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債不斷堆高,甚至被國際機構評為國債比較希臘更嚴重之際,近日公債法及財劃法修法,中央與地方為了搶錢幾近撕破臉,更顯諷刺。國債當頭,中央限制地方舉債有理,地方挾政績建設壓力,抗議亦有道,想要服人,中央與地方恐怕都得也要刮刮自己鬍子。
財政部每月公布國債鐘,國人看到每月國債數字累計驚人,光是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就4兆多元,如果再加上未加計其中的隱藏性潛在債務,如非營業基金舉債、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債務等,政府總負債約21.5兆元,換算平均每位台灣人民背負超過90萬元債務。
何以「台灣債淹腳目」? 中央與地方都「貢獻良多」,沒有誰比誰節制。中央政府每年照編赤字預算,大幅舉債,連非營業基金都舉債7千多億元;地方政府長期與短期債務也達8 千多億元,即使如此,中央與地方舉債花錢都不手軟。
例如中央被軍公教退休支出壓得喘不過氣,但談到刪減年終慰問金等不合理預算,一樣刪不下手,還是寧可借錢當聖誕老公公;組織改造更是愈改員額愈多,人事支出逐年攀升,嚴重擠壓公共建設預算;更別提中央部會每年浮編的出國考察、補助公務員交通津貼,還有一堆花大錢興建的蚊子館。地方政府當然也有樣學樣,縣市國庫窮哈哈,卻不能不擺闊,跨年煙火輸人不輸陣,燒錢讓首長有面子,債務又是納稅人揹。
台灣經濟欲振乏力,政府無法把經濟大餅做大,增加國庫財源,但當家的中央政府,一方面砍地方的錢,另一方面又不斷通過地方升格法案,變相鼓勵地方政府爭預算、爭員額,做法自相矛盾。身為直轄市的六都,也只見局處升格,人員升等,看不到大家為升格後的建設提出願景。當國家財力漸弱,中央地方還在為爭錢內耗,如同希臘都要破產了,希臘公務人員還在上街頭抗議政府減少待遇,延發退休金。
眼看台灣經濟實力已被拋在四小龍之後,又背負龐大國債,無論國人是否承認,台灣都是名副其實的窮國家,何況經濟還在力守保1邊緣。如果是大戶人家搶爭家產,起碼還有財富可分,但國窮人窮情況下,中央與地方為了舉債公然反目,「窮人間搶錢」的淒涼之感,只是讓國人更沮喪。
府院接連端出年金改革、公共債務法大菜,前者攸關軍公教勞乃至全民退休荷包厚度,後者則攸關六都市長市政荷包深度,看似不相關,其實均根源於國家財政困窘,已達不得不修法面對之境。
站在財政懸崖邊緣,主政的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陳冲,自無迴避閃躲餘地;不過,在「沒錢」的大前提下要避免墮於歐洲「諸」國的債務風暴,既難以寄望不知何時翻轉的經濟情勢,除了想方設法緊縮荷包,以換取年金制度永續、國家財政穩定,試問又有何良方?
主政者迫於情勢而改革,必得扛下「慢半拍」之評。但此時再去苛責未能料局勢於機先,非但無濟於事,更可能導致國家走錯方向;現在應該做的,當是檢視改革方向、架構、說理,乃至實質修法內容。
就年金改革而言,遠因自與長期經濟低迷、民眾所得跟不上軍公教有關,加以部分企業主視忠誠勞工如敝屣、視勞退法令如無物,致許多勞工朋友奮鬥半生,退休生活卻無保障;對照軍公教退休朋友「有政府靠」,相對剝奪感也隨之而生。行政院長陳冲拍板今年退休年終慰問金「顧弱勢、遺眷族」等原則,雖獲得掌聲,卻也未能有效化解荷包被縮減者的上街頭反彈;虎視眈眈在後的,還有一堆國民黨立委醞釀要翻案、一堆在野黨立委伺機見縫插針。
不過隨著社會的反覆論辯,陳揆此番拍板的意義也逐漸浮現,試問迄今還有多少在野黨立委主張「沒法源依據」?還有多少人認為領高額退休金者該領?預算案依大法官解釋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不正是賦與主政者每年審度環境變遷檢討的義務?陳揆「逐年檢討」,何錯之有?
