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胡瓜的千萬元行賄法官疑案,才鬧得沸沸揚揚,沒想到檢調搜索胡瓜住處,搜出窩藏大麻的案外案。對綜藝大哥大級的胡瓜來說,或許流年不利,但對台灣民眾而言,卻可能很感嘆,到底怎麼回事,難道真是演藝圈是非多?或藝人真的不夠檢點、自律嗎?
演藝圈抽大麻司空見慣,根本不算新聞,只是過去沒像這陣子,查得這麼這麼緊、這麼嚴罷了。每次驚傳某某藝人抽大麻被逮,媒體訪問其他藝人,或傳聞中也被鎖定的某某藝人時,最常見的,是當事人神閒氣定的說怎麼可能,自己哪這麼笨等等。諷刺的是,日後這些振振有詞的藝人,不少卻被證明「當時說謊」。然後,更常見的畫面是,這些曾經撒謊的藝人,當著媒體痛哭流涕,苦求各界原諒。真的,彷彿全部過程,都不過是表演罷了。
目前,依胡瓜與他女友丁柔安的說詞,大麻是朋友的。但若警方的毛髮與尿液檢驗結果,對他不利的話,是否又是一場一如前述的戲碼要重複上演呢?何況,所謂「朋友的」說詞,勢必無法閃爍其辭,交代不清。因此,胡瓜等於又陷自己於一次極不利的處境之下。
相較之下,大麻案外案,是小case,賄賂法官影響判決的疑雲,可就很麻煩了。從檢方大動作搜索胡瓜住家來看,事態的發展,並不是相關當事人說說自己無辜便能了結的。法官吳孟良到底有無接受中間人穿針引線,收受賄賂?特定中間人梁家堯只插手這檔事,還是不過如法炮製既往的經驗,換言之,即所謂司法黃牛的角色呢?吳孟良何以時間巧合的在判胡瓜無罪之後,即轉業當律師?其開業資金何來?這些疑點,檢方要查,只需順藤摸瓜,哪裡查不出來呢?
藝人抽大麻,是觸法和私生活檢點與否的問題。私生活檢不檢點,未必影響藝人生涯,而抽大麻的勒戒處置,並不至於斷送藝人前途。不過,若涉及行賄法官,可就嚴重多了,不僅自身違法要負刑責,更可能斷喪法官一輩子的前途,不可不慎亦不可不查。這案子,打一開始從被控詐賭到無罪判決,再到驚爆行賄,以及現在登場的持有大麻,一幕幕好戲,哪裡算結尾高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