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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18:52:46瀏覽362|回應0|推薦0 | |
1 收件人 副本: 收件人你自己更多 收件者﹕ 使用外勞會壓縮本勞的工作空間是多數人都同意的事實,也是不得不的做法,但回到問題的源頭,產業發展轉型才是減少聘雇外勞、保障國人工作權的根本之道,不過政府能將台灣的產業發展帶往何方,是任何一個政黨主政都需要面對的難題。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7月21號展開五個小時的馬拉松談判,決議調漲基本工資5.03%,適用對象除了本國勞工,還包括在工廠和養護中心工作的產業外勞。儘管全案要等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才能公告實施,但再度掀起外勞基本工資應該和本國勞工脫鉤的呼聲。 吳敦義今天進一步指出,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還在研究當中,不算是脫鉤,外勞雖然是領取新台幣17280元基本工資,但實際所得沒那麼高,中間有一些食宿費用,以及就業安定基金等。 :既然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為何執政三年都過了,還要研究,把2001年經建會的研究結論拿出來看一遍就可以了,而反對最力的勞團及人權組織與扁政府時代都一樣,甚至,連勞團負責人很多都沒有改變。 ................. 2010-04-14 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記者 康子仁)為吸引台商回流,增加民間投資,馬政府除了利用產業創新條例提供租稅優惠外,也打算將外勞基本工資與本勞脫鉤,降低企業生產成本。“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態,政府會思考一個既不會傷害本勞,外勞可以維持一定所得,又可以讓來台設廠的企業可以增強競爭力的三贏方式。 台灣企業近年來不斷要求政府,將外勞基本工資與本勞脫鉤,支付外勞比基本工資新台幣17280元低的工資,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但遭到勞團及人權組織的反對。 吳敦義昨天表示,過去台商返台投資有兩大障礙,營所稅降為17%以後,“行政院”將思考自由貿易港區的外籍勞工與基本工資是否脫鉤,若能解決連動關係,“不只是鮭魚,甚至連鯨魚都可能返鄉!” 吳敦義今天進一步指出,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還在研究當中,不算是脫鉤,外勞雖然是領取新台幣17280元基本工資,但實際所得沒那麼高,中間有一些食宿費用,以及就業安定基金等。 吳敦義說,過去勞動團體一直反對脫鉤,所以現在不用脫鉤這個名詞,要看未來是否能夠找到一些調適的空間,包括食宿的費用和就業安定基金等,到底外勞實際能夠拿到多少錢,還需要去考量,目前交由尹啟銘“政務委員”負責,將聽取各方意見。 ......................... 檢視外勞薪資掛勾的「革命」歷程: 前經建會主委陳博志的意見 民進黨執政時2001年8月經建會聽取企業反應,發現我國外勞薪資受勞基法基本工資限制,外勞僱 用成本在亞洲數一數二,經過經建會全面檢討後發現,外勞薪資與國內基本工資脫勾, 並不違背國際規範,可透過基本工資彈性化,因地制宜來解決,因此行政院與九人小組經過三週反覆討論,問題又重回勞委會最初的規劃採取外勞基本工資含膳宿費以減輕僱主負擔;當 時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則強調,有關此問題的最後決定,應該尊重經發會的結論,邱義仁表示,如果要讓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方式有二:一是比照新加坡及香港,取消勞基法中基 本工資的規定;二是修改勞基法,排除外勞適用基本工資的規定,當時的經濟部長林信義也表示,我國現行基本工資為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而製造業勞工平均薪資為三萬八千七百九十 二元,顯示基本工資與本勞的關係不大,因此,為了產業競爭力考量,外勞薪資最好與基本工資脫鉤,或是建議廢除基本工資,最低薪資改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林信義表示根據現行規 定我國外勞薪資水準不得低於國內基本工資,但是新加坡與香港則沒有基本工資的限制,且外勞薪資是由市場決定,因此,為了國內產業競爭力,最好外勞薪資能夠與基本工資脫鉤, 不然就廢除基本工資,最低薪資由勞雇雙方協商。