年終慰問金不過牽動百餘億元、數十萬退休者,已然紛擾數十天,遑論攸關全民老年生活保障的各種年金制度改革,以及動輒百千億計的各級政府預算大餅重分配,屆時一場鬥爭下來,國家將會空耗到什麼程度,想來就讓人憂心。
馬、陳民調雙低、動輒得咎,但這並不能成為反對年金或公債法改革方案的藉口。罵「又重彈十六字箴言老調」何其容易,卻試問,年金「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改革構想,哪個不該有、不該慮及?
再觸及更實質的五個改革面向:調整所得替代率以減輕年金負擔、調高費率以反映保險成本、檢討退休年齡及給付計算標準、檢討基金運用效率,以及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哪個不該做?但哪個該先做,可不是名嘴、立委說了算。
當前社會氛圍,多主張拉近各種年金給付差距;但同時也不要忘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多付多領、少付少領」才是年金長存永續的硬道理,畢竟它可不是社會福利。
大略說來,目前最大的歧見在於,勞保基金政府負最終責任問題,立委主張逕自入法明文,也頗獲勞工呼應,但若不先調整已然扭曲的費率、給付計算標準前,這可是正確改革之路?
說穿了,立法丟給政府就是最標準的鋸箭法,若先入了法,立委諸公還會同意「多繳點、少領點、晚領點」等改革嗎?虧損丟給政府,也等於是丟給全民、丟給下代子孫負擔,民眾豈能不認清?如今力主先改革再談政府責任者竟反獲罵聲,不知道理何在?
公債法也是一樣,面對歐債風暴,如果「不該調高舉債上限」勉強算是全民共識,就應先站在這個大框框內提出合理、又能兼顧各級政府的主張;站在大框框外說三道四,不是愚民、搞民粹又是什麼?
馬、陳改革理想、方向並無大問題,但終歸得落入凡塵接受政治角力衝擊,尤其公債法涉及地方利益、年金制度攸關支持選民結構,要政治人物不基於自利思考,難如登天!
全民該警醒,公義絕不在霸佔話語權者的筆下嘴裡,而應是公民社會理性思辯後的結晶;若民眾連改革最基本的公義論述都不支持,一旦法案進入立院這政治屠宰場,不遭肢解、凌遲,那才真是奇蹟。改革之目的不是鬥爭,但改革必會引發政治鬥爭;唯鬥爭只應促進改革之更合理化,而不可本末倒置,使改革只是成了政治鬥爭的舞台。容我們預警在先:勿使年金改革與公債改革變成了另一個「美牛案」。
幾經折騰,行政院院會終於通過了公共債務法的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一如預期,列席行政院會的五都正副首長在會中爭相埋怨,表示在新法之下自己的舉債空間如何受到壓縮、將如何不利於市政、市民會如何憤怒、這次的修正如何不合理等等。但容我們在此嚴肅指出:「五都搶債」實在是一齣荒謬戲,既反映出官員對政府公債本質之故意曲解,也投射出當下地方政府「不爭就對不起選民」的民粹思維,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首先要釐清的,是政府公債的特色與公債法的立法意旨。一般企業若是舉債,通常是為了增加營運活力,以求擴大未來營收。但在現實台灣社會,絕大多數的政府支出或建設,都是用於發放老人年金、修補路面坑洞、支付災損變故等;能夠產生未來收益的政府建設支出少之又少,想來想去也只有高速公路收費、公用場地租金等幾項。正因為政府許多建設不具未來收益,故國家要制定公債法,對各級政府的舉債額度做限制。換言之,公債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限縮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舉債;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為維護國家財政健全」所揭,就是這個意旨。五都首長只知吵鬧債限不足,卻講不出個「為何不願舉債受限」的道理,豈能理不直而氣壯?
