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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特別費公私不分
2007/09/30 09:38:27瀏覽779|回應1|推薦4

虧得有人為了政治鬥爭把特別費挖出來讓百姓們看個明白,原來政府裡還有很多看不見的污垢,很難掃乾淨的。

特別費還真特別,公務員的福利也是數不清。既然預算編列特別把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訂了不同科目名稱,想必也是不同性質的用法,否則何必另訂科目?學法律的說不懂,實在有點自欺欺人。

特別費既然是公款,當然必需用在公務支出,只是一些項目繁雜,無法適用正常科目的支出,讓首長們便宜支用而已,如果是實質薪資補貼,用主管加給不是更名正言順?這一點,高知識份子的長官們不懂嗎?而他們的主管加給和高薪還不夠用嗎?

但我們看見特別費的使用方式公私不分,從小項的家用開銷,到特定對象的私人饋贈,捐款的對象也是一些寺廟、自己的基金會,看不出為公務使用的目的。

過去公務員薪資福利或許不夠豐厚,政府訂特別費是為了避免貪污或官員倒貼薪津,如今公職薪津一再調整,待遇福利早就超越民間,家用、私人回饋還可以使用公款倒貼嗎?

如果是交際公關費,政府會計也可以報銷,如果是私人饋贈,部屬幕僚都已領有薪津,也可以報加班費,更多的是任用自己人,這些人該再用公款饋贈嗎?對自己親友饋贈,就更說不過去了。就像我們在私人公司上班,可以把公司產品、福利隨便拿給親友用嗎?公司會同意嗎?

真的有心捐款,自己豐厚的待遇拿一些出來捐助,才是真行善。用公款捐助,看不出行善的誠意在那裡?更大多數是捐給與自己相關的對象,只有少數真正用在濟貧上,那是在沽名釣譽,還是行善?身為政府官員,把政務處理好,讓人民得到最好的照顧,減少弱勢貧困,才是要務,用公款捐給少數弱勢有什麼用?

看執政黨和過去的國民黨一樣,公務人員上班時間堂而皇之參加黨慶、協調黨務、用公務車、幕僚、公帑去做黨務活動,公私不分,公務資源私用和實質地侵佔公產有什麼不同?

如果公務員都沒有公私不分的觀念,習慣了就成自然,除了特別費外,還有多少公帑會成了私人利益?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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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2007/10/07 22:53
在下淺見請賜教──http://blog.udn.com/cvn68/741297
讓英雄蒙塵,日後就不易有英雄!