋒芒畢露。久而久之,發現這個囂張小子還常是對的,日久生情,自然包容接納。到後來,大家都喜歡和他一組做事,很有效率,也相當有趣。




孩子們放學回來後,大少爺得知事情發生在中飯時間,六年級吃完飯走出餐廳時,恰是八年級進入餐廳的時段。一來一往間,六年級的學生告訴他,「你弟弟跟人打架,到校長室報到。」

全校三個年級千餘人,消息不脛而走,本來兄弟倆在校就小有名氣,如今更是一炮紅遍天,壞事傳千里。

又問一向彬彬有禮的大少爺:「如果你處在弟弟的立場,這個架該不該打?」

出乎意料,大少爺說:「一定要打,要不然會被稱懦夫 (coward) ,以後在學校很不好站腳立足。」

哇!我這乖乖牌長大的,從來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接著兩個寶貝兒子七嘴八舌的述說,上週在學校餐廳發生的打架事件。回手的是同社區六年級的小孩,而且還把先動手的同學打傷。兄弟倆說得口沫橫飛,一唱一和,比手畫腳,比我們小時候看的布袋戲還精彩熱鬧。我在一旁聽得目瞪口呆,學校發生的事他們居然知道得一清二楚,連別人家怎麼處罰都搬出來,還說得條理有序,外帶動作表演,唱作俱佳,只差沒頒奧斯卡金像獎給兩兄弟。




外子得知後,也沒太大反應,畢竟男生打架是家常便飯,訓示了事。

只要不是挑釁始作俑者,到忍無可忍的程度做適度還手,保護自己,於情於理說得過去。可是學校的態度是零忍受度 (zero tolerance) ,只要涉及打架,先動手或後還手一併同等重罰。理由簡單明瞭──不用武力解決問題,遏止所有不正當的解決途徑。

學校處罰留校不准上課 (in school suspension) 兩天,從違規後就不准進教室上課,下星期一早上七點半以前送到學校,繼續接受懲罰。學校把兩個小孩共處一室,特派一位老師看守,把上課做的題目,拿來這一間特別教室給他們做,不准上課,和其他孩子隔離。




有一天,碰巧在超市遇到前一週涉及打架還手打傷對方那個孩子的爹,逮到機會問問美國人的想法。告訴我這場架明知違規,也知道不對,但是非打不可,而且確定要打勝,要不然會被認為好欺負,一直會被欺負,別的孩子也會藉故來找麻煩。尤其男孩正當發育時期,賀爾蒙亂竄時期,有些時候會失控,只要不是肇事的一方,保護自己是正確的。當然這種舉止不能鼓勵,可是總比被打傷不還手好。

小少爺經過兩天的處罰,和出手的孩子相處,意想不到他們因此瞭解對方,反而從此成為好朋友!

事隔兩年,沒有人再因小少爺年幼好欺負找他打架,這個架打不打?





伊涵   12. 1. 2008





音樂及圖片取自網路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yspace&aid=2417279

 回應文章

黃彥琳~~半夜訪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打架
2010/11/30 22:40

學校處理得很好!

小少爺學過跆拳道?

呵呵…………伊涵有先見之明哦!


伊涵(myspace) 於 2010-12-02 05:11 回覆:
打架孰是孰非真的很難斷定,但事出必有因,像我們家那個老是愛當突出來的一根釘子,不被鐵槌敲下去,才怪,遲早要吃大虧。這麼一打,以後就懂得如何處理,得到教訓,也未嘗不是好事!倒是鄰居小孩那樁事,搞得很大,出手的孩子傷重,想走訴訟事件,也被學校擺平,畢竟先出手的孩子錯在先。

學跆拳道是在中文學校混混的,瞎碰到的啦!我要有先見之明,養兒子就不用操心了!

時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所以有些人只能混幫派 以免被欺負?
2010/07/10 16:14

>> 在美國,很多時候父母是不插手孩子之間相處的事,由孩子們之間自行調解,這是中西文化不同的處理方式。

所以有些人只能混幫派 以免被欺負?