2008年8月國民黨立委聽取企業界建議,已研擬新會期再度提案,主張最低基本工資應僅適用本國勞工,外勞工資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為讓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鉤,羅淑蕾提案修改勞基 法第21條第1項條文,明訂中華民國國民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現行條文則並無強調適用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羅淑蕾同時修改勞基法第1條第3項,增定外勞勞動條件、引進 與許可、福利、就業安定費徵收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訂定,以保障外勞。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擔任經建會主委時說:根據經建會針對外勞薪資與國內基本工資脫勾問題進行研究後發現,其實在國際經貿規範上並沒有那麼嚴格的限制,即使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架 構下的「國民待遇原則」也有不同的解釋空間,基本工資的意義在於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自然不同,如果以保障勞動者原居住地的基本生活來看,則不同地區應該訂定 不同基本工資,例如台灣各縣市就應該訂定不同的基本工資,相同工作在台北都會區工作要比在南部偏遠地區高 ,又例如美國籍外勞(英文教師、工程師)的基本工資一般就比本國勞工還要 高,而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勞(教育程度低、與語言通困難)當然要比本勞低,如果基本工資以「因地制宜」方式來訂定,則要求外國人(不只是來自印尼、越南等比我們落後的地區)比照台灣 基本工資支薪的問題根本不應該存在,但是如果顧慮因為外勞薪資調降會排擠國人就業,政府引進外勞應該根據實際經濟情況制定配額上限,而非對於外勞的總量管制與薪資雙頭管制,大 大限縮了工廠生存的空間。陳博志認為基本工資涉及對勞工在情感層面上的關懷,爭議性恐怕比目前國人對於兩岸的問題更大,政府必須以開誠佈公的精神,讓勞、資雙方形成共識,經過 協商 理出一套保障勞資雙方的方案,目前我國外勞薪資規定必須達到基本工資水準,再加上勞、健保費、假日加班費等比鄰近雇用外勞的國家高出甚多,尤其一般家庭監護工的薪資比所得 與生活費用都比我們高的新加坡多出一倍最能突顯不合理性,因此企業主反映原本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外勞,卻因為基本工資的牽制,所增加的外勞雇用成本反而侵蝕了可以雇用本國勞工的 預算(還有加薪的空間)。 .............................................. Subject: ***公視 7月26日週二:今日有話好說:基本工資調高900元, 0726晚上7至8點公視有話要說,討論題目是基本工資調高900元及本外勞基本工資是否應該脫鉤。 1.政府單位只邀請偏勞團.勞方的孫處長不妥當,就業機會的提供難道不是靠資方嗎?為何公視未同時邀請經濟部.經建會,或是內政部...官員參加討論。讓資方代表康董事長必須與三位辯論(2孫加辛) ,這種安排不公平,建請公視下次注意,討論外勞政策,不能只請勞委會官員。 1 收件人 副本: 收件人你自己更多 收件者﹕ 使用外勞會壓縮本勞的工作空間是多數人都同意的事實,也是不得不的做法,但回到問題的源頭,產業發展轉型才是減少聘雇外勞、保障國人工作權的根本之道,不過政府能將台灣的產業發展帶往何方,是任何一個政黨主政都需要面對的難題。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在7月21號展開五個小時的馬拉松談判,決議調漲基本工資5.03%,適用對象除了本國勞工,還包括在工廠和養護中心工作的產業外勞。儘管全案要等行政院院會通過後才能公告實施,但再度掀起外勞基本工資應該和本國勞工脫鉤的呼聲。
