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政府開放資料(Open Data)加值應用之趨勢
2014/01/03 16:28:47瀏覽52|回應0|推薦0
一、何謂開放資料(Open Data)?

  開放資料 (Open data) 指的是一種經過挑選與許可的資料,這些資料不受著作權、專利權,以及其他管理機制所限制,可以開放給社會公眾,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版使用,不論是要拿來出版或是做其他的運用都不加以限制,例如政府文件、氣象動態、地產價格、地理圖資、基因等,開放社會大眾接觸、自行使用這些資料。隨著知識經濟與雲端應用時代來臨,歐美主要國家及聯合國、世界經濟論壇、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近年來大力提倡及推動政府「開放資料」做為國家發展之重要策略。透過政府資料公開,以更方便的形式提供企業與民眾再利用,可以促進國民經濟活動、提升服務品質、增進企業經營效率,使整體經濟得以活化。隨著開放的資料越來越多,如何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共同推動,從中找出產業契機,是政府推動的方向。

  一般民眾心中不免產生疑問,開放資料可以帶來多少經濟效益?歐盟預估,目前歐盟27國因公部門資訊再利用所產生的市場規模,2008年之調查統計約為279億歐元,且預估每年將以6%~18%成長,未來,若歐盟放寬法令限制(適度解除對資料取得、利用與再利用的限制),估計每年可再增加約200億歐元的產值(約占1.7% GDP) 。就台灣而言,若以台灣2012年GDP(144,272億元) 比照歐盟估算(1.7% GDP),將產生約新台幣2,450億元的經濟效益。

二、政府推動開放資料之策略

  事實上,台灣卓越的電子化政府效能與治理能力在世界一向是名列前茅,因此具有良好的基礎可發展開放資料應用及服務。依據2012年11月8日第3322次院會決議:(1)政府開放資料可增進政府施政透明度、提升民眾生活品質,滿足產業界需求,對於各級政府間或各部會間之決策品質均有助益。(2)請經濟部研擬產業發展之各項需求及因應策略,各部會議應自民眾的應用面發想,思考使用端之需求。爰此,行政院整合跨部會資源,指示研考會檢視法令是否需要鬆綁、法規是否競合,同時制定資料開放作業原則,並研擬我國試用規範(資料種類、資料格式、資料交換標準等),初步估計至今(102)年底各部會將釋出50項資料集。再者,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規劃如何將開放資料與產業連結,藉以活化開放資料的應用,創造產業新加值。如此一來,除了達到推動政府資料供給的目的之外,更希望能驅動產業加值應用,鼓勵業界自主發展相關服務內容與改良商業模式,進而帶動各項創新服務,活化整體社會經濟。read more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ymkc1955&aid=1033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