企業舉債與政府公債的另一點不同,在於「債務承擔人」。一般公司永續經營,其債務是由舉債企業承擔。但是政府債務還本來自於人民稅收,故現在舉債其未來的本息清償,必定要由未來子孫所繳稅負支付。故簡言之,政府公債的債務人是未來子孫,這與企業自己舉債自己承擔截然不同。更何況,民選政府首長最多兩任八年;任期一到拍屁股走路,所有的債務都要由後繼首長概括承受。一般企業若是舉債過當,股東會質疑、股價會縮水。但現任民選首長若是大幅舉債,其未來承接債務的子孫與後繼首長現在都還未出現,他們的反對聲音無法在當下呈現,因此才需要對債限予以立法限縮。五都首長若是明白了這個道理,即知不應再對債限額度吵嚷不休。
必須釐清的第三個論點,就是「債限」的定義。公債法修正案的第五條明列了各級地方政府的債限設算,其中最重要的計算基準,就是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自籌財源」:自籌越多者,其舉債上限越高。這樣的設計,是為促使各地方政府多自覓財源、或是多發行自償性公債,破除以往「地方只搶錢、不生財」的零和賽局舊模式,確實是輿論倡議已久的進步思維。此外,公債法五條五項也將「自償性公債」排除在公債上限計算之內,故各級政府若是舉債投入能夠產生收益的建設,而以這些建設的收益自行對該債務還本付息,那麼這樣的舉債就不受債限額度的限制。事理既如此明白,地方政府若仍一味爭取債限擴大,故意裝作不理解具有自償功能的公共建設並未受限,這似乎也反映出地方首長對公債法的認知有落差。
最後,回顧台灣解嚴廿餘年後的中央與地方政治生態,我們也認為政府公債絕對有約束的必要。去年在立法院因屆期不續審而退回的公債法修正案,將各地方政府舉債上限與地方政府支出掛勾,形同變相鼓勵地方花錢越多就可以借越多,廣受外界「敗家」之批評。台灣的政治人物動輒亂開支票、每逢選舉也是對各種年金不吝加碼。在審議健保與社福相關法律時,更是無所顧忌地濫增支出、濫減費率。但等到各種支付體系皆發生財務問題,則所有人都爭相撇清責任;如此的亂象危局,已至必須懸崖勒馬的地步,而當前國家財政拮据,各級政府都捉襟見肘,正是好好落實公債法、健全財政紀律的絕佳時機。
我們不贊成五都首長對公債的故作曲解,也呼籲所有地方選出的立法委員「看看歐豬慘狀、想想台灣前景」;要為未來子孫講話,應提升舉債官員的責任意識,而不是只為當下民粹起鬨。
桃園升格最高興的還是那些「當官的」,對一般民眾而言,從縣民變市民,可能還是無感。
目前桃園縣公務員數有五千多人。預估升格後人數將高達七千多人。憑空增加兩千人,又是一個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之前合併升格的高雄、台南、台中也都是這樣。號稱升格後事權一條鞭,也不必編獨立預算給鄉鎮代表會審查,包括人事、財務、行政等都由直轄市政府統籌辦理,照理人事應可更精簡才對,怎麼公務員總數不減反增呢?
問題出在,以前是各鄉鎮各有其主辦業務,升格後各區業務一項都不少,如垃圾還是由原來的鄉鎮清潔隊清運,但直轄市政府卻必須另增人手,來統籌分派各區的業務。往好的方面想,可增進協調功能,但更多的卻是疊床架屋。
升格的好處是,錢更多,官更多、更大,難怪大家要熱中搞升格。可是我們看這些現在以及未來的直轄市長,很少去思考如何創造更多的財源,卻整天想著怎麼樣可以仗著直轄市的身分,理直氣壯去借更多的錢。借來的錢不是用來做可以生財的投資,卻是拿來蓋高樓、放煙火、辦活動等浮華不實的東西。
光想借錢,卻未考慮如何還錢。因此錢越借越多,債台越築越高。有一天垮了,橫豎被壓扁的是倒霉的繼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