吳敦義今天進一步指出,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還在研究當中,不算是脫鉤,外勞雖然是領取新台幣 17280 元基本工資,但實際所得沒那麼高,中間有一些食宿費用,以及就業安定基金等。 : 既然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為何執政三年都過了,還要研究,把 2001 年經建會的研究結論拿出來看一遍就可以了,而反對最力的勞團及人權組織與扁政府時代都一樣,甚至,連勞團負責人很多都沒有改變。 ed. ................. 2010-04-14 15:44:38 中評社台北 4 月 14 日電(記者 康子仁)為吸引台商回流,增加民間投資,馬政府除了利用產業創新條例提供租稅優惠外,也 打算將外勞基本工資與本勞脫鉤 ,降低企業生產成本。“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態,政府會思考一個既不會傷害本勞,外勞可以維持一定所得,又可以讓來台設廠的企業可以增強競爭力的三贏方式。 台灣企業近年來不斷要求政府,將外勞基本工資與本勞脫鉤,支付外勞比基本工資新台幣 17280 元低的工資,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但遭到勞團及人權組織的反對。 吳敦義昨天表示,過去台商返台投資有兩大障礙,營所稅降為 17% 以後,“ 行政院”將思考自由貿易港區的外籍勞工與基本工資是否脫鉤,若能解決連動關係,“不只是鮭魚,甚至連鯨魚都可能返鄉!” 吳敦義今天進一步指出,外勞薪資是一個老問題,還在研究當中,不算是脫鉤,外勞雖然是領取新台幣 17280 元基本工資,但實際所得沒那麼高,中間有一些食宿費用,以及就業安定基金等。 吳敦義說, 過去勞動團體一直反對脫鉤,所以現在不用脫鉤這個名詞,要看未來是否能夠找到一些調適的空間 ,包括食宿的費用和就業安定基金等,到底外勞實際能夠拿到多少錢,還需要去考量,目前交由尹啟銘“政務委員”負責,將聽取各方意見。 ......................... 檢視外勞薪資掛勾的「革命」歷程: 前經建會主委陳博志的意見
並不違背國際規範,可 透過基本工資彈性化,因地制宜來解決,因此行政院與九人小組經過三週反覆討論,問題又重回勞委會最初的規劃採取外勞基本工資含膳宿費以減輕僱主負擔;當 時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則強調,有關此問題的最後決定,應該尊重經發會的結論,邱義仁表示,如果要讓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方式有二:一是比照新加坡及香港,取消勞基法 中基 本工資的規定;二是修改勞基法,排除外勞適用基本工資的規定,當時的經濟部長林信義也表示,我國現行基本工資為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而製造業勞工平均薪資為三萬八千七百九十 二元,顯示基本工資與本勞的關係不大,因此,為了產業競爭力考量,外勞薪資最好與基本工資脫鉤,或是建議廢除基本工資,最低薪資改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林信義表示根據現行規 定我國外勞薪資水準不得低於國內基本工資,但是新加坡與香港則沒有基本工資的限制,且外勞薪資是由市場決定,因此,為了國內產業競爭力,最好外勞薪資能夠與基本工資脫鉤, 不然就廢除基本工資,最低薪資由勞雇雙方協商。 2008年8月國民黨立委聽取企業界建議,已研擬新會期再度提案,主張最低基本工資應僅適用本國勞工,外勞工資應交由市場機制決定。為讓本外勞基本工資脫鉤,羅淑蕾提案修改勞基 法第 21 條第 1 項條文,明訂中華民國國民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現行條文則並無強調適用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羅淑蕾同時修改勞基法第 1 條第 3 項,增定外勞勞動條件、引進 與許可、福利、就業安定費徵收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訂定,以保障外勞。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擔任經建會主委時說:根據經建會針對外勞薪資與國內基本工資脫勾問題進行研究後發現,其實在國際經貿規範上並沒有那麼嚴格的限制,即使是在世界貿易組織架 構下的「國民待遇原則」也有不同的解釋空間,基本工資的意義在於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不同地區的生活成本自然不同,如果以保障勞動者原居住地的基本生活來看,則不同地區應該訂定 不同基本工資,例如台灣各縣市就應該訂定不同的基本工資,相同工作在台北都會區工作要比在南部偏遠地區高 , 又例如美國籍外勞 ( 英文教師、工程師 ) 的基本工資一般就比本國勞工還要 高,而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勞 ( 教育程度低、與語言通困難 ) 當然要比本勞低,如果基本工資以「因地制宜」方式來訂定,則要求外國人 ( 不只是來自印尼、越南等比我們落後的地區 ) 比照台灣 基本工資支薪的問題根本不應該存在,但是如果顧慮因為外勞薪資調降會排擠國人就業,政府引進外勞應該根據實際經濟情況制定配額上限,而非對於外勞的總量管制與薪資雙頭管制,大 大限縮了工廠生存的空間。