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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持剪 刺女友「讓妳死」
2011/10/15 19:08:09瀏覽130|回應0|推薦0
高中小情侶吵架鬧分手,竟引發殺人未遂案。一對高中學長學妹的小情侶,日前因男方約別的女生吃飯引起女方醋意要分手。

日前相約去MTV看電影談復合,一言不合少年竟拉住少女頭髮一陣狂打,拿起梳子、剪刀朝少女眼睛、脖子邊刺邊說:「讓妳死!」所幸服務生及時救出少女。

事後女方家長氣憤堅持提告,少年遭警方依殺人未遂罪送辦。

就讀台中市同一所私立高職的許姓女學生(十六歲)與江姓學長(十七歲),交往十個月,前晚相約到中區的一家MTV看電影。

二十多分鐘後,店內服務生聽到包廂內傳來爭吵聲及打鬧聲,接著就聽到少女尖叫聲夾雜著「救命!」的呼救聲。

服務生破門而入,見少女披頭散髮,坐在地上不斷發抖,臉、頸部、雙手滿是瘀青;一旁少年則表情兇惡。

服務生趕緊打電話報警,少女見警方上門,嚇得直說:「他想殺我,快把他抓起來!」警方隨即將少女送醫,並將少男帶回。

少女向警方控訴,幾天前江男與其他女同學約會吃飯,打電話給他都不接,氣得決定和他分手。

但江男澄清一切都是誤會,於是約她去看電影賠罪及談復合,江男一進包廂就解釋,當時和他吃飯的女同學正在說少女的壞話,他信以為真才沒接電話,希望少女能原諒並復合。

少女聽了火冒三丈說:「那你相信她的話,就分手好了!」說完後轉頭欲走出包廂,沒想到男友突衝上前一手去摀住她的嘴巴,一手拉住她的頭髮壓在地上,以拳頭朝她頭部一陣亂打。

她不斷掙扎,轉頭咬了男友的手,少年氣得從她的包包掏出一把梳子及小剪刀,發了狂地朝她頸、眼睛、雙手亂刺,邊刺邊說:「讓妳死!」

她怕眼睛被戳瞎,伸手搶剪刀卻被割傷虎口,痛得她直叫:「救命!」還好服務人員趕來救她。

少年供稱,當時一心只想要女友留下,不想她分手,但女友卻堅持要離開,他才情緒失控打人,絕無致她於死的意圖。但少女家人堅持提告,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律師林銘龍表示,少年行為是有可能致少女於死,已構成殺人未遂罪嫌,殺人罪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可減輕。

此外法官一般會對未成年做刑度上調整,但還是要考慮所犯重大程度綜合考量。

蘋果日報2011.10.1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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