.

不是故意要和 伊涵 耍嘴皮,小孩會打架,真的會讓像我們這樣安分守己的家長擔心。不管怎樣,打架都不對的;能解開雙方的誤會及心結最重要。

小孩被打一定要抗議,時和 是完全支持。

小孩打贏了一定要道歉,時和 也是完全的認同。

我們真的不知道別人會不會完陰的?

對 時和 來說,小孩打傷了別人,真的是花錢、加上道歉 最讓人心安。

幸好當時的事件是發生在小學。

.

伊涵公子發生的事件是在國中,不怕 被打的人 參加幫派 來報復嗎?


伊涵(myspace) 於 2010-07-11 09:41 回覆:
美國的學校好壞以學區定,而學區好壞基本上和住宅區的好壞有絕對的關係。不是想以偏概全,但一般高級點的住宅區,父母的教育水準偏高,子女的教養會好一點,普遍是這麼個道理,當然也有例外,所以在選校和擇住家要小心,也多半選擇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大格局。

學校在這件事的處理,雖然對還手的兒子一樣重罰,有欠公允,但站在學校的立場真要殺雞儆猴,才有辦法遏止此風虐長。兩個打架的主角共處一室,除了對方,無他人可說話,想說話只有跟對方說,就這麼言和。也許美國的環境普遍單純些,結上幫派的,我們只有在電視上看過比較中下階層的。玩陰的,不是一般人會的,也就是整個社會在這種前提下運作。打比方,退東西,一般商店不問二話,就算使用過了,以不喜歡當理由都可以退,只要消費者做得出來,商家就收得回去。有時看到很沒道理的把蘋果一袋吃了差不多,再拿去退,明明是消費者太過份,但是,商家就吃虧,畢竟那些是少數。至少這不是以前我長大時台灣的環境,在火車站前的水果販調包水果的事,等公車時看多了。

再說一個例子,考試一節課考不完,老師把考卷收完,明天再考。孩子們不會去翻書找答案,因為那叫作弊。榮譽制度從小就做到這個程度,我們只有相信,孩子們是純潔無染的。利害關係沒有這麼明顯到非要怎麼做才可生存,條條大路通羅馬,行行出狀元。

架打完後,孩子們相安無事,也沒再惹事生非,就姑且相信是有效的吧!當然以我們的教育觀念是不該打架的,可是碰上了,也沒輒!

時和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送過兩次禮
2010/07/09 11:48

時和 家的老三很有人緣,但是在小學時也跟同學打了兩次架。

第一次賠了超過一萬元,還煩勞老師出面,寫了切結書,不得報復。

第二次也是送禮送到家。

時和 判斷這兩次都算是好朋友間的誤傷,多半起因於講話讓對方尷尬。

因為都是別人吃虧,憑良心說,送禮再叫小孩道歉,可能是最能顧全小孩安全的方法。憑良心說,大家真的都還是朋友,假如沒受傷,那真的該多付出一些慰問金。


伊涵(myspace) 於 2010-07-10 07:59 回覆:
哇!我從來不知道有這麼樣的情事,送禮。文中提到的鄰居的孩子,因還手打傷挑釁的同學,挑釁者的父母到學校要告傷人的學生,學校的處理方式是如果他們告了還手才傷人的同學,學校要告出手挑釁的學生,才免了一場官司。在美國,很多時候父母是不插手孩子之間相處的事,由孩子們之間自行調解,這是中西文化不同的處理方式。

沙漠之花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或許應該說:多一個好朋友 好不好?
2008/12/08 13:41

伊涵(myspace) 於 2008-12-08 21:01 回覆:
嗯!有理!不打不相識.....

隨興(隨時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哇.......
2008/12/02 10:46
打的好......
伊涵(myspace) 於 2008-12-02 21:30 回覆:
就是說嘛!人善被人欺!不打好欺負,打了沒人敢欺負。謝謝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