陳博志認為基本工資涉及對勞工在情感層面上的關懷,爭議性恐怕比目前國人對於兩岸的問題更大,政府必須以開誠佈公的精神,讓勞、資雙方形成共識,經過 協商 理出一套保障勞資雙方的方案,目前我國外勞薪資規定必須達到基本工資水準,再加上勞、健保費、假日加班費等比鄰近雇用外勞的國家高出甚多,尤其一般家庭監護工的薪資比所得 與生活費用都比我們高的新加坡多出一倍最能突顯不合理性,因此企業主反映原本不需要太高成本的外勞,卻因為基本工資的牽制,所增加的外勞雇用成本反而侵蝕了可以雇用本國勞工的 預算 ( 還有加薪的空間 ) 。 .............................................. Sent: Subject: ***公視 7月26日週二:今日有話好說:基本工資調高900元, 0726晚上7至8點公視有話要說,討論題目是基本工資調高900元及本外勞基本工資是否應該脫鉤。
· 2011-07-24 · 中國時報 · 【韓仕賢】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廿一日開會,決議基本工資調高至一八七八○元、時薪一○三元,調幅五.○三%。對此結論,勞資雙方都不滿意,資方團體隔天就向馬總統表達「相當不滿基本工資一再調漲」的意見,勞方代表則不排除近期再向監察院陳情糾正勞委會「未能依法行政」。 ........................ .................................................................................................. 先進國家基本工資概況 多數歐盟國家的最低工資均以稅後(粗)月薪形式定義的,美國、英國和愛爾蘭則以小時的形式定義。 27 個歐盟國家中有 20 個國家已確立法定最低工資,如:最低的保加利亞( 92 歐元/月)— 盧森堡( 1570 歐元/月)。部分國家則由當地的工會、行業協會規定。與大多數西方國家例外的是,美國最低工資根據生活消費支出的漲幅,定期提升。
1997 年的 5 月,英國工黨大選獲得勝利並成立新政府,同時發表宣言來訂定最低工資水準。低薪委員會在 1997 年 7 月成立,其負責向政府對於最低工資的制度與其所包含的範圍及薪額提供意見。表示 最低工資不應僵化而應依當時的經濟情況和低薪委員會 (Low Pay Commission) 所提供的意見決定。低薪委員發表首份報告在 1998 年 6 月提出最初的成人最低工資額為每小時 3.6 英鎊,學徒及年輕人的最初的最低工資額為每小時 3.2 英鎊,送國會後在 1999 年 4 月施行全國最低工資制度。 日本 1955 年推動基本工資,研議成員包括資方及勞方的代表,日本政府設立勞工事務委員會 (Labor Issues Committee) 。這委員會建議政府鼓勵資方及勞方私下協議工資,藉此制定最低工資制度。由於政府鼓勵資方及勞方訂定協議,因此有 127 項協議已在推動「最低工資法」前訂立。日本於 1957 年設立中央最低工資局 (Central Minimum Wage Council) ,到了 1959 年,日本始制定「最低工資法」,初期是為了某些特定產業而定,到了 1970 年代則朝一般性最低工資方向發展。由於 不同的特殊背景,而設有區域性的最低工資和工業最低工資兩種制度 。
基本工資的執行必須仰賴官方確實執法,如臺灣的資方會採取責任制、無薪假等手段強制加班但不給付加班費,也會大量使用實習員工規避基本工資,醫療及慈善團體會利用極低薪的志工取代僱員、並強制僱員捐款,變相規避基本工資,且政府(包括主管勞動權益的單位)都帶頭規避基本工資。 ................ 張平沼呼籲 廢基本工資 ................... 張平沼含淚接受基本工資,呼籲本、外勞薪資應脫鉤 · 2011-07-27 07:57 · 時報資訊 · 【時報 - 各報要聞】 基本工資明年將調漲調 5.03 %,商業總會理事長張平沼昨( 26 )日當面向總統馬英九表示:「商總,含淚接受」,但是,他還是呼籲,政府應想方設法與外勞薪資脫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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