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陳吳兩人要面對的是「偽造文書」和「貪瀆」兩罪的指控。
其中偽造文書已是罪證確鑿(陳水扁已自己承認拿別人的發票作假帳),檢察官一定會起訴,法官也一定會判有罪,因為不這麼判,台灣政府將不復有公信力存在!以前也有公務員「假交易真報帳」被判刑的,如果陳吳兩人偽造文書無罪,那法官要如何向以前被判刑的公務員交代?以後的公務員依樣假交易真報帳,是不是也無罪?以後政府的帳冊又有誰會去相信?所以,基於懲前毖後,陳吳兩人的偽造文書罪是跑不掉的。
至於貪瀆部分,就看假交易真報帳所獲得的財務是否落入陳吳兩人的私人口袋裡而定。陳水扁辯稱沒有一毛錢進入自己的口袋,而他會這麼做是為了「秘密外交」云云。我是不相信陳水扁的辯詞的,國務機要費的功用,是讓總統做公關、攏絡人心用的,譬如加菜金、禮品、犒賞、獎助…等等,這一些都是讓總統用來作秀、示恩的,對政治人物而言,恨不得公諸全世界,讓知道的人都感激涕泣,認為總統真是關愛子民啊!那有像阿扁所說的,總統的公關經費花費得怕人知道?至於「秘密外交」云云,外交部、國安會都死了嗎?需要總統越俎代庖嗎?總統那麼不安份,什麼都管,不是濫權嗎?
民進黨人攻擊馬英九一半的首長特支費進入私人帳戶,並云當作馬的生活費云云;實際上,可能是「打人喊救人」,恐怕陳水扁才是把國務機要費當作生活費來用,民進黨人才會替陳水扁攻擊馬英九,打預防針,屆時陳瑞仁查出陳吳涉及貪瀆時,他們才有詭辯之詞來卸責。
我是認為陳水扁和吳俗真涉及貪瀆罪的可能性也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